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旭波
浙江省温岭市公证处,浙江 温岭 317500
我国公证工作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中期在哈尔滨、沈阳、上海等地先后开展,受左倾意识形态的影响,1956年废除了公证制,只有少数公证机构被移送法院处理少量涉外公证文书。机制建设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在促进改革开放,确保经济平稳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稳定。
我国公证制度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公证员代表国家在中国统一行使公证职权;第二个是正确的公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依照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公证,公证是指公证机关证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件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定程序根据应用程序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证证书具有其他公证证书所没有的特定法律效力。公证机构的认证活动是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非诉讼活动。它的目的是防止争端,并为解决争端提供可靠的基础。
我国公证制度主要具有以下职能作用:
1.我们将在循环维持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引导公民、法人从事经济和民事活动依法。行政机关是最早的部门,参与社会,民事和经济活动和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护公民、法人。通过公证活动,公证办公室帮助和引导公民、法人依法建立和改变法律行为,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消除隐患,虚幻和非法因素,停止违法行为,促进法律行为的性能。
2.预防功能。证据预防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第一道防线,具有预防小错、完善法律行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经济社会稳定的作用。
3.保护功能。独立公证机关应当确保公证的功能和活动依法进行,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停止违法行为,帮助公民、法人解决经济和社会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民事活动,教育公民遵守国家法律,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4.通信是经济和国际交流的重要媒介。公证证书是一种公证证书是不受限制的人员、语言、区域、行政从属和其他因素。这是一个可靠的国际法律文书和增进相互了解的一个重要工具,消除障碍和人民之间建立相互信任。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指出,公证、律师等中介机构的发展应强调充分发挥其服务、沟通、强化监督职能。正规化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手段。它在预防纠纷、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从公证队伍自身建设方面着手。
第一、加强公证队伍建设,规范职业道德。开展公证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提高公证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加强公证员培训,规范公证员流程,提高公证员能力。
第二、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功能,规范行业经营活动。鉴于公证实践活动的迫切需要,社会反响强烈,法律法规对公证事项有明确的规定,公证员协会利用行业制定相关业务规范,力求使公证员在办理各种业务时更有规则、程序服务效果。
第三、倡导社会效益,提高服务业意识。公证的终极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实现公民和经济组织之间的平等权利的保护,并实现社会和经济活动的间接管理。这是公证制度的基础,也是公证的社会效益功能。因此,我们不能为了地方经济利益而忽视和损害公证的社会效益。行业将积极倡导改革现有的评估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公证活动在参与社会、公民和经济活动中的实际作用和社会影响的评估,体现在企业的衡量指标上。
其次,公证员在开展公证工作中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1.要统筹推进公证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发展。公证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的发展可以在服务科学的过程中实现。正确认识和处理公证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关系。注意理解和把握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发展趋势和新形势、新问题,注意理解和把握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理解和把握党和国家的政策决定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自觉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始终着眼大局,把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公证员队伍建设好。
2.公证总是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公证是一项以人为本的工作,必须以方便人民、方便人民、方便人民为起降点。注重人际关系的调整,充分发挥公证沟通纽带和信任桥梁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注重利益的平衡,提供专业的和对称的法律服务,保护弱势群体;采取一些小行动来促进人类服务和社会和谐。公证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注意保护合法权益的公证,公证,公证的利益考虑两组,公证的发展,最终实现了成功的公证和整个社会。
3.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善于观察和评估公证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从全球和战略高度看,要把公证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各项改革和重大政策措施之中,切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在实践中,要注意统筹兼顾。解决争端,以防止纠纷,一般来说,创作过程和加工经验,一般来说,简单的处理和宣传,对整个加工和上门服务,作为一个整体接受处理和上门服务的全部费用,降低成本,作为一个整体来解决自己的问题,广泛扩大证书的来源;统筹兼顾,实现科学发展。
在党的领导下,把公证工作与有关部门的公证职能结合起来,把公众的支持和参与结合起来。
4.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公证的新思路和新措施
实体发展观是一种创新理论。面对许多新的情况下,公证的工作需要研究新问题,探索新领域,积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解放指导思想、深化改革,并确保创新体系、建设性的意见和措施以及公证的建设性的方法。
《公证法》自2006年3月1日施行以来,我国公证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公证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公证事业的发展,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公证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为全面振兴和发展公证事业作出新的贡献。依法确立公证义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公证服务。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证工作制度服务建设,促进社会稳定提供公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