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泽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普宜镇林业站,贵州 毕节 551700)
虽然近几年来我国经济连续多年保持高位增长,但是资源相对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森林资源是我们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林业对我们人类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关系到国土生态安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21世纪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当今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战略问题之一。
根据贵州省林业厅统计显示,2006年,贵州省国土总面积为17616770公顷,含林地面积有8771550公顷,占贵州省国土总面积的49.79%。贵州省森林面积有7033936公顷,森林覆盖率为39.93%,其中有林地覆盖率为31.82%,“国特灌”覆盖率8.11%1。总之,贵州森林资源总量减少,森林质量也在下降。同时由于贵州多年来对森林的过量采伐,使大径级木材减少,中幼林的比重较大,而且在人工林中,树种比较单一,树木的抗逆性差,容易诱发灾害性病虫害,林分质量不高,所以我国贵州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产量低、效益低。林业经济的发展主要依赖于森林资源,贵州省森林资源的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影响着贵州林业经济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但是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能力的发展。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谓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是指社会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的可持续发展。人类的生存离不开一定的自然条件,而自然条件的优劣往往又会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影响。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是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贵州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促进贵州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开展,“依法治林”逐步成为贵州省林业建设的指导方针,法律在林业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法律是最有效的保证和监督执行机制。
1.改变贵州省林业立法思路。要让贵州省的林业经济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必须改变贵州省林业立法的思路。贵州省的林业相关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思路滞后,没有全面反映当代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不能适用当今社会的发展,没有真正贯彻“生态优先、保护资源”的立法思想,贵州应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林业立法的先进经验和教训,实行“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当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及其他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应当优先考虑生态利益,总之要树立“生态优先”的立法思路。
2.加强贵州省林业执法。我们要健全林业相关的法律制度,从而保障贵州省林业改革顺利进行,坚持“科技兴林”和“依法治林”;使贵州省林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正确处理贵州省林业经济的发展、稳定、改革的关系,促进贵州省林业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
要实现贵州省的林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大对林业的资金投入,提高林业的科技水平。
依靠科技来发展贵州林业经济,改变传统的以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为依靠科技的集约型经济发展模式。因此,在贵州林业经济发展上,实施科技兴林,不断提高林业经济建设的科技含量是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首先,建立林业经济科技创新体制。为了使贵州省的林业经济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必须建立林业经济科技创新体制,具体而言,应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核心、以效益为目的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从而促进贵州省林业生产力的提高。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来推动林业经营和管理的精确化、科学化,从而加快实现贵州省林业的现代化。
其次,加强林业经济的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一是要加强贵州省森林生态系统的研发,对森林生态系统进行监测;二要调整良种壮苗和树种结构,贵州省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良种苗的培育水平;三要提高木材加工、制造、利用技术,贵州省要利用科学技术来提高传统木材加工、制造、利用技术,从而提升贵州省木材工业总体的科学技术水平,增加木材和林产品的经济价值,增强贵州省林业经济的市场竞争力。
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是密切联系、互相依存、互相矛盾、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关系。许多国家在盲目追求经济发展之时,片面追求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忽视生态环境,尽管当期的经济增长速度确实快,但是,后期的经济发展却遭到环境恶化的影响,经济发展停滞不前。在既重视经济效益又注重生态效益的时期,不仅当期的经济快速发展,而且后期的经济增长也能保持着良好的增长势头。因此,贵州省应该建立林业生态评价系统,处理好林业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不能片面追求其中的一个方面,林业经济的发展是生态环境的经济基础,生态环境是林业经济发展的环境保证。生态效益经济是在以生态环境系统良性循环约束条件下的追求经济效益总量较大化的社会再生产活动。
总之,贵州省林业经济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要实现贵州省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要正确处理贵州省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