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露
共青科技职业学院,江西 九江 332020
传统意义上讲,法学专业教学目标是为社会输出法学人才,为社会培养专门的人才,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一系列的教学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和规范不再符合社会对于新时期社会对于法学人才的要求,新时代下,要求法学人才具备相应的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创新能力代表学生能够适应新时代的要求,面对社会上出现的新的问题,现象,能够自主引用相关法律问题,用创造性的思维解决问题。对于教育者而言,需要将理论教育同实践相结合,经过不断的训练,沉淀学生的创新能力[1]。
实现创新的关键在于人才的培养,人才培养的主要方法是教育。创新教育是时代的选择,高校应当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了解创新教育的必要性并积极推行创新教育和素质教育。更新目标,新的法学教育目标,即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丰富的理论知识,同时适应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由于法学专业其本身强调实践,要求学生能够在掌握法学知识的基础上,运用所学法学知识来应对时刻发生变化的社会,及其出现的问题。因此,培养实践性人才,院校应当引导丰富学生积极进行相关实践和工作实习。法学学生走上工作实习岗位,并非利用理论知识,法律条文进行生搬硬套的匹配工作,而是结合所学,利用自己的逻辑,理智地分析案件,用实力说服法官,做到以上种种都需要学生身上流淌着创新的血液,具备足够的创新能力。
然而反观现行的一些法学教育,沿袭传统的教学模式,将理论教育和法律条文放到第一位,不看重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这样“生产”出的学生往往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在实习过程中不断暴露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固有教学模式阻碍着学生的发展,很难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2]。
教育观念的更新是推行创新教育的前提条件。新型的教育观念引导着创新教育的实现。实现教育观念的革新,首先要理解创新教育的内容及其对学生带来的意义,勇于打破固有观念,打破传统的教育模式,积极倡导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创新教育主张学生思维开阔,善于思考,积极进行实践,同时敢于发表自己独特的看法。面对没有遇到过的情况,能根据自己的思路,提出创新的看法,提供解决方案。另外需要注意,创新教育不单单只是人才培养的手段,更是一种颠覆以往的教育观念,是在以前教育的基础上进行修改,逐步完善。并非是对传统教育观念的否定和推翻,而是传统教育观念的进化。对教育者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教育者要更新教育观念,对以往的教育方式进行转变,向着新的教育观念不断靠近。转变学生的位置,学生是学生的主体,引导学生进行主动学习。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创新是新颖和超前的。对于目前大部分法学专业课程内容来说,都不能与时代接轨,对学生接受新的信息有一定影响,同时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开辟新的领域。对于法学生而言,科技发展不仅带来了各种新鲜事物,同时也出现了伴随这些新鲜事物的法律法规,这促使法学生需要不断扩展知识面,同时对于新兴事物有着敏锐的嗅觉,只有广阔的见识才能进一步理解作为知识凝结产物的法律的意义。具体的教学实施,采用分段式的教学方式,大学头两年主要是培养学生相关的法律意识和信念,形成与之匹配的法律价值观。
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也需要相应的评价考核机制,不然实践能力的培养只流于表面,学生得不到反馈,不能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调整,实现实践能力的进一步发展。由于法学专业学生的分阶段培养,对实践能力的评价需要从大一开始进行,以小组的形式进行考评,从习惯,态度,实践成果多个方面进行全面地评价。通过这种方式使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得到有效的反馈,让学生对自己实践能力有更全面的认识,促进其实践能力的发展。
法学专业的培养应将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作为基本目的,培养方式在多个方面入手,如:教学手段,教学内容,实践内容等,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为社会培养出高素质的法学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