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 毅
(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 浙江宁波 315830)
内容提要:博物馆评估定级是衡量博物馆运营品质的有效手段。我国的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已广泛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评估体系过于单一化、程式化以及对于广大行业博物馆并不适应的弊端也开始显露。评估体系应针对行业博物馆的现状,在评估的各个版块作出适当调整,增加具有针对性的、引导性的条款,对于行业博物馆的提升和个性化发展都大有裨益。
近年来,我国博物馆发展呈现出一些新趋势:就举办主体而言,博物馆从文物部门为主导转向由政府引导、动员各行各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就博物馆类型而言,博物馆从传统的综合、历史、艺术等类型转向科技、自然、民族、民俗、生态、遗址等各个社会学科、自然学科类型以及各行各业的专题博物馆[1]。根据国家文物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已有博物馆5136家,与1978年相比,博物馆的数量增长了15倍。我国博物馆事业的快速发展,除了带来博物馆的数量增长、种类丰富外,也带来了质量的参差不齐。在此背景下如何建立和完善博物馆业务工作规范和质量控制体系,以提升博物馆品质,推动博物馆行业健康发展,成为值得思考的课题。最终,博物馆评估成为我国博物馆行业提升品质、推动发展的一种选择。笔者在日常工作和同行交流中,感受到因为评估体系过于单一化和程式化,降低了广大的行业博物馆对评估定级工作的响应,也影响了评估定级引导作用的发挥。笔者认为,应从我国行业博物馆发展的实际出发,对评估体系作出适当调整,增加针对性的条款,对于行业博物馆的提升和博物馆个性化发展大有裨益。
博物馆评估并不是新生事物。在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New Public Management)中,企业为确保绩效目标,提倡使用绩效评估系统[2]。受此影响,一些包括博物馆在内的非营利组织和政府部门也开始借鉴这方面的研究成果,纷纷引进评估系统并设立绩效评估指标,以维持公共责信。随后美国波士顿科学博物馆(Museum of Sciences,Boston)首次把绩效管理引入博物馆体系,制定了一系列评估项目与绩效评估指标[3]。1999年以来,国际博物馆协会区域博物馆委员会(ICOM-ICR)的每届年会都以“提高博物馆品质”为重点议题[4]。在长期的实践中,英、美、澳大利亚等国都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评估制度和体系。在国内,苏东海先生在1991年就撰文倡导在博物馆业内实行认定、评估制度[5];李晓东、于学斌等学者也先后撰文,对在中国博物馆业内开展评估定级制度进行探讨[6]。2006年,国家文物局委托北京、浙江、四川开展博物馆评估试点工作。在试点经验基础上,2008年2月,我国公布了《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试行)》《博物馆评估暂行标准》,拉开了我国博物馆评估定级的序幕。
通过国家文物局和中国博物馆协会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到,自2008年至2018年,经过三次评估,共评定一级博物馆134家,其中有4家在运行评估中因未达标被取消国家一级博物馆等级,实际上目前现有一级馆130家;共评出二级博物馆320家,因部分升入一级馆,现有二级馆286家;共评出三级博物馆518家,因部分升入二级馆,现有三级博物馆439家。这表明我国的博物馆评估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评估工作基本实现了引导博物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从而达到监管得力、扶持到位的目的。
从2008年开启博物馆评估定级以来,面对实践过程中出现的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家文物主管部门及时对原有评估体系进行了一些调整。2016年7月,国家文物局组织修订并公开发布了《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和《评分细则计分表》,可以说现有评估体系已渐趋完善。从评分细则中可以看到,一级指标项目共分为“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陈列展览与社会服务”三项,基本可以全面反映博物馆的软硬件水平;同时,在权重设计中给予“陈列展览与社会服务”50%的最高权重,充分体现了博物馆为社会服务的本质和评估体系在博物馆发展方向的引导作用。评分细则细化了近五百个不同的得分点,使评估体系在实际操作中更易于掌握。整个体系的设置充分体现了定性与定量的结合,它以专业标准来要求博物馆业务,引导博物馆工作朝着规范化方向迈进。可以说定级评估和运行评估是现阶段衡量博物馆运营状况和经营品质的最有效途径。
我国博物馆数量最多的是综合类博物馆。现有评估体系就是以这类博物馆为主体进行设计的,而没有充分考虑行业博物馆的特殊性,缺乏针对性设定。这导致行业博物馆参评的门槛过高,很多行业博物馆不能参评或参评的成绩不理想。从公布的评估结果统计数据来看,笔者发现两个现象:一是目前等级博物馆(包括一、二、三级)共有855家,占我国博物馆总数不到17%;二是广义上的行业博物馆所占比例更是少之又少,粗略统计约占等级博物馆的9.2%。学界对于行业博物馆的概念多有论述,从范畴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为了使评估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本文所提及的行业博物馆取其广义概念。就内容而言,广义的行业博物馆是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内容的机构,涉及面非常广泛,但定义与其所属部门的性质无关;就类型而言,广义的行业博物馆除历史、艺术、科学、综合类博物馆等有明确属性外,其他均可称为行业博物馆[7]。因此,这两项数据无论是对于我国庞大的博物馆总数,还是对于我国近几年蓬勃发展的行业博物馆建设形势而言,都存在着巨大反差,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这样的结果背离了评估活动“以评促建”的初衷,也与2001年全国文物局长会议提出“鼓励发展科技类、产业类的行业博物馆”倡议后我国行业博物馆蓬勃发展的局面相背离。长此以往,这将不利于我国多元、包容、开放的博物馆体系的形成。
现有的评估体系为了便于操作,基本做到了量化分析的最大化。这虽然便于评估方操作,但也为被评估方以“表面文章”应对评估提供了便利。评估方往往会忽略某件事情的实际效果、目的意义和长远影响,而只关心评估要求的数据是否达标。如“藏品保护与修复”项的评分标准更多地关注单位和人员的修复资质、设备、场地状况,实际开展修复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果只占8分,而这8分也主要反映了藏品修复的审批程序和报告质量,缺少对藏品修复效果的评价。这值得引发我们重新去思考标准设定的导向性。“完全使用量化指标来揭示评估对象的质量往往过于简约,会忽略大量的细节和程度上的差别,所忽略的内容比他们所揭示的内容还要多。”[8]
评估标准过于统一而缺乏个性,对此我国部分文物工作者已有认识。葛天就曾撰文指出:“国家文物局对博物馆进行评估定级,是为加强博物馆行业管理,提高博物馆质量,充分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这一举措并不是要抹杀博物馆的个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各博物馆为了升级,纷纷模仿大馆、先进馆的相关做法,只要能升级,甚至成为国家一级博物馆,该博物馆不仅为自身、也为所在城市争得了荣誉,并会得到上级行政领导的肯定。对于博物馆而言,升级这一硬指标的重要性压倒一切,博物馆陈列的个性化则很难受到博物馆管理者重视。”[9]因此,为避免“千馆一面”的现象,评估标准需要个性化定制。
笔者所在的浙江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以下简称“港口博物馆”)参加了2018年全国第三批二级博物馆评估定级申报工作,对评估定级体系有了更深刻的体会。结合工作实践和近年来与众多行业博物馆管理者的经验交流,笔者认为提高现有评估体系对行业专题博物馆的针对性和普适性,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改变。
1.适当降低藏品规模,扶持特色藏品体系建设
现有评估体系中根据藏品数量500件(套)~10万件(套)或珍贵文物800件(套)~2万件(套),分别给予2~15分。此外,《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也在博物馆等级划分条件中对藏品规模作出了相关要求[10]。行业博物馆利用特殊的行业文物,以其特有的展示手段,阐述该行业的历史发展和文化内涵,达到传播文化科学知识、为社会发展服务的目的[11]。行业博物馆的藏品有其特殊性,很多仅限于行业直接相关文物,这大大缩减了行业博物馆收藏的品类,也限制了其藏品规模和级别。大部分行业博物馆的藏品数都少于类似规模综合性博物馆的藏品数,珍贵文物更是少之又少。参与评估定级的大多数行业博物馆在此项的得分一般不会很高。即便如此,我们却不能因此否定行业文物的珍贵价值,其对于人们研究行业历史、社会发展进程,乃至推陈出新、推动行业技术革命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以港口博物馆收藏的世界上第一台集装箱吊机为例,它于1958年产自美国,20世纪八九十年代服务于南京港,换代弃用后于2017年被捐赠给港口博物馆,一起入藏的还有全套技术资料。此设备是见证世界集装箱运输和专用设备发展以及我国港口改革开放历史的标志性实物,它的历史地位决定其具有极高的纪念意义和收藏、展示、教育价值。但至今仍无法给其“珍贵文物”的名号,在评估体系中只能代表一件藏品的数量,而无法体现更多的潜在意义。
因此,笔者建议在评估标准中可以针对行业博物馆的特点设定藏品规模的条件,提出藏品个性化方面的要求,如藏品是否反映行业的重大技术进步、是否反映完整的工艺流程等,以此来代替藏品珍贵性的要求,或作为珍贵性要求的补充。这样更符合大部分行业博物馆馆藏的实际情况,也能引导行业博物馆个性化收藏体系的建设,甚至可以将一些近年来行业发展中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相关音频、视频资料也作为藏品对待,这与国际上兴起的“参与性收藏”[12]观念不谋而合。虽然由于主题限制,以参与性收藏为主导的收藏模式不适用于所有地区、所有类型博物馆,但是以构建收藏参与社会、以参与社会丰富馆藏的理念,辐射至当下博物馆的收藏创新工作,特别是对于一些在收藏资源、收藏主题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博物馆具有现实借鉴意义[13]。
2.合理要求保护修复能力,承认多元化工作途径
行业博物馆的藏品主要为行业生产设备、技术资料、工艺、产品等,其修复和保护与传统文物有较大区别,这些行业文物的修复和保护有时会接近于设备维修、设施保养、产品研发等。因此,行业博物馆的文物修复资质和修复人员资格也不能简单地被约束于文物部门的认定,而应更多地考虑行业技术部门的认可。
此外,对于行业博物馆藏品的保护和修复,可以倡导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来开展,而评估中应该重点考核其保护与修复工作的实际成效。通俗地说,“谁修的不重要,修得好不好、多不多”才显得更为重要。
大部分行业博物馆在学术研究和科技工作上面临的窘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第一,人才欠缺。行业博物馆中的工作人员多为转岗而来,再加上编制有限,在后期一般很难招录学术和科研人才,难以在博物馆内部形成学术和科研团队。很多行业博物馆都缺少系统接受过博物馆学专业学习和训练的技术人员,内设机构中很少设有专门的学术部门和科研部门。第二,专题制约。很多行业博物馆的专题性不是传统历史文物概念,无法开展传统意义上的文物保护科研工作,或者开展的科研工作得不到文物部门的认可,同时他们也很难与传统文博行业的研究人员开展交流。第三,体制限制。从办馆主体的性质来看,行业博物馆有的隶属于行业部委,有的归属文化文物系统,也有的隶属于企业,此外还有部分是非国有博物馆。国家文物部门一般不会在隶属于行业部委或企业的行业博物馆内设置科研基地,而行业部委或企业一般已设有专门的科研机构,不愿意在博物馆内再投入资源设立新的科研基地。这导致行业博物馆一般很难申请到科研课题,更不会有专利与奖励。在已公布的前六批30个“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里,博物馆占11席,而行业博物馆仅有中国丝绸博物馆一家。这就是行业博物馆在现有文博评估体系下科研能力建设的现状。
鉴于以上客观存在的情况,在学术和科研方面,评估体系应对行业博物馆提出更具有实际性、针对性的指标。王畅在《试论行业博物馆的特殊性》一文中指出,行业博物馆搜集了本行业范围内古今中外最完整的文献和实物资料,在研究行业的工艺技术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行业博物馆研究古代传统的工艺技术,并结合本行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对于后人的科研生产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作用[14]。因此,评价行业博物馆在研究和科技方面的能力时,应更关注其对传统技术、工艺的发掘及其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贡献。
行业博物馆只有扎根于行业才会有持久的生命力。笔者认为行业博物馆应与该行业的社团组织、研究机构、生产经营企业等保持密切联系,突破传统博物馆文化活动的框架,举办类似于行业技术研讨会、新产品发布会、专业性展会等,及时了解行业动态、更新展陈内容、收藏行业相关的重要历史资料和实物。因此,针对行业博物馆,可以更多地通过举办行业技术研讨会、产品发布会、专业性展会来替代举办学术研讨会、学术论坛的评估指标。
行业博物馆存在的根本使命在于保持文化多样性的同时促进文化认同。工业社会的细密分工会产生不同的行业文化,形成社会文化的多样性;同时所有行业文化都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都有人类文化的共性内在。行业博物馆的成立既是对这种多样性的尊重和保持,也是消除行业间屏障、加大不同行业间互相了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积极力量。
当我们将教育视作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功能的最终目的时,行业博物馆除了做好行业文化教育外,做好通识教育同样也应该是其承担的重要使命。“但一些专题博物馆过分强调专业性,导致博物馆办馆思路相对封闭,缺乏宣传力度,缺乏开放意识,缺乏与其他博物馆的馆际交流,使文物藏品内容单一,基本陈列不能及时更新,从而使观众群体受到限制,难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难以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这些都成为专题博物馆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15]由此,笔者认为评估体系要增加规范行业博物馆为公众提供通识化服务的因素,引导行业博物馆开展具有共性化的博物馆工作,履行好博物馆的使命。
1.在服务对象的分布上体现广泛性
虽然大部分行业博物馆的建设初衷是为保存和传播行业文化而服务全社会,但在实际运营中面向公众的热情并不是很高,还停留在以内部服务为主的“闭门”阶段。例如沈阳铁路博物馆作为沈阳铁路局重要的宣传平台,基本硬件设施和软件条件一应俱全,却基本不对普通观众开放,只接待铁路内部的参观和培训团体,当地居民对这家博物馆知之甚少[16]。对此,评估体系应通过规定行业内外观众的比例、开展社会教育的场地、举行流动展览的区域等来适当引导行业博物馆“开门”办馆。
2.通过教育、展览、推广的内容主题来体现广博性
行业博物馆不但要开展专业知识普及教育,还要对公众进行更广泛的文化普及和提升教育,提供更具综合性、更有通识性的公共文化服务。行业博物馆可以与综合性、历史类和艺术类博物馆开展广泛的馆际交流,借助他馆资源补齐短板。
在2018年的评估定级工作中,港口博物馆“陈列展览与社会服务”大项的得分率为82.8%,正是得益于扩宽内容、延伸范围的通识性服务理念。以教育工作为例,港口博物馆创办了青少年社会教育品牌活动“我与港博同成长”。活动内容既有“认识集装箱”等传播港航知识的活动,也有“一粽一舟问端午”等弘扬传统文化的活动;既有“超能太阳号”等一般性科普性活动,又有“水下考古小达人”等专业文物知识普及体验。自2016年开始,港口博物馆还推出为期一周的“万物启蒙研学营活动”,广受公众欢迎,荣获了全国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课程“优秀教学设计奖”。通过对港口博物馆教育活动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与专业和行业直接关联的港航知识类教育活动只占到总活动数的33%,其他类型活动虽与港航专题无直接关联,却也是博物馆通识教育的重要内容。所以,让观众在行业博物馆受到行业专题外多方位的教育,并不是行业博物馆“不务正业”,而是馆方承担公共教育服务的应有之义。正是这样的认识延伸在日常的展览、研究、推广等工作中,才使得港口博物馆能突破行业博物馆身份的藩篱,更好地融入到博物馆大家庭,也走出了一条个性化的行业博物馆特色之路。
基于全国行业博物馆的一般状况和笔者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在制定评估体系时,既要符合博物馆自身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体现一定的引领和提升作用;同时也要在共性化的评估评价体系与个性化的对象主体之间找到平衡点,使得评估体系能够最大限度地应用于个性化的场馆,达到总体效益最优——针对行业博物馆制定有针对性的评估体系显得尤为必要。
[1]单霁翔:《构建多元、开放、包容的博物馆体系》,《中国博物馆》2014年第2期。
[2]张婉真:《面对博物馆评价时代的来临:原理与实践》,《博物馆学季刊》2008年第22卷第2期。
[3]刘伟杰:《博物馆绩效评量探讨:以纽西兰国家博物馆(Museum of New Zealand)及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博物馆学季刊》2008年第22卷第4期。
[4]吕建昌:《美国博物馆认定制度评析》,《中国博物馆》2007年第2期。
[5]苏东海:《当代世界博物馆大发展的剖析》,《中国博物馆》1991年第2期。
[6]a.李晓东:《关于建立博物馆定级制度》,《中国文物报》2001年7月11日;b.于学斌:《定级——博物馆发展的动力》,《中国文物报》2002年2月22日。
[7]白婧:《中国行业博物馆的社会价值初探》,《中国民族博览》2017年第3期。
[8]Elliot W.Eisner:《定性研究方法论的新领域》,引自〔美〕德尔伯特.C.米勒、〔美〕内尔.J.萨尔金德著,风笑天等译《研究设计与社会测量导引》,重庆大学出版社2004年。
[9]葛天:《中国博物馆个性化缺失的原因及对策》,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学专业委员会编《中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学专业委员会2014年“博物馆个性化研究”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书店2015年。
[10]2016年7月25日,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公布施行〈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等文件的决定》(文物博发〔2016〕15号),《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规定:一级馆藏品20000件/套以上,或珍贵文物2000件/套以上;二级馆藏品10000件/套以上,或珍贵文物1000件/套以上;三级馆藏品5000件/套以上,或珍贵文物500件/套以上。
[11]陆建松:《行业文化与行业博物馆》,《博物馆研究》2001年第4期。
[12]2016年国际博物馆协会培训中心组织的秋季培训中,欧洲文化博物馆(Museum for European Cultures)副馆长莱昂蒂娜·梅杰-范·门施(Léontine Meijer-van Mensch)女士在授课时提出了“参与性收藏”(Participation Collecting)概念。参与性收藏是近年来西方一些博物馆基于对社会生活某一领域热点事件或正在发生变迁的关注,通过活动来发动社区、公众、民间收藏机构等向博物馆捐赠相关主题的藏品,使其成为馆藏的一部分。引自赵莉:《参与性收藏的理论探析与思考》,《东南文化》2018年第3期。
[13]同[12]。
[14]王畅:《试论行业博物馆的特殊性》,《中国博物馆》2003年第4期。
[15]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