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河北等20个省(区、市)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有力抓手,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内在要求。推进社区医院建设试点,有利于合理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有利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影响力和社会地位,有利于提升广大基层卫生人员的职业自信和归属感,有利于提升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度和利用率。实际上已经有地方在此之前开展了社區医院试点的工作,社区医院建设,有效调动了地方政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带动了基层服务能力的提升。
《通知》明确今年将在河北等20个省(区、市)开展试点,2020年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试点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鼓励在条件具备的乡镇卫生院开展试点。《通知》要求作为试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补齐短板,健全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抓住重点,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深化改革,提高辖区综合服务水平。作为社区医院试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建设任务进行建设,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估合格后,加挂社区医院牌子。原则上以“××县(市、区)××社区医院”、“××县(市、区)第×医院”或“××县(市、区)××医院××分院”牌子作为第二名称,可不标注“社区”字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作为机构的第一名称保持不变。加挂社区医院牌子后,社区医院可以开展一级、二级手术,经评估达到二级医院水平的可以开展三级及以下级别手术。开展手术操作的社区医院应当设置手术室、麻醉科,病理诊断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全科医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