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丹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 沈阳 110161
在2015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互联网+”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同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互联网+”被写入会议公报和十三五规划。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将进一步用“互联网+”提升政府善治能力,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的决心。随着我国数据化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全面改革的不断深化,新时代政府治理面临日益增多的挑战,具体如下。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被提出,表明我们国家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理念转变。是结合中国国情和发展现状,在实践基础上的一次理论创新;是社会管理和治理理念的重大转变。同时,多元化已经成为社会治理主体即多元协商共治,其主要构成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公众。
在我国各级党组织、人大、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职代会等是公众参与的正式组织载体。同时各种形式的行业性、商业性联合会、权益性学会、群众自治组织随着我国政府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而大量形成,这些自治组织开辟的公共参与政府治理的新渠道,使得政府治理渠道呈现多样化的趋势,这些自治组织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参与到政府治理中,对各级政府提出了挑战。
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为政府治理参与手段多样化提供基础,覆盖全社会的立体治理网初步形成。从单一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从传统工具向新技术工具转变是新时代政府治理的手段的改革,同时,在治理手段趋向复合化过程中,也伴随着参与主体个人隐私、信息安全等问题,需要不断强化道德约束,规范参与行为。
“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社会形态,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引擎。对政府而言,在“互联网+”背景下,必须不断适应“互联网+”,用“互联网+”的思维明确政府治理行为准则,改革政府传统治理模式,不断探索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和服务品质的创新机制,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的现实要求。“互联网+”下政府管理,融合了多种技术手段的创新,“云、移、物、大、智”五驾马车是利器。同时也融合了多种服务方式,体现了在互联网向传统政务活动的拓展和延伸。
在“互联网+”环境下,政府部门要认真思考“互联网+”公共服务需求,从为公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普及率达59.6%,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8.17亿,占整体网民比例高达98.6%。互联网+政务服务”已经成为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的关键,对于提高政府效率和透明度,推动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模式创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落地具有重大意义。截至2018年12月底,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已有31个省级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中20个省级政府建成了省、市、县三级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就辽宁省政务服务能力来看,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于2015年12月15日正式建成运行。中心运行以来,聚焦“痛点”、“堵点”,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工作重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的516项政务服务事项中,487项具备“最多跑一次”条件,占进驻事项的94%,申报材料由496个减到293个,减少40.9%。
“互联网+”政府治理是用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的精神,来解决长期以来政务治理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际上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互联网+”下的政务,称之为“政务2.0”,它将有助于促进互联网思维在政府管理中的应用;有助于政府部门提供更加便捷的公共服务,推进深化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有助于解决民生领域长期存在的现实问题,不断提升人民人群的满意程度。
树立正确的法制思维,是“互联网+”公共服务安全、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互联网+”下政府管理,各类政府服务全面触网,各种审批程序从线下搬到线上,一些敏感信息对安全要求更高、更迫切。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加,各级政府必须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互联网+”政府治理创新是政务主体、社会主体、市场主体、公民主体等各类主体互联互通,创新提供产品化服务,解决特定问题,实现特定目标的有机系统化过程。慧治强调解决问题,实现目标的自动化、系统化、协同化和价值最大化,其中自动化,协同化,知识化是“互联网+”的建设内容,而价值最大化是“互联网+”的时效表征。“互联网+”政府治理的创新模式如下。
政府治理创新,首先必须以解决问题为主导。突出问题导向,找准创新的主攻方向和发力点,必须承认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解决政府治理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构建“互联网+”政府治理的核心动力。要把握一个地区或一个领域的突出问题,要仔细研读、梳理、分析本地区、本领域的法规、法律、中央精神、社情民意调查等,得到最全面、最客观的问题汇总。在此基础上。结合群众最关注、矛盾最突出的问题,甄选出当下“互联网+”支撑解决的紧迫问题,并制定政府治理的目标,通过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服务方式的创新和信息技术支撑,有效地促进法治型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以法治为基础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同治理是中国社会治理实践探索的经验总结,也是实践中形成的新要求。多元共治主要包括四大特征:①主体多元;②开放复杂的共治系统;③以对话、协商合作和集体行为的共治机制;④以共同利益为最终产出。多元共治不是简单的政府退出,不是“小政府、弱政府”,而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是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共同治理模式。
电子政务发展,历经了自动化,协同化两个阶段。现阶段,电子政务发展将进入智慧化解阶段,其主要特征就是解决特定重大问题的任务目标为约束条件,构建以全量政务对象的痕迹对象为重点,融合多类数据、多元化采集、知识化分析、可视化呈现、个性化服务和开放化利用为一体的大数据能力。通过一切业务数据化的大数据慧治模式的创新,释放数据的流动性,降低数据流动的成本,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有助于政府把控宏观趋势、了解民生动态,推动管理创新。
共建模式立足于尊重市场规律,引入竞争方式,形成促进由市场投资和政府购买服务驱动的集约化建设新机制,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属于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互联网+”政府治理涉及很多专业,绝不能单靠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来完成支撑,一方面要做到政企分开、政社分开,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和培养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消费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