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9 年4 月27—28 日,“当代社会的伦理挑战”学术研讨会暨第十九届《哲学分析》论坛在江西上饶鹅湖书院举行。与会者深入探讨了新时代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革命性技术对伦理的冲击和挑战,深刻反思人工智能等导致的伦理后果。本期专题特选登徐向东、王天恩、邬桑三位学者的论文。
徐向东教授认为,人类增强技术在有望治疗人类所面临的一系列严重疾病、增强人类能力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亟待思考的社会、伦理和法律问题。在误解得到澄清的前提下,无需对基因技术的应用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但是,在尝试应用这种技术时,必须充分重视人类生命的复杂性及其独特的重要性,确保这种应用不会破坏人类生活的基本形式以及相关的人类价值。
王天恩教授认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发展,使人类活动回归认识和实践一体化。世界的自然进化不存在伦理问题,而世界的人为创构则使伦理问题日益具有整体性,从而将伦理研究提升到更高的整体层次。适应世界必须遵循的伦理是“适世伦理”,创构世界所必须遵循的则是“造世伦理”。从“适世伦理”到“造世伦理”,意味着个体伦理和集体伦理的和解;意味着类伦理的凸显。大数据具有重要造世伦理意蕴,而人工智能则使人类面临伦理关系的革命性变革。
邬桑博士认为,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使它极可能担负道德责任,拒斥人工智能成为道德能动者是不现实且理由不足的。人工智能作为道德能动者有其哲学理论基础,但它目前只能成为显性伦理主体而非完全伦理主体,尚不足以现实地被问责,它无法解决“好”的决策问题、伦理契合问题和具身化问题。因此,人工能动者相关的伦理问题需求一个可替代的道德能动者——人机混合能动者。加强以混合能动者作为伦理主体的研究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