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中隐私权的保护研究⋆

2019-12-16 11:20
山西档案 2019年5期
关键词:隐私权居民档案管理

张 乾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 200062)

居民健康档案不仅是居民健康状况的直观反映,更是加强居民疾病预控,保障居民健康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居民健康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在档案管理与应用上易触及到居民隐私权问题。“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更好的发挥居民健康档案的服务功能,必须从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中保护居民隐私权入手,将居民隐私权的保护渗透于健康档案建设管理始终,切实保护居民隐私,既是尊重居民的体现,更是保护居民健康的映射,对于推动居民健康档案建设与发展意义重大。

1 健康档案管理中隐私权内涵及其法律特点分析

伴随着现代人健康意识的不断强化,国家对居民健康问题的愈益重视,居民健康档案建设日益完善,在此过程中,既需要做好档案内容的更新,优化档案管理,更需强化对服务对象隐私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实施,是从法律层面国家角度对居民隐私权问题予以承认且保护,居民健康档案作为居民的个体隐私,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基层医疗机构在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与使用上应加大保护力度,采取适当措施,切实保护居民隐私,防患未然,保护居民合法权益。另外,近年来,学术界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中服务对象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愈加重视,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中隐私权的保护提供了有价值的理论参考[1-2]。如,2010年,李静,夏洪图在《保护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的意义和建议》一文中,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隐私权的范围予以了界定,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隐私权保护的必要性与立法建议。2011年,郑丽芬在《健康档案管理中侵犯隐私权的危险因素分析与干预》一文中,指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中隐私权被侵犯的危险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保护对策。2012年,高蕾、李莉、李恒等人在文章《居民健康档案中个体信息安全的法律思考》中法律保障的角度发展,首先探讨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中在信息收集、保管、使用三个层面的存在的法律问题,而后从法律角度提出保障居民健康档案中个体信息安全的法律建议。2017年,鲜峰在其文章《刍议居民健康档案中隐私权的侵犯与保护》中指出保护居民健康档案隐私权的意义,提出健康档案管理隐私权被侵犯的几种表现,从提升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完善档案使用与管理,执行落实档案管理制度,签订豁免协议几个层面阐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中隐私保护的措施。

1.1 隐私权内涵

隐私是个人不受他人侵入的信息控制领域,是个体生活、身体、精神的独自享有。张莉在其《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一书中指出,所谓隐私权正是针对上述领域权力的保护,是个体为保障自身尊严对私人领域拥有自我决定权。奚晓明在《〈中国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条文理解与适用》中指出隐私权是个体支配私人领域、私人活动的人格权。隐私权主要包括:隐私隐瞒权、利用权、支配权,维护权等。当自身隐私受到非法侵害时,可寻求司法保护。而要寻求司法保护,必须明确隐私权被侵害的具体情况,明确如何维护隐私权。

1.2 法律特点

档案隐私权有其自身独特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专属性、秘密性和保护范围受限上。专属性具体是指档案内容的专属性,档案记载的主要是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因而也相应的关系到其自身的隐私。作为自然人,其有权对自身的隐私进行维护,也可以对其进行独占,并进行支配。作为除自然人外的个人和团体、组织,则不能随意的对档案信息进行利用,这里就涉及到档案隐私权的专属性;其二是私密性。私密性和档案隐私的关系最为密切,居民健康档案中记载的可能是自然人不愿意公开的信息,档案内容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因而,档案管理人员需要在法律规定下对档案隐私内容进行保护,不能随意公布;其三是保护范围受限。针对档案内容,在对其进行保护时,管理人员需要关注隐私权这一独特的保护内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其仅仅是在考虑到公序良俗的基础上才开始开展的一项档案内容保护活动。而在当前的发展态势下,管理人员则需要严格的遵循相关法律规范对档案内容进行隐私保护,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3-5]。

2 居民健康档案隐私内容和保护意义

2.1 内容组成

居民健康档案中包含的隐私内容较多,具体为身体隐私、个人信息、个人空间和个人生活和行为这四个方面。身体隐私具体包括身高、体重、疾病史、身体缺陷以及可能引起别人歧视的疾病等;个人信息是指个人学历、联系方式、性格癖好、家庭收入和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空间是指与个人住宅相关的信息;个人生活和行为则是指自然人存在的可能违背公序良俗的生活方式和社交习惯等。

2.2 保护意义

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过程中,涉及到不同的主体,其中最为关键的主体为医务人员。医务人员会直接参与到居民健康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中,与此同时,医务人员作为直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其也可以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直接的利用,由此可知,医务人员具备一定的知情权。但是在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管理时,基于强烈的隐私权保护意愿,医务人员在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管理和利用时,也要关注对隐私权的保护,在法律规范的限定内容下,不能向第三方随意泄露自然人信息。当医务人员出现对居民相关监控隐私权的侵犯情况时,则要严格的按照《侵权责任法》第62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侵权民事责任。在上述严格的管理措施下,居民健康档案的隐私权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避免出现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非法利用的情况,也可以满足自然人的隐私保护要求。

3 侵犯健康档案隐私权的具体表现

3.1 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隐私权的侵犯表现

在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建立时,就可能出现对隐私权的侵犯行为。作为居民个人,其本身是希望拥有独立的空间和疾病隐私保护权益的。但是在实际档案管理工作中难免出现隐私权保护不力的问题,在建档阶段,则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一是医务人员的入户调查阶段,可能存在没有征求居民同意就进入个人住宅的情况,此时就会对导致居民的隐私被无意侵犯;二是医务人员在对居民的健康情况进行询问时,没有按照建档范围要求进行,当问题超出建档范围时,就会导致居民的个人信息的隐私性受到威胁;三是在对档案内容进行记录时,没有对患者的健康问题或敏感疾患进行确认就进行记录,从而会导致健康档案内容失真,同时会对居民造成不良影响。

3.2 健康档案保管过程中隐私权的侵犯表现

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保管时,管理人员可能出现的侵犯居民隐私权的表现为混装、错装或信息录入错误等。或者在保存过程中由于技术手段落后,导致档案信息丢失等,这些都会对居民的关键隐私造成侵犯。

3.3 健康档案使用过程中隐私权的侵犯表现

最可能对居民健康档案隐私权造成侵犯的环节为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环节,通过对实际的档案利用和管理过程进行分析可知,在档案使用过程中,侵犯居民健康相关隐私的具体表现为:在对档案进行利用时,没有了解居民隐私的保护范围,出现过度使用档案内容的情况。此外,在对居民进行健康状况的随访或复诊时,医务人员在了解患者健康档案内容的基础上在公共场合出示和泄露诊者生理缺陷、精神性疾病等信息,也会对患者的隐私权产生侵犯。最后,在医疗科研研究层面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利用时,可能会出现在新闻媒体等传播媒介上肆意传播居民健康信息的情况,从而会直接侵犯居民隐私权。

3.4 健康档案管理过程中隐私权的侵犯表现

在现代化发展背景下,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管理已经成为一种较为高效的管理活动。但是在大部分档案管理机构,都缺乏对先进的管理手段的应用。虽然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开始建立和完善电子档案系统,但是还存在接口不畅通的问题。当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存在问题时,就会导致构建起的电子档案出现一系列问题,包括缺乏传输标准,出现运行安全隐患,从而会由于技术层面管理不到位导致居民的隐私权受到侵扰。而在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也可能会出现工作疏忽,从而导致档案资料损坏和丢失等问题出现,而在对档案进行查阅时,不能严格的进行核查,也会导致出现查询人资质不过关从而导致隐私信息泄露问题[6]。

4 居民健康档案隐私权的多维度保护措施

4.1 政府层面——奠定居民健康档案隐私权保护的整体基调

4.1.1 统一管理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

作为政府,在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管理时,需要关注对档案的统一管理,要能够在明确档案收集范围和收集原则的基础上对档案资料进行严格的初步把关。在利用档案网站进行资料收集时,收集人员需要遵循基本的“告知原则”,要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对于收集的档案,当事人要精确使用目的,要对档案使用范围进行明确界定。在档案的统一收集原则基础上,工作人员要能够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完整,并严格的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对于含有敏感信息的档案要加强隐私管理,确保隐私当事人能够对自己的档案内容的使用有知情权、决定权以及更正权。

4.1.2 加强网络监管

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在互联网发展背景下,应关注对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的网络监管,现代化的档案利用手段使得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变得更加易得,而在网络信息的输入、传播和处理过程中一旦出现信息链断裂问题,就会导致居民健康档案中的相关信息泄露。基于此,政府要在进行管理时积极的加强网络监管。首先要成立相应的居民健康档案的网络隐私权保护机构,对网上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进行全过程跟踪,对于各个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网站,要检查其是否具备保护个人隐私的声明,对于不存在该声明的网站,要及时发出警告责令整改;其次要对网络监控技术进行合理的应用[7]。国家相关部门要做好表率,要对居民健康档案的相关隐私信息的使用范围、场合以及监控对象进行明确,要规定好相关主体的责任,对监控技术应用人员进行培训,为监控人员提供更多权利,同时也可以做到对监控人员的有效约束;最后针对网络经营者,也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网络档案的利用人员都能够规范自身行为。

4.2 意识层面——通过教育宣传提高人们的隐私权保护意识

从意识层面出发对居民健康档案的隐私权进行保护管理,要求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隐私权管理意识,同时也要提升居民的隐私权保护意识。针对档案管理人员,则要确保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水平,对其专业知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进行培训,同时也要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使其能够具备较高的档案隐私保护意识,做到谨言慎行。而对于居民而言,则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并且要加大对居民健康档案隐私权保护重要性的宣传。尤其在当前档案信息资料传播更加迅速和便捷的环境下,对档案隐私权进行保护变得更加必要。在进行宣传教育时,工作人员可以采取多种传媒途径,营造出优良的档案利用氛围。

4.3 使用层面——在规范使用细节的基础上彰显隐私权的保护要义

居民健康档案具有较为重要的医学领域的应用价值,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较为丰富,对个人、家庭以及社区等健康信息都有较为全面的记录,而对于人群而言,则具体包括了健康人群、高危人群和患病人群等。因而可以在不同的医疗研究领域进行应用,还能够支持连续性的医学研究课题。但是在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利用时,存在将档案信息在公共场合传阅和上网粘贴供人阅读等行为,这些不当的利用行为都会导致居民健康的相关隐私信息遭到泄露[8]。因而,在对居民档案进行利用时,管理人员要格外关注居民健康档案利用过程中档案隐私权的保护。而具体的有效保护行为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健全档案使用环节。针对居民的日常使用,在就诊时,工作人员应要求居民出示健康档案信息卡,在这一过程中,导诊人员起到关键作用,要根据居民提供的健康档案信息卡在档案室调取居民的个人健康档案,接诊医生或责任医生就能够快捷的获得更加完整的患者档案,因而可以对患者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在此基础上,则能够对病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同时在诊疗结束,也能够对档案内容进行及时的更新,能够在档案中囊括患者的转诊会诊记录、住院记录以及随访记录等,同时也能够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了解居民的周期性健康检查情况,也能够对该部分的内容进行补充,作为导诊人员、接诊医生或责任医生,则要在对档案利用完成之后,以档案管理制度为基本原则对档案进行归档;二是要在管理和利用居民健康档案时,对相关的用语和用词进行严格的规范,同时要确保用词严谨。对于居民而言,部分较为敏感的疾病一定要确保隐私保护到位,此时,档案利用和管理人员就要提高对居民健康信息卡和档案中相关内容的重视,了解建档对象不想被别人了解的内容,对部分疾病可以借用英文缩写或替代诊断等形式表达,基于缓解病人心理压力的要求,上述措施可以获得良好的成效。具体的疾病包括性功能障碍,就可以用英文缩写“ED”来表示,慢性前列腺炎则可以用英文缩写“CP”表示,上述行为都显示了档案管理和利用人员对建档人员隐私信息的充分尊重和维护。

4.4 制度层面——为居民健康档案隐私权的保护提供强有力的规范

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管理时,管理人员需要有相关制度的支撑,基于此,则要对居民健康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完善。首先要确保健全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要强调对居民健康隐私的保护,基于此联合医院管理系统,构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体系。在管理制度中应强调签订豁免协议书的重要性,要将签订豁免协议书当做一项细节制度加以推行。在签订豁免协议书的前提下,居民可以了解保密权限,能够进一步支持医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在豁免协议书中还应强调当出现纠纷时该怎样解决,要明确在使用居民信息时会征求居民同意;其次在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制度时,管理人员应对隐私档案内容和范围进行明确的界定。在该制度下,医务人员在使用档案时就会了解隐私保护的界限。基于此,要对可能存在的隐私侵权范围进行法律形式的界定,确保当公民隐私权受到侵犯时,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其三是建立针对社区居民健康隐私的保护制度。社区医疗机构时医疗机构的基础构成,作为社区医务人员也要提高对健康档案隐私权的保护意识。上层医疗机构要能够对社区医疗机构进行相关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了解档案隐私的相关法律条例,做到以人为本,依法办事。更要严格的遵循保密原则,注意说话场合与说话语调,社区医疗机构档案室的建立也要选择在相对隔离的环境,全面抵制可能侵扰居民健康隐私的各种因素。

4.5 技术层面——在新时期下体现出居民健康档案隐私权保护的先进性

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全面推进,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活动而言是一项利好。作为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人员,其需要积极的对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应用,实现管理效率的大幅度提升。在居民健康隐私保护方面,可以采用的先进的技术手段包括数据加密技术、身份识别技术、信息确认技术和访问控制技术。数据加密技术强调的是要能够对网络中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避免被非法分子拦截和窃取,确保档案隐私信息安全;身份识别技术主要应用在档案系统登录界面,申请者需要向系统出示个人信息,系统会对信息进行识别,判别其是否为授权人,基于此,则可以避免不法分子登录系统并对信息进行利用;信息确认技术则要求对信息的共享范围进行限定,由此来降低被不法分子使用的可能;访问控制技术则强调在使用档案的过程中用户的使用权限。用户可以对常用的档案信息进行适当访问,但是对于档案文件的进一步操作则要严格的进行控制,包括随意删除、修改和拷贝档案文件等行为。在对档案资料进行利用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个人数据的管理,通过建立电子档案,可以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也可以针对性的进行居民健康隐私管理[9]。

5 结语

在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管理时,管理人员需要具备全过程的隐私权保护意识。作为医务人员更应该以患者为本,要能够建构起完善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尤其要重视对隐私权保护制度的建立。从保护病人的隐私出发,才能得到病人的充分信任,也才能够帮助医疗机构维持稳定的医患关系。在对居民健康档案隐私权进行保护管理时,管理人员要认清存在的隐私权侵犯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管理措施,从行政层面、意识层面、使用层面、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加强对居民健康档案的科学管理,实现对居民个人隐私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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