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出版评论及其启示

2019-12-18 03:18范军
出版科学 2019年5期
关键词:出版事业书报总署

范军

在举国上下、各行各业都隆重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出版界也在回顾光荣历史、总结宝贵经验,并希望能以史为鉴,更好地推动当下出版业的改革与发展。翻检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的前3卷(1949、1950、1951)(中国书籍出版社分别于1995、1996、1996年出版),方厚枢、魏玉山著《中国出版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卷》(中国书籍出版社2008年版),我们注意到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和政府对“出版评论”的高度重视,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而这些对我们当下的出版工作也不乏重要的启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出版事业由此也开启了新的征程,翻开了新的篇章。这一年,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召开,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认真作好出版工作”几个大字,体现了对出版事业的高度重视。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胡愈之为出版总署署长,叶圣陶、周建人为副署长。11月1日开始正式办公的出版总署主要职责为:1.建立及经营国家出版、印刷、发行事业;2.掌理国家出版物的编辑、翻译及审订工作;3.联系或指导全国各方面的编译出版工作,调整公营、公私合营及私营出版事业的相互关系。新中国建立初的出版业百废待兴,总署随后在全国新华书店的统一,出版、印刷、发行实行专业分工,第一次全国出版会议的召开,建立和壮大国营出版社的力量,制定出版事业“一五计划”和十五年远景规划,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且卓有成效。而我特别关注的是出版总署在提高出版物质量上采取的各种措施,因为出版工作说一千道一万,还是要提高出版物质量,多出书出好书,为广大人民群众奉献丰富的、高品质的精神食粮。

如何提高出版物的质量呢?总署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切实加强书刊校对工作,开展“消灭错误运动”,建立书稿“三审制”;此外就是高度重视和加强出版评论工作。笔者在《试论出版评论》(载《出版科学》2008年第2期)上,对“出版评论”进行了如下界定:“它是以一定的出版观念、出版理论为指导,以评论家所面对的当代各种具体的出版现象(包括出版政策制定与执行、出版物的生产与消费、出版企业的经营与管理等)为主要对象的研究活动。它的目的和任务是对出版现象做出判断、评价,指出其得失和其所以得失的原因,探寻促进出版业健康发展的路径,以此来对出版管理、出版生产、出版消费等出版业的整体发展施加影响。”以此来衡量,新中国初期总署倡导和践行的所谓“书报评论”“图书评论”“报纸述评”,其实都可归入“出版评论”,稍后更是明确提出了“出版评论”这个概念,进行具体的工作部署。

继“认真作好出版工作”的题词之后,毛泽东同志还在1949年的11月15日、11月25日分别为《新华月报》创刊号和《人民文学》创刊号题词,其中为后者的题词为:“希望有更多好作品出世”。如何贯彻毛主席指示,作好出版工作,推出更多好作品呢?1950年6月15日,出版总署在向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所作的半年工作报告中说:“提高出版物的质量,基本的办法是扶助认真负责的出版家,鼓励优良出版物,发动群众性的批评。”为此,总署采取了若干积极措施,如协助《人民日报》设立《图书评论》副刊,引导出版工作,促进出版物质量提升。后来,北京的《光明日报》、上海的《大公报》《解放日报》、武汉的《长江日报》等纷纷响应总署号召,也都创设了图书评论方面的专刊。《人民日报》的《图书评论》为双周刊,具体由出版总署编审局负责组稿编辑,1950年4月5日出刊。我们说这个副刊不是一般的书评栏目而是真正的“出版评论”,是有根据的。比如同年5月17日《图书评论》(第4号)推出金灿然的文章——《反对对人民不负责任的出版者:评“时代百科小丛书”》,直面现实问题,针砭出版时弊,引领出版导向。作者是以一套小丛书为切入点,采取的方式则是以小见大,以点带面,揭示问题后分析层层深入,具有良好的效果。同年6月份《图书评论》上的《谈当前的出版工作》一文,压根儿就不针对具体出版物,而是着眼于整体和宏观的评论。文章首先肯定了“我们绝大多数的出版业者都在向进步的道路走”,接着指出“在编辑、出版、发行种种方面,缺点依然很多”。针对出版物数量还不多,“印重版书太不谨慎”;翻译的书,译文质量不高;校对工作中存在粗疏现象;发行工作没有得到重视等,指出问题所在,分析原因所在,最后提出要加强批评工作:“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推进工作最有力的武器,希望每一个关心文化建设的人和广大的读者,都热烈地参加出版界的批评工作。”类似的文章还有《认真做好书刊的出版和发行工作》(《人民日报》短评,1950年9月28日)。或解剖麻雀,小中见大;或发现苗头,及时引导;微观和宏观结合,批评引导互补。这样的出版批评和价值导引,对我们今天的出版工作无疑也是很有启发的。

由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首次提出“出版评论”是在1951年。这年的 3月21日新闻总署和出版总署联合发出《关于全国报纸期刊均应建立书报评论工作的指示》,指出“在报纸期刊上经常发表对各种出版物(包括书籍、期刊、报纸、美术出版物、挂图等)的批评、介绍和有评论性的出版消息,是有重要政治意义的工作。但是在大多数的报纸、期刊上还没有经常发表出版的评论。许多好的出版物,好的报刊文字,好的编辑出版方法,因为没有得到推荐,以致没没(默默)无闻,不能广泛地流行;也有许多不好的出版物、不好的报刊文字、不好的编辑出版方法,没有受到适当的批评,以致其中或大或小的错误没有引起作者、编辑者、出版者、发行者和读者的注意。这就使读者失去了应有的指导,也使出版工作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因此,必须加强“报纸期刊上的书报评论工作”。全国各种报纸、期刊“都应当根据具体的需要和可能,增设定期的或不定期的书报评论(或图书评论、出版评论、报纸述评等)一栏或一种专刊,刊载有关出版物的评论和消息”;重要报刊的编辑部,还应有专人或专家“经常地担任出版评论工作”。

这个《指示》发布后的第三天,也就是5月23日,《人民日报》的社论——《书报评论是领导出版工作和报纸工作的最重要的方式之一》,阐述了评论對于提高出版物质量、引导出版物方向的重要意义,并就进一步部署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此后数年,包括1954年11月出版总署结束工作之后的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依旧高度重视出版评论,1955年还专门创办了出版评论刊物——《读书月报》,总结出版经验,批评不良现象,贯彻出版方针,指引出版道路。

我想,我们今天做新时代的出版工作,面临许许多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变化的新融合、新业态,更加复杂的新受众、新阅读,无疑需要更加注重出版评论,加强引导监督,及时补偏救弊。当下我们不但要继续加强出版物评论、出版政策评论,还需要加强出版人物评论、出版事件评论,更要加强对新出版现象、出版趋势的评论,力求线上与线下打通,专家与大众互动,理论与实践结合。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在出版评论方面的积极探索,应是我们吸取历史养分,加以融会创新的的重要资源。这也是我们出版人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一个角度、一种方法吧。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文化传播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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