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本戏曲传奇《阴阳判》的人物复仇叙事

2019-12-16 01:22梁玉兰
中国民族博览 2019年11期
关键词:阴间伍子胥孝子

【摘要】传奇《阴阳判》讲述朱栩士为父报仇事,颂扬了朱栩士的复仇精神,并通过阴判和阳判两部分对其复仇行为进行了描写。本文从文本出发分析了其复仇主题及其复仇行为在阴间阳间的不同表现和不同情调。

【关键词】《阴阳判》;复仇

【中图分类号】G623.3 【文献标识码】A

传奇《阴阳判》为清代著名文学家查慎行所作,叙朱栩士为父复仇事,《古本戏曲丛刊五集》收录。查慎行,名嗣琏,字夏重,因国丧期间京师聚班演《长生殿》为洪昇贺寿一事被弹劾,落官,改名慎行,字悔馀,号他山,又号初白,海宁人。查慎行以诗名世,存有诗集《敬叶堂诗集》,收录诗作四千六百余首,传奇仅存《阴阳判》一剧。

该剧分两卷,共28出,根据胶城朱孝子立志为父报仇,无奈既不能使仇党伏诛又不能手刃仇人,枕戈待旦,历时二十五年而冤不能报,终于泪尽而逝之实事改编。查慎行据其事稍改姓名里居敷演成剧。

一、《阴阳判》的复仇主题

复仇是一种在人类历史上普遍且长期存在的行为,复仇行为是对自身利益的捍卫,是对胆敢侵犯自身权益者的惩罚,人们会因为畏惧他人的报复而不敢对他人进行伤害。而血亲复仇更有其深厚的社会和人性基础。氏族社会中每一个家族成员受到伤害时近亲属都会为他报仇,以此来维护整个氏族的权威,抵御外界袭扰。随着国家权力的建立和法律制度的确立,私人复仇行为因其不可控性而被法律所禁止。此时,法律与国家公权力表现为一种制度化的复仇,受害者可以通过这种国家公权力使犯罪者受到相应的惩罚。然而,这仅仅是理想的情况,现实情况是并不是每一个受害者都可以通过这种公权力使犯罪者受到惩罚,这种理想情况的实现有赖于法律的公正和司法者的个人素质,有赖于办案技术的支持和社会秩序的基本安定。而在古代中国,这些条件也很难同时满足。当公权力不能使犯罪者受到相应的惩罚时,人们便会采取私力救济,虽然国家曾禁止私自复仇行为,但在民间仍然有其社会基础。

儒家对复仇行为是肯定且支持的,历代史书中均记载了众多复仇之事,仅《史记》便记载了伍子胥鞭尸、赵氏孤儿等,故事情节惊心动魄,人物形象勇敢壮烈,具有激荡人心的强烈艺术魅力。后世的很多公案作品中,复仇情结都是推动人物行动的主要力量,是故事发展的情绪高潮点所在。“孝”是儒家极力赞颂的品格,是礼法制度下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精神力量。为父报仇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不需证明的“天理”,虽然国家曾试图对这种私自复仇的行为进行控制,但在道义上为父报仇始终是为人类所肯定的行为,表现在文学作品中便是作者所赞扬的品格。

《阴阳判》写武进县朱挺一日游钱塘江,突遇大风浪,幸得伍子胥显灵才得平安,后虔心敬祭伍子胥。值饥岁,朱挺提议县中大户出粮赈济灾民,富商庞易不肯,遭饥民暴打。庞易怀恨在心,带人至朱家将朱挺痛打至死。朱挺子朱栩士告至武进县令,庞易行贿被释放。朱栩士病重,子朱音告至应天巡抚衙门,御史袁泰准状,发常州府严审。常州知府高邑维持原判,遇伍子胥示警,只得将庞易收监。朱氏父子历经艰辛,屡次上诉,直告到总制章溢处,庞易用计使此状被吊销。朱栩士绝望要买剑血刃仇人,经高僧点化收为弟子。但其仍未忘记复仇之事,在父亲坟前恸哭七天七夜,泪尽而逝,死后知阴间判官奉伍子胥之命已对庞家案犯做出惩罚。父子二人于阴间相聚,云间显灵告诉朱家子孙大仇已报,好生立业成家。全剧写朱栩士矢志复仇,历经千难万险却从不放弃,赞扬了朱栩士对父之孝及其寒来暑往、风霜雪雨不改复仇之志的坚定执着,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魅力。

篇首长松下散人序云:“他山老人岂诚快其事乎?亦夫痛其心焉耳!痛其心而按红豆付梨园,……是编一日不磨,则是事一日不朽。合天下后世百千后世,百千万人之公怒、公骂、公乐,以报孝子欲报之冤,而孝子之心毕矣,而孝子之事毕矣。”可见,传奇《阴阳判》是作者的补恨之作,作者感其事、痛其心,以此矢志复仇的崇高美感染观众,补朱孝子报仇未果之恨,使朱孝子之事传扬后世,伸朱孝子未伸之冤,报朱孝子未报之仇。

二、生前复仇之悲壮

剧中朱栩士自父亲死后,人生的主要精力就是复仇,不计代价,用尽方法的复仇。作者不吝笔墨描写朱栩士復仇之路的艰辛,尤其是向总制章溢诉冤最为艰难。朱栩士通过正常手段告至县令、应天府衙门皆无用,只得拦路喊冤。然而,总制章溢位高权重,非平民百姓所能接触。朱栩士喊冤二十余次,期间棍棒加身,仍不改其念,令施罚衙役感其孝行终不忍再加以酷刑。朱栩士一路追寻章溢,路途饥馑便准备沿街要饭,幸得他人照拂才免于受难。然而其历尽艰难终于见到章溢详陈冤情,章溢准其重审,却被庞易施以小计便轻易吊销,只因其间已涉及太多官员,朱栩士的敌对阵营已不只是恶霸庞易,还包括各级舞弊官员甚至是整个官场、社会的黑暗面,最终的结局自然是个人在这样的氛围中走向绝望。于是他买剑誓要血刃仇人,却又怕累及家人而止,悲愤之情难以排解,于父亲坟前泪尽而亡。

在含有司法诉讼情节的其他公案戏中,冤情的昭雪总与正直的官员如包公等有关。依靠审判官的智慧与勇气的如关汉卿《蝴蝶梦》、孙仲章《堪头巾》、无名氏《合同文字》等,审判官借鬼神帮助断案的如关汉卿《窦娥冤》、郑廷玉《后庭花》、武汉臣《生金阁》等,总之,人间总有正直官员可以为受害者澄清冤情,表现了人民的清官理想。而传奇《阴阳判》中却没有这样的情节,朱栩士告遍官府都未获得公正的裁决。即使御史袁泰、总制章溢感其孝行,也并未破例亲自追问此案进展,只发相关机构重审,以致官官相护、庞易屡屡逃脱。相比于其他公案戏中对正直官员能力的极力夸张渲染,《阴阳判》中的描写则更能够表现其时官场之态,对现实的批判力度也更强。这种极为真实的描写更能让人体会到朱栩士复仇之艰难,更能感受到其路入穷途之悲愤,亦更能突出其屡遭困顿却不改复仇之志的可贵。

朱栩士的复仇既因其恪守孝道,信念坚定而感染人,更因其敢于挑战恶霸,官员,官场规则而显得更加勇敢壮烈。朱栩士的复仇已不仅仅是简单的报复,也不只是为父所尽的孝道,更有堂吉诃德大战风车的孤勇。当其复仇无望,于父亲坟前泪尽而逝时,其情之悲、其志之壮不知令多少人决眦、多少人泪下。

三、死后复仇之酣畅

《阴阳判》传奇是查慎行的补恨之作,将朱孝子人间复仇之绝望敷衍完毕,作者便要构筑一个理想的世界来弥补观众心中的缺憾,使善恶终有其报。这样的处理一方面不使好人蒙冤,不使英雄遗恨,利于劝人向善,缓冲阳世描写中过于强烈的感情;另一方面又对揭露的现实矛盾进行掩盖,无法给人留下强烈的情感印象,无法激起人们改变现实生活的欲望。当然,这是中国古代文学之共同特征,在中国观众“乐天”精神的影响下,在作者时代眼光的局限下,这种处理也属常见。

该剧并不如同一般的公案戏,由鬼神、向包公等提供关键的案情线索,使冤情昭雪,也不是阴间审判官或东岳太尉等司法神对其善恶进行奖惩。而是由伍子胥出面,在常州知府维持原判时显灵示警,并命阴间判官对庞家案犯悉数惩罚。伍子胥也是著名的复仇形象,《史记·伍子胥列传》记载其父被楚平王所杀,伍子胥逃亡吴国,成为吴国重臣后率兵攻打楚国,楚昭王已逃,乃掘楚平王墓鞭尸三百之事。伍子胥命阴间判官惩罚庞家案犯,或送刀山剑树,抽肠拔舌,镬汤锯解地狱,或罚作牛马,永世不得翻身。阴间惩罚之重远胜阳间,读来令人称快。

作者构筑阳间与阴世两个世界,阳间世界历经艰难大仇终不得报,阴间世界犯罪者得到报应。一个是现实世界,一个是理想世界,现实世界未竟之事理想世界使其圆满。以理想世界复仇之酣畅冲淡现实世界复仇之悲愤,以理想世界之善恶有报补偿现实世界之欲诉无门,以理想世界之公平正义反衬现实世界之混乱不公。

四、结语

传奇《阴阳判》敷衍朱栩士为父报仇事,写阳判之不公塑造了朱栩士这一为父报仇坚定壮烈的人物形象,赞扬朱栩士事父之孝,批判恶霸横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写阴判之公弥补朱栩士大仇未复之憾,体现了作者对其行为的肯定。该作刻画了朱栩士这一鲜明的復仇形象,颂扬了其为父报仇的行为,全剧情调既有悲愤又有酣畅,是一部值得戏曲论者重视的作品。

参考文献:

[1]古本戏曲丛刊编刊委员会辑,阴阳判上 [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2]古本戏曲丛刊编刊委员会辑.阴阳判下[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3]司马迁.史记[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3).

[4]周天游.古代复仇面面观[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

[5]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作者简介:梁玉兰(1993-),女,汉族,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在读硕士研究生,山西师范大学,研究方向:戏剧戏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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