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秉德
河北港城律师事务所,河北 秦皇岛 066000
民间商业信用体系对于社会经济发展价值取向,具有重要价值和作用,有利于维护经济秩序、实现长期可持续市场运行。重视民间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全面的监督机制,确保信用体系管理实际水平[1]。对于市场经济发展,民商事信用体系的作用不容忽视,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民商事法律对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是一个全面的系统的工作,有关部门应从不同方面、从不同角度建立民商法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经济,促进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在相关文献支持下,研究体系构建的要点,积极履行诚实守信的义务,保障体系构建的合理性,为保障人们信用良好提供支持。
在我国民法、商法信用体系建设中,最关键的是保证民法、商法信用体系的实际作用得以发挥,有效整合其实际价值,确保其真正促进我国法律健康稳定发展[2]。在社会经济新趋势基础上,真正建立民商法信用,必须从以下几点入手:
首先,在推进建设信用体系过程中要积极掌握重点,特别是市场经济稳定方向,有效遵守诚信原则,在提高控制效率基础上,确保公民能够发挥其真正价值,并能够按照标准化流程有序地完成基本操作,积极履行绩效行为;
第二,民法、商法信用体系构建应注重民法、商法适用过程,特别是规避瑕疵和漏洞,以诚信体系优势消除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和障碍[3]。保证管理工作基本效果,形成良好市场经营空间;
第三,民商事法律信用体系建设也应该符合时代发展和市场经济趋势,有效了解市场运行动态,扩大民商法信用应用范围,提高该体系使用效率,同时保证合理约束和控制信任危机出现,这是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
民商法信用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诚实和诚信重要原则,民商事法律也明确规定诚实和诚信,并严格执行,以法律的形式建立诚实信用准则。在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同时,发挥出民商法信用本身的优势,促进诚实和诚信建设,有效提高民商法信用的有效性和实际操作能力。
建立民商事信用体系的首要任务是加强信用建设。第一,应正确理解民事活动中的相关内容,如当事人及其各自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合理区分各自的内容。二是逐步减少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并确保区域经济发展,引导市场总是朝着正确方向前进。这两个任务,可以使金融市场更加规范,促进市场经济快速发展。
在民法和商法上建立信用制度,需要特别立法支持,为了从根本上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民事活动中,需要独立的民法和商法。并设置新的立法权进行更多的商业经济活动,使得整个信用体系更加完美。提高信贷资产,最大限度地提高国内企业和消费者参与经济活动的程度。不仅可以进一步保证规范经济行为的性质,与此同时,它可以促进经济发展系统的改进,从而维护经济活动。
在建立民商事信用体系的过程中,市场信息系统建设非常重要。随着市场经济改革发展和变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在企业发展的推动下可以发生变化,市场经济也会发生变化。不仅如此,还应加强债权人的信用评级评估,由此完成新形势下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工作。
简而言之,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促使民商法信用成为人们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有必要建立和完善民商法信用体系。这不仅是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石,从现阶段我国民商法信用体系建设宏观角度来看,规模较小,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求;从微观角度来看,该体系相关制度并不完善,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有关部门要从我国实际国情角度出发,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合理构建民法和商法信用体系,发挥其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