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品 童艳 黄时炜
摘要:研究制定规范电子商务交易商品质量评价、监管质控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研发产品质量客观评价追溯系统,突破电商产品质量大数据采集融合、电商产品质量信用评价建模和产品溯源追踪等系列关键技术;实现产品质检报告、商家征信、用户评价和质量舆情等大数据的采集接入,研建电商产品质量信用评价追溯一站式服务平台。
关键词:电子商务;质量评价;标准;追溯系统
中图分类号:F713.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9)09-0072-02
0 引言
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作为“互联网+”中承担先锋角色的电子商务,对促进传统行业创新发展,改变其原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已经凸显。毫无疑问,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新引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支点。
数据显示,2015-2017年来,中国电子商务整体交易规模持续稳定增长,从2015年的16.4万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24.1万亿元;伴随着电商商务行业的逐步完善,预计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达到28.4万亿元(同比的2018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90多万亿元),同比增长为17.8%,消费者消费习惯的逐渐养成,推动着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有望达到38.2万亿元。
随着消费者对高品质产品需求的增加,电商产品质量缺乏强有力的监管的问题凸显,电商平台建立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尚不完善及相应的法律效力不足,在消費者心目中公信力不足。各级政府部门、电商平台、电商企业所建立的质量管理数据库也亟需得到整合和利用。在此背景下,建立一套利用大数据技术、同时面向政府、企业、消费者等不同角色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质量管理与追溯系统”有很现实的价值和应用前景。
消费者对高品质产品需求的增加,让我们进入到了消费升级的时代。在经历了多年网购产品安全信任危机后,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关注点更加倾向于高安全性和高品质,对价格的敏感度有所下降。而长期以来,电商产品质量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消费者在网购到质量低下、假冒伪劣的产品后因缺乏专业知识和手段,维权时存在较高技术难度。电商平台由于自身领域的局限,建立的质控管理体系尚不完善及相应的法律效率不够,在消费者心目中公信力不足,难以满足社会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的需求。“电子商务+检测服务+信息技术”一体化解决方案应运而生。
1 系统结构模块
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管理与追溯系统主要分为三个类别的功能服务:一是用于向各类用户提供信息查询、认证以及用户管理各项服务的质检平台;二是面对新闻舆情、论坛评论等进行抓取的数据抓取;三是面向平台管理员的后台管理。经过梳理各个应用,系统的功能服务主要面向五种用户角色:消费者、生产厂家、电商平台、政府监管部门、第三方检测机构等。用户可以在网站上注册成为普通用户,需要额外提交材料进行资质认证后才能获得生产厂家、电商平台等角色的功能权限。此外,政府监管部门和合作质检机构则专门提供账号,便于合作与沟通。
以商家产品上线销售为例,生产厂家需要向电商平台提交产品的检测报告和工商信息等资料,这些资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和电商平台予以认证,上传到系统后,在系统质量评估模型会结合产品的检测报告、工商信息、舆情信息等多个维度计算产品的质量指数评分,系统可以把结果对外发布,消费者可以自主查询各种产品的质量信用,质量信息溯源,政府部门通过平台专门的接口获取到质量监测统计报告、风险预警报告。
2 研究目标
突破包含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管理及检测标准化技术、多源跨平台的产品质量数据采集与融合技术、面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用建模技术、基于PCA的质量大数据降维技术等关键技术;构建产品质检数据、商家征信记录、用户评价数据、政府相关数据和质量舆情信息等数据的接入与交互平台,研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用评价、商家信用评价、产品质量追溯于一体的产品质量信用评价追溯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互联网消费者、各类商家、电商平台、政府监管部门和第三方机构等多角色提供包含产品质量信用评价查询、质量信息披露等服务。
3 系统的角色模块
本系统共有系统管理员、消费者、电商平台、质检机构、政府部门五种角色,接口也根据角色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分为多个模块。此外还有三个对所有用户都开放的模块,将系统收集到的舆情数据、产品质量评估结果和统计分析结果予以公示。除系统管理员外均继承自“用户”这一总的角色。同时也存在商家这一角色与电商平台之间进行交互,与本系统无直接信息传递。
4 研究的意义
近年来,以阿里巴巴为首的一些电商平台在发展中也逐步意识到这些问题,从平台内部开始规范和整理产品质量问题,然而作为平台方,由于其市场所处的关系,对于质量问题所作出的努力往往事倍功半。亟需无利益关联的第三方机构为其产品质量进行梳理与评价,为消费者网购提供具有公信力参考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中明确要求:“运用大数据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创新市场经营交易行为监管方式,在企业监管、环境治理、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安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推动汇总整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市场监管数据、法定检验监测数据、违法失信数据、投诉举报数据和企业依法依规应公开的数据,鼓励和引导企业自愿公示更多生产经营数据、销售物流数据等,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
在大力发展信息化建设的大时代背景下,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网络电商平台,大型电商企业纷纷建立了立足于自身需求的质量管理数据库。然而这类大小不一、能力不一的数据库资源均未能得到整合和良好的利用,极大的浪费了人力物力,各项建设也未能物尽其用。
通过研究致力于构建一套基于产品质量数据分析模型,可同时面向政府、企业、消费者群体的大数据平台,实现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评价、管理与追溯,是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和探索意义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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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Study and formulate standardized commodity quality evaluation of e-commerce transactions,Research on quality management of electronic commerce products and traceability system construction,Management and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supervision and quality control,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objectively evaluating traceability system for product quality,Breakthrough the big data acquisition and fusion of e-commerce product quality,Key technologies such as product quality credit evaluation modeling and product traceability tracking for e-commerce. Achieving data acquisition and access such as product quality inspection report, business credit information, user evaluation and quality public opinion,Research and construction of one-stop service platform for quality credit evaluation of e-commerce products.
Key words:Electronic Commerce;quality evaluation;Standard;Traceability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