闫立山
(石河子水文勘测局,新疆 石河子 832000)
新疆北部区域主要分为东疆和北疆两部分,区域内有大小河流387条,包括库额尔齐斯河、喀什河、玛纳斯河等,同时境内常年水面面积大于10 km2的湖泊有19个。从整体来看,新疆北部有着较为丰富的水资源,水资源总量占据新疆省内的54%[1]。但随着近年来新疆北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对水资源需求的不断扩大。据2017年关于新疆北部区域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其中常住人口量达到1000万人以上,常住人口总量占到全疆50%左右,城镇化率超过55%。区域内工业增加值达到2470亿元,畜牧养殖总量占到全疆总量的37%,灌溉总面积达到4722万亩。区域人口数量增长、畜牧养殖发展以及农业灌溉面积增加等,都使得新疆北部区域的水资源需求量大幅增加,相应的水资源利用存在问题也日益突出,优化和改善新疆北部水资源开发应用,已成为新疆北部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新疆北部水资源在利用的过程中,主要表现出农业用水占比过高、地下水开采过度、部分河流水资源过度应用等问题,也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新疆北部的生态环境变得越来越恶劣。
对新疆北部区域2018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用水展开调查,得到表1的数据信息。从表1的数据信息可知,新疆北部区域水资源消耗主要集中在北疆区域,用水比例达到89.46%;同时不管是北疆区域,还是东疆区域,用水最多的都属于农业用水,新疆北部农业用水占整体用水总量的89.18%。据实地调查,农业用水比例较高主要由两方面因素引起:①由于区域内农业种植面积过高,需要灌溉的面积高达4720万亩,其中需灌溉的耕地面积有3852万亩,需灌溉的草地、园地面积有868万亩,区域内过高的灌溉面积,使得在农业用水上占比较高;②部分农业灌溉设施较为落后,使得农业灌溉用水存在较大的浪费[2]。虽然近年来区域内不断加强农业灌溉配套设施建设,建设灌溉节水工程,但由于灌溉区域面积较广,许多农业灌溉设施仍旧为落后,在引水灌溉的过程中渗透浪费较多。
表1 新疆北部2018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用水情况
结合区域水资源的实际情况,为促进新疆北部水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自治区政府针对北疆、东疆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可开采应用量做出限制(2020年标准和2030年标准),将2018年北疆、东疆用水的的实际情况同限制标准进行比较,得到2018年用水与2020年标准和2030年标准之间的差值,具体见表2。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2018年北疆、东疆在地下水开采上都存在超采现象,尤其是北疆区域地下水超采量达到23.51亿m3。究其原因,主要在于:①区域范围内农业种植生产面积过大,种植生产用水需求相对较高;②区域内水资源监管不到位,从研究数据来看,新疆北部有着较为充足的地表水资源,2018年应用地表水量相较于2020年标准和2030年标准有着较多的剩余[3]。但由于监管上的不到位,使得区域内许多居民私自打井,地下水开发应用处于失控状态。
表2 2018年用水与2020年标准和2030年标准之间的比较
新疆北部区域在对各河流水资源进行开采的过程中,表现出开采不均的问题,许多中小河流存在过度开发利用的情况,而在伊犁河、额尔齐斯河两条河流的开发应用上显得不足。在这种情况之下,造成许多中小河流面临干枯断流的风险,进而引起一系列生态危机。例如:境内著名的艾丁湖,共有14条大小河流汇聚于此,但当前受河流水资源开发应用过度的影响,其中13条河流都呈现干枯趋势,常年只有白杨河有水流注入艾丁湖,使得艾丁湖湖面逐渐萎缩,周边生态系统遭到较为严重的破坏[4]。
为有效解决当前新疆北部水资源利用问题,关键还需从合理开发应用地表水、地下水以及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等方面入手,综合调控区域水资源利用,以保证新疆北部水资源的合理应用。
针对当前新疆北部农业用水占比过高的问题,主要可以从两方面来优化改善:
(1)对区域内产业结构做出调整
区域内农业生产占据的比例过高,这是造成新疆北部农业用水过多的主要因素,为此当前应加快“退耕减水”措施,降低农业耕种的面积,将用水农业生产中超采部分水资源退还于大自然,从而避免地下水位下降、河流断流等不良情况发生。
(2)应加强节水设施建设工作[5]
发展至今,已形成较多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在节约灌溉用水上具有较为显著的效果。因此当前应当加强节水设施建设力度,改造以往老旧的灌溉渠道,提升渠道的防渗性能,同时在大面积种植生产中推广喷灌、滴灌等技术,以此来有效降低对水资源的消耗。
地下水过度开采对生态环境有着较为恶劣的影响,为形成对地下水有效的监管保护,当前在新疆北部水资源开发应用中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1)引入先进的水文水资源监测技术,以便实现对地下水位的动态监控,如在区域内建设GIS监测系统,可实现对区域水资源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从而更好的控制地下水的开发和应用,维持地下水开发和转化生成之间的动态平衡
(2)加强区域水资源综合管理。综合区域内水资源总量和生产所需量,然后对范围内的水资源进行统一调控,提升水资源的利用效率[6]。同时加强污水、废水排放的监督管理,对违规排放企业做出严厉惩处,提升水资源质量,促进水资源的重复应用
(3)加强地下水管控。严格落实《自治区地下水管理条例》,对非法机电井进行管控,控制地下水非法开采,确保地下水开采量能够控制在制定的标准内,促进水资源可持续性开发与应用。
在地表水应用上应具有节制性,尤其是在对某单一河流水资源的应用上,中小河流水资源总量相对较少,如果在应用上过多引流,必然会造成下游断流、干枯等不良现象出现[7]。因此在对地表水进行实际开发与应用的过程中,还应当重视对之进行合理管理。同时根据地表水应用所需,建设对应的水利工程项目,提升对区域内水资源应用的合理性。例如:当前伊犁河、额尔齐斯河在水量上相对较为充足,且在应用上明显不足,因此在水利工程建设上,可适当引这两条河流的水资源到需要区域,以此来缓解其它中小河流水资源的压力,表面断流、干枯等现象发生,从而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当前新疆北部在开发和应用水资源的过程中,表现出较多的问题,对水资源持续性开发利用和区域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极为不利,为改变这种不良现状,针对新疆北部水资源利用,主要还应当从调整产业结构、加强节水设施建设,引入先进监测技术、加强地下水保护,合理建设水利工程、加强地表水管理等方面入手。完善区域水资源管理体系,实现对区域水资源的综合调控,让地表水、地下水开发应用能够合理进行,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区域内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