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涌米
发生在不久前的西安奔驰女维权事件,是被人拍下视频发进车友群,随后上传到网络,进而迅速引起广大网民关注的。视频显示,女当事人66万元买的奔驰没怎么开就漏油了,当其与商家理论时却被拒绝,为了维权,该女子坐在奔驰销售店展厅一辆车的引擎盖上大声哭诉。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维权并不少见,但唯独这一事件在短时内就达到空前的关注度,成为消费者发声较大的一次传播案例,这启示我们需要思考在当代如何与媒介相处的问题。
一些学者把现代媒介的报道称为“媒介再现”,它通过言语、文字、图片、影像等再现已经发生的事件,呈现一种真实世界。波兹曼指出,媒介以一种隐蔽而有力的方式定义现实世界。但与此同时,媒介再现对现象和事件的表达、评论甚至批判,形成特定的信息传播,会帮助人们实现自我并彼此连接,让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实现相互认同。接触媒介再现信息的过程,其实就是建构人们对自己和他人想象的过程。所以,媒介再现带来真实世界的同时,也表达了人的观念世界。
媒介再现包含了对事件本身的建构。波德里亚认为,事实领域一旦被命名或被符号化,就会消失在概念中,从而失去自身的能量。就新闻报道而言,这最终会有可能导致突出感受、情感,人的信念超越了事实,事件真相被弱化为“后真相”时代的新闻。西安奔驰女维权事件就体现了这一情形:当事人通过大声哭诉,呈现事实,吸引更多人围观,寻求认可和帮助。媒介对该事件的表达以及后续建构,让情感表达逐步超过了事实本身。
在信息传播中,受众对某一信息的接受会受自我感觉的影响,他们接触到那些自己熟悉或与自我立场、认知相一致的信息,就会进一步强化该信息呈现出来的立场和态度。人们还常常在感情上对新闻事件中相对弱势的一方给予同情。因此,媒介再现的情形一旦契合受众的感受,就容易让受众的情绪、情感超越事实、替代事实。西安奔驰女维权事件当事人在视频中的情感流露以及受众对事实真相的感受,促进了事件的传播。尤其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受众都有过某种不愉快的消费经历,当他们看到这样的维权视频时就更容易产生共鸣,从而引发关注并通过自媒体平台表达和转发意见。
在自媒体成为信息传播重要渠道的环境下,这种传播的全民性和便利性已不再让传播活动受到机构媒体的限制。自媒体上传播的西安奔驰女维权事件在糅合了受众情感后,本身已超出了简单的维权范围,继而引发了对销售行业潜规则以及对不良商家违规行为的质疑。尽管作为对现实的再现没有什么不妥,但人的情感介入会让信息在被理解和接收时,有可能成为部分的、碎片的,最终导致事件偏离真相。比如,该事件报道中的宣泄成分以及后期对奔驰女车主“跑路”“诈骗”的指责,其情感的介入更为明显,这一定程度上背离了新闻公正、客观的精神。至此,自媒体平台有关这一事件的信息再现与其说是在呼唤真相,不如说是在呼唤符合受众情感的真相。受众依照情感倾向在自媒体平台上传播特定的“事实”,就有可能塑造出扭曲甚至虚假的“真实”。
西安奔驰女维权事件的传播及其后续效果表明,自媒体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它所传的信息一旦倚重个人的态度与情感,发布传播者构想的“事实”,就会挑战新闻的客观性原则,危及机构媒体的公信力,破坏传播生态。因此,有必要从伦理上审视情感化新闻传播存在的问题。
1.新媒介挑战了既有的信息生产和传播规范。媒介自身的变化便利了其再现世界的可能,各种形式的媒介再现给确立一种严格的媒体伦理带来了挑战。数字媒介运营的经济能力及其持续的社会地位和合法性,使人们有必要对“媒介是什么”给出新的认识,多样化的媒介形式让机构性媒介的概念越来越含糊,其内涵界定和特征刻画越来越难。在这种情况下,就媒介活动中的道德性进行争论和辩护就有了难度,现有的准则和“自我监管”机制并不能彻底有效地防止新闻传播中的情感介入与失真。新闻生产的变化和职业记者的现状越来越不利于他们的道德实践。具体表现在:“可获得的新闻数量显著增加,而其内容的多样性却在减少,这是让人不可思议的。”时间都“被用来过滤、整理和选择性地阐述堆积如山的信息”,记者对新闻的投入“被耗尽了”。在新媒体时代,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让报道“升级”,并在一个加速的多平台新闻环境中让“点击率”最大化,就得更大程度上依赖于来自其他媒体的报道,从而使其他媒体的报道以一种不体面的“粗陋主义”形式来循环,导致了“信息收集和真相讲述的全面崩溃”。
2.情感化新闻破除了新闻的价值追求。媒介再现中的情感化以及由此而来的“后真相”,实际上与媒介领域的自由观念有关,其破坏了新闻的价值追求。虽然有人像默多克那样,认为媒体使用方面的随意与自由对民主的发展至关重要,但这其实是个悖论。尽管媒介及其机构在当前发生了巨大变化,新媒体给传统媒体在新闻的生成和记录上带来了严峻挑战,但向受众负责任地提供真实信息的功能没有变。那些经常传播不实信息的媒介,连信任的形成基础都不具备,又何谈对民主负责?“无法容许媒体的不实信息;没有理由认为自由的媒体需要这样的容许。”所以,无论媒介再现强调感情的理由是什么,都要关注再现的“后真相”对新闻价值观的侵害和影响。
3.情感化的新闻带来了新的道德问题。媒介再现在现代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伦理问题。所有的社会行动者在某种程度上都会竞相吸引媒体的注意,这样,随着媒介再现而来的信息竞争就可能影响到良好的信息流动以及社会平等。经济性以及媒介运用符号进行生产的可能性减少了媒介再现时的新闻收集成本,严重破坏了人们进行道德反思的条件。同时,新媒体技术模糊了生产与消费、媒介文本与日常互动、公共与私人互动以及人际和机构交流之间的界限,制作人和受众之间的旧有分离消失了,所有人都变成了这样或那样的“产品用户”。这使道德问题不仅与媒介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关,还与大量的媒介用户有关,对媒介伦理界限的考虑变得更加紧迫。比如,社交媒介再现所表达的私人观点是否仍能被看成私人的?它们是否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这实际上存在着一个比单个人的道德失效要广泛得多的系统性问题。
西安奔驰女维权事件的传播情形表明,现代社会被媒介系统渗透和制约。媒介通过不断增强自己提供信息资源以及连接这些资源的能力,提升自身对社会话语的影响力。英国新媒体研究者库尔德利称其为“媒介仪式”。媒介及其机构具有传播符号内容的结构、形式和界面,决定了它能影响受众的使用,置他们于特殊的“仪式区域”,以共同体形式聚集在一起来表征和创造共享信仰。但他对此表示担忧,因为这会加重“后真相”问题,也有可能会影响传播的均衡性。这在当前的自媒体时代尤为明显,因而需要重新确立一种着重回答如何与当代媒介相处的新伦理,不仅要关注“如何运用媒介进行传播”,还应深入探讨“如何与媒介共处”以及“如何通过媒介让人持续地生活在一起”。
自媒体对每个使用者的生活都有潜在贡献,一种有效的媒介伦理应着重探讨针对所有参与媒介实践的人所提出的问题。就西安奔驰女维权事件的传播而言,自媒体及其使用者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应在新闻业目前所处的制度环境之外建构一种普遍的媒介伦理。在这方面,德性伦理是建构一种新媒介伦理体系的不错选择,它坚持在两个方面进行确定:一个人必须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必须选择良善生活的行为。这适用于作为公共世界的专职生产者和评论员,也适用于任何用智能手机和数字平台为公共文化做贡献的普通人。
在媒介再现中,如果认为不需要关注职业德性和社会德性,那就有可能无法避免“后真相”。“媒介明显将生活并行的人们联系在一起从而进入到相同的因果关系中……我们应关注如何在媒介内和通过媒介进行道德行事?”因此,有必要确立像准确、诚实和关切这样的德性要求,它们都是基于对世界的看法和对生活体验的个体道德感,比如,对媒体所创造的共同结构和互动空间的关切,会给个人与媒介的相处以很好的指导。此外,谨慎、公正、谦虚、忠诚等这些表现于人的日常行为中的内在品格和性情特质,也决定着一个人和媒介交往时的方式。因此,媒介伦理的论题能被更准确地表述为:什么样的美德或稳定性情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进行媒介实践,促进繁荣生活。
库尔德利认为,建构当代人和媒介相处的规范性以及解决由当代媒介所提出伦理困境的恰当方式,是通过“道德”而非“道义”传统。“道义”关注职责规范,它探讨特定情况下,该怎么做或如何表现才合理?“道德”关注旨在美德的善和性情问题的规范,它提出了更广泛的问题: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最好的?做什么样的人最好?弄清这一点,就会搞清伦理方法对媒介实践的规范性困境做出的独特贡献,进而可能为更长远的、更健全的传播伦理奠定基础。在阐述媒介伦理时,库尔德利更多地关注亚里士多德式的传统和当代的新亚里士多德伦理学,认为这种通过反思生活而形成的伦理学,对人更有适用性。
具体来看,新亚里士多德式伦理学的优点在于,并不把它的参照点看成普遍的法则,而强调生活形态的作用——真实生活并对最好生活方式达成一种深思熟虑的看法,成就了应追求和避免的行为类型。只有通过形成能够负责任地维持和管理不同人的良好媒介局面,才能全面确保相互承认与和平互动。此外,它不主张提前规定人应在特定情况下做什么,而是先确定规定那样做的美德依据。由于工作规则和规范与个别人进行道德反思的可能并不一致,不能指望为传媒业制定新的道德规范就能前进。当不同的美德要求有冲突时,这种倡导美德的方法的特别之处在于“实践智慧”。把它作为思考当代媒介实践的出发点,是比较有效的。尤其在当前,社会发展的介入因素逐步增多,移动互联网已经改变了社会的传播结构,思考以美德为核心的媒介伦理问题,对我们研究媒介、建构发挥媒介功能的良好格局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