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晓红
(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四川 都江堰 611830)
响应党的号召,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执业。《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颁布为我们依法执业提供了有力的执业依据,这是适应我国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发展趋势。
建立健全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运用有效的内控措施,可以使资产从管理制度上规范化,防止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流失,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固定资产是完成各项行政工作和计划所必需的物质基础,建立健全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能有效地降低行政单位的运行成本,能大量减少固定资产的闲置,大幅度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使其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都是由各级财政资金购置,单位领导和职工普遍存在单位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高,监管意识淡薄,其认为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归政府和国家,单位仅拥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导致对单位资产管理缺乏防护和保养意识,造成单位资产使用完好率较低。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部分行政单位会计总账上的固定资产只有分类,没有详细的明细账,日积月累下,以致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与账上数不符,甚至出现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数与实物数不符的情况。
主要表现为,部分行政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采取谁使用谁管理,各自保存的方式,极易产生实物管理与资金管理相互脱节。因管理过程中大部分行政单位只有粗略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缺少实施细则和统一的规范要求,使单位的资产与财务管理结合不紧,合力不足,导致对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约束机制,出现账实不符现象。更有甚者,还存在固定资产未履行相关手续即随意调换,流动的现象。这种资产占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情况,严重影响了单位财务正常的会计核算,无法对资产开展有效的账务监管。最后,财务部门与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责任不明确,存在推诿现象。资产台账管理的财务人员,应在盘点时,监盘固定资产,而不是作为盘点人参与或根本就未参与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虽规定对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但盘点制度却名不符实。实际工作中,资产管理部门需清盘资产时,只盘点所需部分,未对整体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盘,且没有财务人员参与监盘。部分行政单位曾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但因资料缺失(因地震损毁)和工作方法等问题,未形成最终盘点结果。由此可见,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清盘确实很困难。
1、风险控制点:资产配置计划流于形式,与单位实际不符。
对策建议:编制资产配置计划之前,向相关职能部门获取基础信息,根据基础信息编制计划。
2、风险控制点:资产部门未审核,存在违规配置情况。
对策建议:资产配置计划需经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确保计划准确可行。
3、风险控制点:资产配置计划未经财务审核,导致资产实物信息与财务信息脱节,计划不准确。
对策建议:资产配置计划需经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科进行核对审核,确保实物信息与财务信息一致。
1、风险控制点:资产配置预算编制无依据,与单位实际不符,无法满足单位实际需求。
对策建议:资产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资产配置预算。
2、风险控制点:资产购置预算未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预算真实性、可行性以及数据准确性无法保障。
对策建议: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需结合单位实情情况,对购置预算进行审核。严格按照资产配置预算执行,并经单位集体审议。
1、风险控制点:验收方面,验收登记手续滞后,有意规避资产管理责任,影响资产安全。
对策建议:资产管理部门在取得资产后,应及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对未按要求执行的,追究责任。
2、风险控制点:未落实使用部门的职责,增大资产非必要性损耗风险。
对策建议:资产使用部门需承担资产日常使用过程中的正常保养工作,减少资产非必要耗损。
3、风险控制点:未能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导致出现资产遗失、账外资产等情况。
对策建议:严格执行定期清查盘点工作,对盘点结果及时上报。
1、风险控制点:注意资产使用收益不入国库,挪为他用或占为己有。或资产使用收益应收未收。
对策建议: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存在的资产收益进行核查,及时征收并严格按照程序上缴国库、登记入账。
2、风险控制点:未对资产使用收益进行确认核算,导致资产使用收益流失。
对策建议:严格执行收入登记核算程序,确保应收尽收,应登尽登。
1、风险控制点:资产违规委托管理,变相转移资产或资产收益。
对策建议:委托管理事项需经财务把关,确保财务风险可控。
2、风险控制点:资产委托管理后不跟进,导致被委托方违规使用国有资产,造成资产流失、损失等情况。
对策建议:对委托管理的资产严格执行跟踪管理要求,及时反馈并处置异常情况。
1、风险控制点:违规转让资产,变相转移单位公共资产,导致资产流失。
对策建议:严格审核资产无偿转让事项,确保财务风险可控。
2、风险控制点:以无偿转让为由,挪用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对策建议:无偿转让资产需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并上报财政获得批复方可执行。
1、风险控制点:违规执行资产报废报损手续,变相挪用、浪费单位公共资产,导致资产流失。
对策建议:严格审核资产报废报损事项,确保财务风险可控。
2、风险控制点:通过资产置换,变相出卖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对策建议:资产置换事项需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并上报财政获得批复方可执行。
1、风险控制点:资产调拨未经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导致违规调拨出现,变相转移资产。
对策建议:严格审核资产调拨事项,确保各项资产调拨均合法合规。
2、风险控制点:单位间资产调拨审核不到位,变相转移单位资产。
对策建议:严格审核单位间资产调拨事项,确保资产调拨合法合规。
3、风险控制点:违规调拨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对策建议:重大资产调拨需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并上报财政获得批复方可执行。
1、风险控制点:单位间资产捐赠审核不到位,变相转移单位资产。
对策建议:严格审核单位间资产捐赠事项,确保资产捐赠合法合规。
2、风险控制点:通过资产捐赠,变相出卖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对策建议:资产捐赠事项需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并上报财政获得批复方可执行。
1、风险控制点:资产处理收入应收未收。
对策建议:资产处置收入应严格按要求收取并上缴国库。
2、风险控制点:未对处置收入进行确认,导致应收未收,应登未登的情况出现。
对策建议:对资产处置收入由财务科及时跟进确认,及时登记入账。
风险控制点:资产评估不专业,导致对国有资产评估价值过低,间接导致国有资产价值流失。
对策建议:资产评估需由专业机构开展。
1、风险控制点:资产清查流于形式,无法落实到具体人员,无法跟踪管理,存在流失风险。
对策建议:通过各部门自查,落实各业各部门资产管理主体责任。
2、风险控制点:清查时未进行核对,无法真实反映资产现状。
对策建议:资产清查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财务相关人员参与,确保实物信息与财务信息一致。
风险控制点:重大产权登记未经单位集体审议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导致国有资产存在流失的风险。
对策建议:重大产权登记事项需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并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1、风险控制点:产权纠纷处理不及时,导致资产流失。
对策建议:遇到产权纠纷后及时启动调处程序。
2、风险控制点:产权纠纷事项未经单位领导层审议,导致重大决策不合规。
对策建议:产权纠纷事项需报单位领导层把关,保障单位合法权益。
3、风险控制点:对调处结果有异议但未采取其他手段,导致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对策建议:明确纠纷调处程序并严格执行,杜绝主动放弃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
风险控制点:资产统计未进行实物账和财务账的核对,导致账账不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对策建议:对资产账和财务账进行核对,核对不符及时调整。
本文针对行政单位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方面,结合《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的相关政策,针对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在日常管理中的各项业务,提出了需要各项控制重点,在行政单位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方面,给予了需要重点考虑的方向,为减少固定资产流失,有效保护国家财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方面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