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学一级学科的设置与建设

2019-12-15 21:19苑英科
大学书法 2019年1期
关键词:美术学书法艺术法学

⊙ 苑英科

一、书法艺术的民族独有性使其一直悬浮于大学学科体系之中

书法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伴随着汉字的演进和中华文化的发展,书法艺术熔铸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审美体验和价值追求,构筑了一座座创作丰碑,同时也形成了由概念、规律、技法等要素所构成的具有独特话语表达体系的书学理论。

书法学科建设却只有一个短暂的历史。学科是人类在认识和研究活动中针对认识对象,将自己的知识划分出来的集合,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学科的基本特征是学术性,主要依赖于大学以及少量的研究机构生存和发展。大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高深学问,培养高级人才。因此,学科是大学的基本元素。[1]

学科有着自身的科学体系,可以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等等。学科门类是对具有一定关联学科的归类,其设置应符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并兼顾教育统计分类的惯例。一级学科是具有共同理论基础或研究领域相对一致的学科集合,原则上按学科属性进行设置。二级学科是组成一级学科的基本单元。

学科建设是对学科发展演进的一种促进和引导活动,是指学科主体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科发展规律,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促进学科发展和水平提高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2]学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学科发展方向、学术梯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条件建设方方面面,是以顶层设计为前提、以目标为导向的学科能力提升过程。

1906年,李瑞清在两江师范学堂开设图画手工科并亲自指教书法,可以看作书法学科建设的开端,至今只有110余年的历史。目前,书法学科依附于美术学的局面并没有改变,虽然上升为二级学科,但依旧是特设学科。[3]

我国大学的学科体系是伴随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进程,以西方学科体系为主建立起来的。书法艺术与中国汉字依存共生,是中华民族所独有的艺术形式,在西方学科体系中没有可以匹配的学科范式,因此从大学学科体系建设之初就没有独立的生存空间。虽然受“书画同源”思想的影响,勉强把书法纳入美术学范畴,但是二者存在本质区别,这种隶属关系必定影响书法学科的发展,故而蔡元培、潘天寿、沙孟海、陆维钊等人一直倡导书法与美术的分离。

20世纪80年代以来,建立书法学的呼声日益强烈。到21世纪初,终于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2011年)》中,将艺术学从文学中分离出来独立设置,成为第13个学科门类,下设5个一级学科,分别是: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由此可以看出,艺术学所属一级学科的设置受西方学科体系影响甚大,5个一级学科都能从西方学科体系中找到较为成熟的学科范式,都可以容纳和同化中国本土所产生的那些艺术形式。发展历史悠久、最具民族特色的书法学却没有成为独立的一级学科,依旧是附属于美术学下的二级学科,最为主要的原因是书法学科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形成大学学科所应具备的那种完备的学科范式。

从研究方向来讲,书法学科所包含的研究对象,几乎被其他成熟学科分割。例如文字学可以研究书法中汉字的发生、构形、俗字、别字等问题;金石学、简帛学、考古学等可以研究书法中的诸多书法现象;历史学可以研究书法史、书法文献学问题;文艺学、美术学都可以从自身角度对书法艺术进行研究。[4]

从人才培养来讲,已经形成了从本科到硕士、博士较为完备的教育体系,截止2018年3月,书法专业本科招生院校已经达到110所,其中综合类院校42所,师范类院校47所,艺术类院校21所,专科院校12所。招收硕士生、博士生的院校也有20余所,但是招生方向和学科分布则纷繁复杂,美术学、古典文献学、艺术学、文艺学等都可以招收书法相关方向的研究生。以博士生培养为例,浙江大学、吉林大学放在古典文献学中,山东大学放在汉语言文学中,首都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放在美术学中。硕士生的培养更是五花八门,有的放在文艺学中,有的放在美术学、中国画当中,有的放在文学、历史学中。[5]至于人才培养定位不清晰、方案不统一、课程设置不规范、师资力量不平衡等问题则更普遍。因此,书法学科建设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任重道远。

二、设置书法学一级学科符合自身发展逻辑与时代发展需求

书法是汉字书写的艺术,这一本质特征是其他任何艺术形式都无法替代的。按照美术学的学科范式推进书法学科的发展,势必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和抹杀书法艺术的本质特征。只有设立书法学一级学科,把书法艺术与美术学有效剥离开来,才能最大限度地聚焦书法艺术的本质,从而使书法学科成为最具实力、最具特色的学科。

学科发展既有内部规律,也有外部规律。内部规律是指学科按照自身逻辑自主发展的规律,主要体现在学科发展的内部矛盾运动;外部规律是指社会需求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为学科发展的时代特征。内部规律和外部规律相互作用,形成学科发展的合力。

从书法学科自身发展来看,在依附相关学科同时,借力发展,在多个方向、多个层面产生了众多研究成果,虽然散布在各个学科领域,但已经形成了“星火燎原”之势。单纯依靠传统的书学理论,已经很难容纳和同化这些众多的研究成果,学科发展对新的学科范式的需求与传统书学理论之间的矛盾已经累积到发生质变的阶段。只有通过一级学科建设,构建一种全新的学科范式,才能使这种内部矛盾得到有效解决。

学科是学者成长和活动的土壤,只有一流的学科,才能培养和吸引一流的学者。书法学科长期隶属于其他学科,对聚集和培养人才队伍十分不利。书法学二级学科隶属美术学一级学科,在学科属性上存在明显错位,这种错位只能导致人才培养随意化。只有独立设置书法学一级学科,凝练好相关的二级学科,才能打造人才高地,不断产生新的生长点,形成重大标志性成果;才能解决人才培养定位不清、方向不明、培养随意等问题。

从书法学科的社会需求来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是进一步树立文化自信的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了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6]书法艺术是中国优秀传统化的核心要义所在,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提升书法艺术的文化塑造力和世界影响力,是社会所需、时代之声。

书法艺术蕴含着天人合一、阴阳辨证等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熔铸着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独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产方式所构成的思想观念和价值体系,体现着“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的品格操守。书法艺术的传承与创新,能够传承和光大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塑造以创新精神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和中国力量的重要力量,也是新时代中国人民独特的生活方式和品格塑造的重要途径。

书法艺术是全人类宝贵的文化财产,具有世界意义。新时代是我国日益走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通过不断推进书法艺术的国际交流、传播和共享,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充分彰显中国精神,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文化的影响力、感召力,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重要的作用。

所以说,书法学科的发展目前正处于一种理想状态:内部规律与外部规律达到空前统一,内部矛盾运动与社会需求之间产生共振,发展合力已经达到最大阈值,设置书法学一级学科已经成为学科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

三、设置书法学一级学科顺应了学科专业目录修订与人才培养的主流

当前,学科发展呈现出新趋势,各门学科、各个层次的分支学科不断交叉,同时又加速综合,学科发展既朝着一个领域内不断深入,又向多个领域内综合交叉发展。与此相适应,学科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也呈现新变化。

强化一级学科是学科专业目录修订的主要趋势。到目前为止,以1983年第一份学科专业目录为基础,我国共开展过三次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增加学科门类,突显一级学科,淡化二级学科是修订的基本走向。例如:1990年专业目录修订增加了军事学学科门类,1997年增加了管理学学科门类,2011年增加了艺术学学科门类。在增加学科门类的基础上,不断调整一级学科所属的学科门类,同时不断增设新的一级学科,使一级学科的设置和归属更加科学合理,例如:2011年在法学学科门类下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公安学两个一级学科;将历史学学科门类的一个一级学科派生出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三个一级学科;在理学学科门类下增设生态学、统计学两个一级学科等。为了凸显一级学科的主导地位,国家不再直接管理二级学科,学科目录不再列明。[7]

凸显行业需求是一级学科增设的主导取向。例如:在学科专业目录修订过程中,依次增加的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三个学科门类,不再是学科知识的逻辑演绎,而是行业领域或者职业岗位发展需要的体现。一级学科中新增设的公安学、生态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护理学等,均体现了行业取向。[8]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学科目录颁布以来,一级学科仍然在调整和增列,2015年在工学门类下增设了“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充分体现了社会需要对一级学科增列的导向作用。

按照一级学科进行人才培养是育人的基本走向。高层次人才必须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由于过去学科专业划分过细、过窄,加之国家直接管理二级学科,造成了人才培养专业面过窄,存在着基础不牢、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因此淡化二级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大幅度地增加一级学科数量,按一级学科实施学位授权审核和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就成为一种必然选择。[9]

应该说,学科设置和人才培养的这三种新变化,为书法学一级学科的设置扫清了政策性障碍,提供了圆梦成真的现实可能性。

四、确立以建设促设置的书法学一级学科发展思路

书法学一级学科的设置是一种“对标”建设过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第七条明确规定:一级学科是具有共同理论基础或研究领域相对一致的学科集合。设立一级学科必须达到以下四项基本条件:一是具有确定的研究对象,形成了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理论、知识基础和研究方法;二是一般应有若干可归属的二级学科;三是已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在构成本学科的领域或方向内,有一定数量的学位授予单位已开展了较长时间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四是社会对该学科人才有较稳定和一定规模的需求。

对照上述四条标准,要以问题为导向,明确以建设促设置的思路,掌握学科建设规律,实施制度创新,全力推进书法学一级学科建设。

(一)书法一级学科的定位要立足于大学类型和学科体系的特色

大学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学科体系,学科发展水平是大学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一个学科在大学中有没有地位、受不受重视,关键是能否找准自身在整个大学学科体系中的位置,能否成为前沿学科或者特色学科,进而带动大学水平的提升。因此书法学一级学科建设必须纳入到一所大学的学科体系中去考量,找准自身定位和发展方向。定位准确就会事半功倍;定位谬误就会劳而无功。

不同类型的大学意味着具备不同类型的学科体系;综合性大学、师范类和艺术类院校,学科体系差异很大,书法学科也会具有不同的定位。对综合性大学而言,一般要形成基础学科、主干学科、支撑学科和交叉学科组成的学科体系,书法应该成为一所综合性大学的支撑学科,侧重于书学理论的创新,形成推动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原动力。对师范类院校而言,书法学应该成为骨干学科,以书法教育为主攻方向,形成自身特色。对艺术类院校而言,同样应该把书法学科建设成为主干学科,要在书法创作方面体现学科特色。只有清晰和准确的定位,才能真正明确一所大学书法学科建设的大方向,才能进一步强化学科意识,按照学科规范进行学术研究,把学科建设作为人才培养的基础和依托,在打造学科特色中获得长足发展。

(二)构建书法理论、书法教育、书法创作三足鼎立的二级学科格局

二级学科是组成一级学科的基本单元,也是学位授予单位人才培养的参考依据。二级学科的设置既要反映一级学科的本质内涵,有利于一级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又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求。如果二级学科设置的不合理,不仅影响一级学科建设,而且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

从目前情况来看,艺术门类的5个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数量不等:艺术学理论下设5个,音乐与舞蹈学下设4个,戏剧与影视学下设12个,美术学下设8个,设计学下设6个。从质的方面来看,这些二级学科的设置,或是体现综合性,或是体现分体性,缺乏核心理念的支撑,设置规格不一,体系结构失衡。[10]

书法学并非一级学科,自身二级学科的设置尚处于空白阶段。各个高校博士、硕士招生方向不仅纷繁复杂,而且对美术学等学科依附程度较大,没有很好地体现书法学的质的规定,因此不可能把现有招生方向直接上升为二级学科。因此立足于书法学一级学科独立设置的要求考虑二级学科的设置也是当务之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对二级学科设置的基本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二级学科的设立应该是所属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社会对该学科人才有一定规模的需求。对照二级学科的设立标准,书法学二级学科数量不易过多,可以考虑将书法学划分为书法理论、书法教育、书法创作三个二级学科。

首先,三个二级学科基本涵盖了书法学一级学科的主要内涵,每一个二级学科都具备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概括性,可以派生出众多学科方向,书法理论可以涵盖书法史、文字学、文献学、古典书学理论、近现代书学理论、书法美学、书法批评等;书法教育主要探求的是书法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书法技法和创作能力的形成规律,研究的是书法艺术对人格形成和塑造的规律,以及书法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规律。书法创作所涵盖的方向可以按照书体划分。

其次,三个二级学科与不同类型大学对书法学科建设的要求相匹配,综合性大学侧重于书法理论、师范类院校侧重于书法教育、艺术类院校侧重于书法创作,这样有利于大学书法学科的定位,有利于人才培养特色的形成,也有利于赢得较好的社会信誉。

第三,三个二级学科的研究内容、研究范围及其教育功能是清晰的,三者之间的关系也容易判定,书学理论是主体,书法教育与书法创作是两翼,三者之间具备较好的整体性,能够有力支撑一级学科发展。

(三)推进制度创新和科研平台建设,汇聚校内外高水平书法人才

人才队伍是学科建设的主体。就书法学科队伍现状而言,不平衡现象十分突出。少数大学书法人才队伍水平较高,书法学位点所依存的美术学和艺术理论等学科能够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但多数大学书法人才队伍状况不容乐观,专职从事书法研究和教学的教师数量不足,难以形成团队效应。还有众多的书法人才散落在外:有的人才分布在其他学科领域,本身是某一领域的专家,如古典文学家、古文献学家、古文字学家、美学家等,由于研究需要对书法学相关领域有所涉猎,形成一定的研究成果;有的人才本身是卓有成就的书法家,不仅在书法创作方面成就斐然,而且在书法理论方面很有造诣。[11]这些人才或是存在于校内其他学科序列,或是存在于大学之外的社会团体或研究机构。由于体制、机制限制,很难将他们及其研究成果纳入书法学科建设行列。

打造高水平书法学科人才队伍,必须依赖于制度创新。一是立足于书法学科建设需要,制定灵活多样的人才政策,把大学外部的优秀人才吸纳进来;一是以项目为载体聚集人才,通过组织大项目,把校内、校外的人才聚集起来,打造高水平团队,产出大成果。一是通过建设跨院系的书法研究基地,整合校内人才,把文字学、金石学、简帛学、考古学、历史学、美学等学科中书法学科的研究人才,通过基地这种科研平台机制加以整合,产生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四)纠正“重创作、轻理论”倾向,实施理论创新的重点突破战略

理论创新滞后,是书法一级学科建设最为突出的问题。在书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以及成果评价导向等方面,普遍存在着“重创作、轻理论”的现象,从事书法创作的队伍庞大,从事理论研究的人数很少,创作成果远远大于理论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单就书学理论研究而言,依旧是以创作理论的研究为主线,研究成果单一化倾向十分明显。总之,理论研究尚不足以覆盖书法学科的方方面面,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研究死角。理论创新是书法学一级学科设置的关键,最终目标是书法学现代理论体系的构建。理论创新要有清晰的学科意识,参照美术学等其他相关学科的范式,按照书法学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内涵和规范,构建现代书法学理论体系。

首先,充分挖掘传统书学的理论宝藏,按照书法学科的范式,从书法创作、书法风格、书法史学、书法美学、书法批评、书法教育等多个维度进行研究,力求实现多维度的全覆盖。其次,在交叉学科领域寻找出突破口。书法学科对其他相关学科的依附,为交叉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关键是在这种交叉研究中,如何由其他学科为主变以书法学研究为主?只有这样才能把交叉研究引向深入。例如,在书法艺术的发展历程中,诗、书、画、印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已然成为了中国文人的精神徽标,如何从相邻学科对书法艺术进行跨学科考察,仍是一个重大命题。第三,推进书法学新兴领域研究,把西方一些艺术理论引入书学研究领域,可以产生一些全新的研究成果。例如,以心理学理论对书法艺术进行系统分析,可以进行书法学习心理、书法教育心理、书法审美心理、书法创作心理等方面研究。[12]这种研究不仅可以产生一系列成果,甚至能够产生一种新的研究方向。第四,注重书法文化研究。这是书学理论创新的一个重要方向。既要注重书法与传统文化研究,探究书法与传统文化在思维方式、内在逻辑、审美哲学、精神内核之间的内在关联,又要重视书法文化比较研究,通过研究书法艺术的国际传播史,对书法艺术与西方艺术进行比较研究,阐释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在价值体系和哲学观念上的异同,从而彰显中国传统文化和书法艺术的本质。

(五)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实现通识教育与专才教育的有机融合

书法学科人才培养成绩最大,但是培养理念缺失、培养定位不清晰、培养过程不规范、培养特色不鲜明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距离得到社会普遍认同还有一定差距。从书法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院校以创作为主,是典型的专业教育培养模式。

19世纪以后,专业教育成为大学人才培养的主要特征。但是由于学术分科太细,知识被严重割裂,人才片面发展的状况日趋严重。在这种背景下,立足于人的全面发展、强化知识的融会贯通和学生独立思考的通识教育理念应运而生。多年来,究竟是通识教育还是专业教育更好,一直争论不休。[13]中国近代大学产生之初奉行的是通识教育理念。1952年大学进行院系调整,很多综合性大学被削减为文理科大学,同时派生和新建了众多与行业相对应的工科院校,人才培养也由通识教育转向专才教育。专才教育的优势是学以致用,缺点是基础薄弱,适应能力差,创新能力不足。通识教育所培养的学生基础厚、能力强,但也存在学而不专的问题。因此理想的人才培养理念应该是通识教育与专才教育的有机结合。沙孟海在谈到书法学习时曾说:“除技法外必须有一门学问做基础,或是文学,或是哲理,或是史事传记,或是金石考古。”[14]他阐明的是通识教育与专才教育有机融合的培养理念。书法专业归根到底是要培养具有广博的知识结构、扎实的理论功底、熟练的基本技能和较强的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按照一级学科招生和培养人才,是对通识教育理念的强化。但通识教育不是大杂烩,不是要囊括全部知识。确立通识教育的范畴有两个维度:一是要立足一级学科的内涵构建课程体系,从书法理论、书法教育、书法创作三个二级学科培养的需要出发,寻找最大公约数,以此确立通识教育课程;二是立足于人的发展设置通识教育课程,人的发展是社会适应性和主体创造性有机的统一,要立足于适应性和创造性的培养,打造通识课程。所有的通识课程应该形成合理的课程结构,既要有通识基础课,又要有通识核心课,同时辅之通识选修课。那种缺乏顶层设计的因人设课、因爱好设课,都不能算是通识教育。

在实施通识教育的基础上,要把专业教育打造成为特色教育,同样要立足于两个维度:一是以二级学科为参考依据,根据不同大学学科体系的类型,在书法理论、书法教育、书法创作方面,选准一个主攻方向,专业教育要强化实践教学,通过建设校内外创新实践基地、与相关部门联合培养等方式,不断推进专业教育的深化;二是强化职业能力导向。目前,书法专业毕业生的去向大致有以下几类:博物馆、美术馆,中小学和青少年宫,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电视台、网络传媒,文化公司、广告设计公司、艺术品拍卖公司,艺术培训公司、书法培训学校、书法工作室等。[15]就业出路窄是书法人才培养面临的较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路径就是要加大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与相关专业,如文化艺术管理、艺术设计、广告、导演、传播学、法律、外语、计算机、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联合培养,造就复合型人才,从而为其职业拓展打好基础。

五、适时启动书法学一级学科设置的论证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一级学科的调整每10年进行一次,中间也可以进行个别修订。上次学科专业目录的调整时间为2011年,如果按期调整,距离下次一级学科的调整只有3年左右的时间,因此应该把书法学一级学科设置的论证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规定:一级学科的调整程序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环节是“一定数量学位授予单位或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调整动议,并依据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出论证报告”。因此,书法学一级学科的设置,原始的驱动力在大学和相关科研院所。为了有效推动这项工作,设置书法学科的大学和相关单位应该实施协同创新,由综合性大学、师范性院校和艺术类院校以及有关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推选牵头单位,遴选相关专家,组织书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论证组,按照一级学科设置与调整的四项基本条件,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写出高质量的论证报告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经过多个环节进行评议,提出调整方案。最终会同教育部批准,实现书法学一级学科独立设置的愿景。

注释:

[1]刘献君.论高校学科建设.高等教育研究[J].2000(5).

[2]刘献君.论高校学科建设.高等教育研究[J].2000(5).

[3]宋廷位.书法学的学科定位与学科建设研究[J].中国书法,2016(5).

[4]黄映恺.书法学科:现实透视与理想期待[N].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

[5]丁政.关于书法学科建设的初步研究[N].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2004(1).

[6]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7-2.

[7]付八军.学科制度改革与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对建设高等教育学一级学科的再思考[J].高等教育研究,2007(1).

[8]付八军.学科制度改革与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对建设高等教育学一级学科的再思考[J].高等教育研究,2007(1).

[9]张春元,李俭川.坚持一级学科发展思路,提升学科核心竞争力[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11).

[10]李荣有.艺术门类学科专业设置的宏观构想[J].艺术百家,2016(6).

[11]丁政.关于书法学科建设的初步研究[N].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2004(1).

[12]崔树强.当代书法学科体系建设的新视野[J].中国书法,2016(5).

[13]李曼丽.通识教育—一种大学教育观[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3.

[14]周振.沙孟海论书语录图解[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105.

[15]倪文东等.当代中国高等书法教育现状的调研与思考[J].中国书法,2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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