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基础性、主干性党内法规,为全党做好新时代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基本遵循,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对宣传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作出一系列部署和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是加强宣传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关键举措,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落实《条例》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把宣传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切实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确保宣传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始终做到“两个维护”,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为党和国家事业大局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做好宣传工作需要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宣传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以更强的担当精神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宣传工作。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宣传领域重大战略性任务的统筹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把《条例》规定的7项主要职责履行好。党委宣传部是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牵头协调部门,必须带头贯彻落实好《条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宣传工作做实做强。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全党宣传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引导力,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接下来,要进一步创新体制、创新平台、创新表达,学习宣传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阐释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所取得的重大成果,推动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