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贵榕
摘 要: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对于全面提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及自身建设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要创造性地完成这一任务,必须立足新时代背景,确立正确的治党原则。必须处理好从严治党与国家及社会治理中的非对等关系,及组织内部治理与外部力量参与的关系、从严治党的动力与压力关系等多方面的复杂关系。在此基础上,可创造性地进行新时代的制度群建设、思想观念建设及政治生态建设。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新时代;原则;路径
中图分类号: D262.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9)06-0044-06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这是中国共产党长期领导革命实践与各项事业的宝贵经验。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新的社会矛盾与各种挑战,最有效的应对方法就是加强从严治党,增强党的执政能力。2014 年 12 月,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指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1]。这是中共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并且首次提出“四个全面”。2015年 2 月,习近平撰文指出:“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2] 这就把全面从严治党上升到党的战略布局高度。这标志着党的建设进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的历史阶段。目前反腐败工作及管党治党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就,但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已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即管党治党工作不会停歇及松懈,而且将推进到纵深处。因此,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尤其是一个需要大胆探索,需要拿出决心与勇气,敢于开拓创新的功业。这就必须重新理解新时代的特点与需求,从而创造性地开展这一历史任务。
新时代,首先指称的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不仅GDP总量居世界第二位,而且稳步增长。其次指称,中国由于经济实力的支撑,再度回到世界舞台的中央,对世界秩序的稳定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再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概念的提出,意味着中国在政治、文化、社会发展方面将迎来更有力度的改革,同时治国理念将做出重大调整。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决定了执政党的道路选择。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论断决定了经济工作成为党的中心工作,成为党的最重要、最基础性的工作。这个论断是正确而必要的。但是,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广大人民群众已不再满足于单纯的物质需要,而是转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及向往。承认这一主要社会矛盾的变化,就预示着执政党的执政理念与执政方式将随之做出重大调整。即一方面弱化对GDP的执念,另一方面“以人为中心,以人民为根本”的执政理念将引导着党在经济、政治与社会等各领域的改革与发展。这就使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基本权利等基本原则得以彰显,使以人为本的理念成为新时代最鲜明的特点,当然,也就成为全面從严治党持之以恒地进行,并向纵深处发展的闪亮航标。
一、要创造性地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准确把握及处理好新时代背景下的多重复杂关系
全面从严治党的宗旨是提升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确保国家长治久安,这就需要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从严治党与社会治理的非对等关系,即重新思考、定位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内在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先进的文化、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及生活作风的引领者。同时,中共作为执政党,必须肩负着发展生产力、捍卫法治、创建新制度、保障民生、护卫国家安全等所有涉及人民根本利益的重任。这些目标与重任,都内在地要求中共必须全面从严治党,否则终将退出历史舞台。习近平总书记上任以来,把这一历史重任重新提到全党及全国人民的面前。中共由此大力加强了“管党治党”系统工程,力图实现思想、作风、纪律、制度的全方位治理整顿。这一举措受到各方赞誉。但是,在开展党内治理的同时,是否要把这种高标准、高要求推广为对全体社会成员的要求呢?现代文明的常态是,对公权力及公职人员的行为要求及其管理相对严格,而对大众日常生活的行为标准则日趋宽松。管党治党与社会治理应当是不同性质的工作。凡党外人员,没必要也不应当对其提出类似于中共党员的标准与要求。党内严格的政治生活准则只适用于党政干部,而不适用于党外社会生活与日常生活。对后者,应当宽而容之。正像龙静云教授所指出的:“历史经验已经证明,拥有宽松自由的经济行为选择权和过上宽松自由的日常生活,是调动人民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前提条件,是强国富民的必备条件。”[3]中共对待政治生活有团结统一的优秀传统,但是,在传承这一优秀传统的同时,必须兼顾历史发展及社会发展的新背景,必须重视民众对自由与解放的内在需求,即必须正确处理从严治党与社会治理的关系。对党内的管党治党工作,应当全面从严,从政治上、组织上或纪律上严格要求、严厉约束。对社会治理工作,应当考虑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情况,对其思想道德境界、政治觉悟、日常生活习性等给予宽容对待,或适度引导,只要其言行符合法律要求即可。
二是处理好组织内部治理与外部参与的关系,即共产党组织内部的从严治理与外部力量的参与如何实现有效的对接、耦合问题。从严治党本是一个组织内部的治理工作,本应在组织内部展开与完成,并与外部世界保持某种距离,但是,中国共产党是法定的执政党,动辄牵涉全局,因而不可能关起门来搞治党工作。并且,中共从严治党的目的就是要提升民众与社会认同度,这就更需要重视党外的声音与态度。“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4] 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党组织内部整治活动,也是开放的、允许并鼓励全民参与的国家治理活动。对于从严治党的启动、进程、各项举措及成果,需及时向外界公布,以获取外界的理解与支持。党外各界人士及各种社会力量,均有权知晓、评价、监督及建议。赞扬与鼓励能够提升奋进之志,批评与建议也能带来鞭策与清醒,都需要重视与虚心聆听。
三是动力与压力关系,即从严治党的持续动力应当来自中央高层有计划有组织的推动,还是来自社会领域自发性地支持及推动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动的从严治党工作及反腐工作,与当前国内国际的新形势相关,它是中共中央在内外压力及各方期待中展开的自上而下的革新,是中国共产党力图自我革新与自我发展的集体行动。从严治党能否持之以恒,能否成为常态化、制度化的治理模式,成为当前广大党员干部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而广大党员干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将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化及持续深化提供了充分的动力。全面从严治党,这不仅关乎党自身的命运,也关联着国家的命运与走向。只要坚持开放与包容的原则,那么,社会各阶层、各团体、各种力量及至全体社会成员都会自发地、积极地关注并参与到从严治党的活动中来,从而推动从严治党的全面深化及持久化。
二、要创造性地实施全面从严治党新战略,必须确立正确的治党原则
确立正确的原则导向,才能为创造性地实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提供正确的工作方向。
第一,准确把脉时代要求,回应广大党员及人民群众的心声,把民主原则确立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原则。推进民主建设加速度,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路径,还应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原则。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共产党的队伍建设保持着相对开放性,努力将各领域、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或精英人士吸收到党内来。党员干部队伍中优秀人才或精英人士的比重越来越高,这就形成党建工作中的一大时代特点,这类高智商群体对民主权利的要求日益增加,对于能否落实与保障党员的基本权利非常重视。同时,新生代的党员占比也在上升。而新生代党员群体具备更加鲜明的时代特征,即对参与权、监督权、话语权等党员个体权利的要求比较高,这些要求其实也是民主原则的体现。加强党内民主原则与群众路线相一致,并与人民民主原则相融合。既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已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那么,就应当准确地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真正的、真实的内涵。人民群众除了物质文明方面的需要,当然还有精神文明方面的迫切需求。当前,公众对国家与社会民主发展水平的期望较高,参与民主建设的愿望比较强烈。而且,不均衡发展这一矛盾的解决,也需要发扬民主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正是敏锐地看到这一时代变化,故在加强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之下,大力倡导群众路线及人民主体观,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确立为衡量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指标。因此,顺应新时代要求,把民主原则确立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原则,既是加强内部治理工作的要求,也是执政党有效对接党内治理工作与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路径。只有实现较高程度的党内民主,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人民民主社会。由此可见,党的民主建设实际上包括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即加强基层党组织民主建设,强化各级党组织之间的沟通、关联及监督。确保党员干部的基本权利,如选举权、监督权真正得到充分尊重。中国共产党是人员基数极大的政党,如果没有形成有效的网状联接,基层党员的权利与意志被忽视,则党组织的凝聚力难以提升,积极性与创造性难以发挥。二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工作与党外民主建设工作的衔接。或者说,通过加强党内民主工作,从而为国家与社会治理中的民主建设工作提供示范。同时,应充分理解党外力量参与全面从严治党活动的愿望,并提供确实的路径支持与制度保障。扩大民主参与,是凝聚党心民心、扩大社会共识的根本法宝。
第二,大胆创新,把充分竞争原则提升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原则。中国综合国力逐渐增强,世界影响力也日益上升,这些变化都要求中国重新审视自己,重新定位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关系。世界各国也期望中国能够发挥更大的影响力,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这就需要更积极、更大胆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步子迈得更大一点,创新力度更强一点。党内党外,国内国外,应大力加强竞争态势。在国际上,我们要积极参与竞争,倡导自由竞争,并倡导通过竞争而非战争方式来确立国际新秩序。如果经由竞争而成为国际新秩序的领导者,一方面,可证明现存政党制度的合理性及其内在生命力,并佐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成效。即可确证执政党的宗旨正确、清正廉洁及治理有方,从而为世界各国的政党治理工作提供可靠的典范。另一方面,加强国际竞争,可反过来增进国内及党内的竞争原则。即在国内及党内,也须大力倡导自由竞争原则,并强化公平竞争来增进国家与社会的活力。公开竞争的方式,使有能力者易于脱颖而出,并较好地尊重了大众的选择权,体现了现代民主精神的要求。加强内部有序竞争,不但可以增进党的生命力,强化组织效能,还将增进党的领导能力与领导地位。
第三,坚持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权责统一的治党原则。
权力过大及权力不受约束均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顽疾,但是,另一个重要问题却普遍被忽视,即权力与责任不对等状态。权力不受约束,权力主体自然不愿意主动承担与权力相匹配的责任。常见现象是,权力主体独占因行使权力而获得的功劳与利益,却把因行使权力而产生的损失、过错或罪责推脱出去。党的十八大以来,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与落实权责统一原则密切相关。权责统一也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在传统社会中,君权神授的政治系统使统治者或统治阶级自动享有更多权力而免除更多责任,故统治者的权力与责任并不均衡。但在现代社会,平等理念已成为现代政治理念及政治制度的基石,即任何人都不再享有治外法权或特权。那么,权力与责任的统一,也就成为现代政治生活中不可动摇的要求。权责统一,既是现代政党政治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如果權力与责任相背离,不仅导致政党内部治理的失效,还将导致执政党执政能力的弱化及影响力的衰微。
权责统一原则的战略转化,即是党委主体责任制的建立与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能够取得阶段性胜利,其主要原因在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及层层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目前党建工作进一步强调以上率下的工作要求,这就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持久战役指明了方向,即必须加强权责统一的原则。各级党委承担着管党治党的历史重任,领导地位的提升、管理权限的增强,必然带来强化责任担当的内在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加强相互监督,必须在如何管好“关键少数”这个问题上承担更多的责任。必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关键少数”出了问题,与之平行的党委如果没有履行监督责任,上级党委如果存在失察,都应当切实地追究相关责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首先要做的就是,稳步推进党内民主政治体制改革,从而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效性。党中央需要做好顶层设计,积极推进。各省、市及自治区党委,在与中央保持一致的前提下,也需要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努力承担重任,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党内民主政治体制改革的方法与路径。
三、要创造性地完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任,必须大胆地探索新时代的新路径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性的工程,需要从各层面、各环节共同推进,实现共同治理。当前比较迫切的工作,在于以下方面:
一是创建并切实执行有效的“管党治党”制度群。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前提是编制严密而有效的笼子。即创制一个由法律法规领衔、各种相关规章制度拱卫的制度群,实现对权力的多重规制与监督。第一,要形成完整而自洽的法律法规体系,即宪法、刑法、公务员法等法律部门中的相关法律条文与相关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要实现无缝衔接,务必清除各种漏洞或死角,杜绝钻法律空子的不法念头。第二,法律法规体系与各种政策、规定、办法等行政性要求务必合理对接。比如,在治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铺张浪费等方面,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政策、规定与办法等,所有这些规定及措施必须与法律法规相融合,并在合适的时候,转化为法律法规。第三,中共内部的组织与管理制度必须与法律法规体系合理对接,并体现出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即党组织的内部管理体系,如党的规章制度、纪律条款等,应当合情合理,自洽而完善;这些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应当比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更加严格,这一方面可避免党员身份成为违章违法活动的保护伞,另一方面可体现共产党员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高要求。第四,完善党组织外部的参与、监督制度及相关措施。不但要展现开放与宽容的态度,欢迎、鼓励社会各界的积极关注及参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与办法,提供社会各界参与的有效渠道与路径,并确保社会各界能够真心、放心地参与治党管党工作,从而提升对执政党的认同度。当然,法规与制度建设不求多,而求精,求务实管用。制度建设应当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管用,周延,无缝连接就好。
二是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共产党作为拥有8900多万党员的中国执政党,一举一动都会对国家及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全面从严治党实为契机,可因此为中国社会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提供模板,即可示范如何加强适度竞争及民主递增。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框架下,应契合时代要求,以强化公开竞争、适度竞争的方式提升民主,推进政党制度及政治制度改革,建立起竞争型协商民主制度,从而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这需要从以下三方面展开工作:第一,处理好党的领导权与人民的选择权之间的平衡关系。即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可动摇的前提下,如何在宪法框架下进一步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与愿望,是当前备受关注的问题。增强党的选举活动中的竞争性,扩展可选择的空间,即为增强广大民众获得感的途径。第二,提升党内民主程度,营造良好的党内民主生活环境。在保证上级党组织对下级组织领导的前提下,应当给予下级组织的党员干部更多的选择权。比如,目前只有支部书记由下级党组织成员选举产生,其余皆为上级选派。如果上级组织在决定下级组织书记人选时,能有一个差额竞选的过程,即有一个适度竞争的空间与过程,将极大地提升各级党组织的内在活力。在党内民主生活中,要允许不同意见的存在,要支持基层党员的建言献策,尤其要鼓励所有党组织成员大胆地对党组织及相关领导人进行监督。党的领导干部的权力被约束了,作风改进了,整个党组织的面貌及政治氛围自然随之改变。第三,探索新型监督模式。选举权与监督权密切相关,如果监督权虚置,则选举权受损。选举过程需要公平、公开、透明及完善的监督;干部的履职过程,需要公开与监督。应建立合理的撤换机制,即发现严重不称职或违法违纪行为,基层党员干部可依法依规提出停职、撤换的要求。第四,营造宽松的党外政治环境。营造宽松自由的党外社会氛围,不仅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心理认同及情感归属,还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及监督意愿。
三是打造新时代的思想观念导向。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思想观念的引领与支撑作用。破旧除弊,把脉时代要求,建立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型价值观,对于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至关重要。当前迫切需要建构的是社会主义权力观及底线思维模式。
彻底清除官本位及权力本位的封建思想残余,真正建立以为人民服务为导向的权力观。建立“能者上”“能上能下,有进有出”的选人用人模式,对于管住党的各级干部,管住“关键少数”,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至关重要。实践中,为什么“能上能下”的干部选拔及管理模式没有很好地建立健全?其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充分认识到权力仅仅是也必须仅仅是服务人民的一个工具或途径,而不是谋取私利,光宗耀祖的工具,或控制他人、统治他人的途径。只要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加强教育、宣传领域对社会主义新型权力观的传播与引导,就有可能彻底颠覆国民传统的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維习惯,建立起现代型的权力观,引咎辞职的现代政治机制也可以顺利推行。公众对权力的正确定位,可巩固并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倡导底线思维模式,全面确立依法治国的主流价值观。既要确保党的领导权,又要实现宽松宜人的政治环境及社会环境,唯一的也是最佳的途径就是实现依法治国。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宪法已经确定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权,只要宪法被尊重,共产党的领导权也就会被认可。因此,只要实现法治状态,国家及社会的秩序就能得到保证。在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政干部的政治觉悟及组织纪律性的同时,应当从实际出发,全面放宽对社会领域的政治约束。即社会各阶层、各种团体、各种组织机构及所有党外人士,只要遵守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即可,不必太多干涉其日常生活或经济生活。只要不触犯法律法规,则尽可能尊重其言论自由、行动自由的基本权利。这是现代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也是新时代新文明的展示。
可见,要创造性地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制度的笼子是首要任务,与此同时,需要提供与之相匹配的思想文化保障。而思想文化领域的革新,也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驱动力。健全的制度与良好的政治生态将影响并推动整个社会思想观念及政治文化的再进步。三者良性互动,有望完成全面从严治党这一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N].人民日报,2014-12-15(1).
[2]习近平.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共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N].人民日报,2015-02-03(1).
[3]龙静云.全面从严治党与营造宽松发展的伦理生态[C].“国家治理与政治伦理”高层论坛暨中国伦理学会政治伦理专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论文集,2017.
[4]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