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文件要求,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4月11日《中国青年报》)
点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升级,消费对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而城镇化对于提升社会的消费购买力有着重要作用。
近几年,不少城市开始“抢人”,或通过合并的方式,扩大城市人口规模,一定程度上也正是受这一经济规律的支配。放开落户限制,吸引更多人口落户,也是城市积聚人口资源必须迈过的坎儿。
未来,没有了户籍的羁绊和限制,更多人可以对城市“用脚投票”,而不是再由城市来“选人”。显然,只有真正能够让人实现“美好生活”的城市,才会拥有更多的人气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