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华/杭州市档案局
信用档案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群团组织等(指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反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指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数据信息和历史记录,以及公共信用工作机构对公共信用信息进行归集、比对、整合、披露、使用、修复等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数据信息和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2018年浙江省开始实施《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省公共信用工作机构必须建立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的信息主体的信用档案。《条例》指出,信用档案的内容分为基础信息、不良信息和守信信息;省公共信用工作机构应当在收到省公共数据工作机构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的比对、整合,形成或者更新信息主体的信用档案。早在2008年,杭州市发改委即牵头进行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市信用办,成员单位涵盖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管局等64个相关单位。市信用办制订《杭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与《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15年7月,杭州入选全国首批“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2017年7月,首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在杭州举办,“信用杭州”获得首届全国信用平台比赛最高荣誉奖——示范性平台网站。随着信用档案的重要性不断凸显和利用需求快速增长,杭州市信用办逐渐意识到加强信用档案管理的重要性,2018年初将杭州市档案局纳入市信用杭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时任市档案局(馆)长范飞列入杭州市信用杭州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市档案局在信用档案管理领域积极作为,体现了服务中心大局的责任与担当。
第一,制定信用档案管理规范。《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都对信用档案管理做出了一些规定,市档案局将其进行了整合、修订,起草了《杭州市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对信用档案定义、机构人员、收集整理、管理、利用、奖励处罚等做出明确规定,希望为杭州市开展信用档案管理提供依据,也希望为国家档案局制定与信用档案管理相关的规章提供参考。
第二,明确信用档案范围。《杭州市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信用档案的内容分为基础信息、不良信息和守信信息。基础信息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体经济组织)在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或者注册事项;自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入境证件号码等身份识别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作为基础信息予以归集的其他信息。不良信息包括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的信息;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最终维持原决定的行政处罚信息,但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除外;经司法生效判决认定构成犯罪的信息;不履行行政决定而被依法行政强制执行的信息;不履行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信息;经依法认定的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守信信息包括市发改委会同市级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每年共同更新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明确各行业、领域需要记入信用档案的公共信用信息具体项目,涉及64个领域的信用数据信息。
第三,建立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是杭州信用数据信息归集、管理、利用的唯一平台。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市信用办)牵头,市信用中心具体负责,于2008年启动了杭州市联合征信系统项目建设,2013年项目更名为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经过6期建设,平台围绕城市治理、城市服务、信息惠民三个维度,依托政务云服务,对信用档案进行深度挖掘和资产化管理,并建成了“一网三库三系统”(信用杭州门户网站,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综合管理与应用数据库,城市服务信用辅助管理系统、城市治理信用支撑系统和信用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实现平台管理的智能化。平台实现了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兄弟城市信用平台、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系统”、芝麻信用的对接,并延伸至13个区、县(市)。
第四,实现数据信息归集与文件材料归档。信用数据信息归集已经成为文件材料归档的新形式,杭州市信用办既做到了信用数据信息的自动化归集,又实现了其他载体的文件材料归档。一是数据信息归集自动化。共建部门根据目录清单,将拟归集数据备份到前置机,通过杭州市政务交换云平台归集到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归集库,归集库对原始数据进行留底交换到比对库,在比对库利用元数据管理技术对数据进行重新描述定义,利用ETL工具使非结构化数据结构化,比对过程中的异常数据通过平台反馈到部门,部门核实处理后再次进入归集通道,比对成功的数据入库,形成或更新信息主体的信用档案。《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将原始失信记录、超过5年的失信信息进行归档,长期保存。二是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全市统一的政务交换云平台,实现市公安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地税局等55家市级行政机关,水、电、公交等9家公用事业单位,13个区、县(市)相关信用档案的归集。信用数据信息涵盖了全市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和企业、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了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区、县(市)信用平台、金融征信系统以及芝麻信用等行业信用体系的信息互通渠道。三是文件材料归档规范化。64家共建部门在提供信用数据信息的同时,将形成的各种载体原始文件材料按照档案工作要求,进行归档、保管,支撑信用数据信息的可靠性,为个人和企业信用变更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信用档案应用范围广、利用频率高。信用档案的应用融入到了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房产管理、人力社保、项目审批、交通运输等众多业务领域,切实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截至2017年5月底,信用杭州网站点击量超过133万次;网站发布红名单涉及19个部门1557家企业,黑名单涉及33个部门640家企业;公示行政许可涉及29个部门156万条数据信息,行政处罚涉及33个部门33万条。
第二,信用档案服务社会化趋势更加明显。杭州市信用办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以信用与第三方平台跨界融合为突破口,通过各类信用积分载体,实现“信用支付”惠民应用落地。一是担保支付,畅通“行”在杭州。与阿里巴巴探索合作模式,以市民的信用为基础,在交通领域推广“免押金租借汽车、免押金租借共享单车”,逐步推动“信用出行”成为杭州市内日常出行的标准服务模式,减少私家车的使用,让杭州道路更畅通,市民、游客出行更方便。二是延迟支付,舒心“住”在杭州。与支付宝合作推出“免押金信用住”,已有8万人次的杭州市民享受入住酒店免押金服务,免除预授权押金超过6400万元,平均入住时间压缩至45秒、退房时间下降到18秒,降低了时间成本。三是额度支付,简单“用”在杭州。依托“市民诚信卡”,自2016年10月20日起在全市10家杭州市属医院全面推出智慧医疗信用支付“医信付”服务,2017年覆盖全市所有市属医院。全市900万市民卡的持卡人可享受在就诊过程中“先诊疗后付款”,最高额度目前为1000元,已累计提供了180多万元事后支付服务。随着应用推进,还将根据市民的诚信分,享受到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预付额度。下一步,公共信用工作机构将开发移动信用杭州APP+微信公众号,提供法人信用信息查询;展示杭州动态、最新法规;依法依规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良好信息、不良信息、部门评价、资质信息等信用信息;人脸实名认证后可使用信用名片、授权信息、信用监督等在线办事,最终实现公众信用过程的移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