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颁行于1993年,当时,由于我国劳动用工制度方面的国家计划性质,用人单位处理劳动争议主要使用行政手段。劳动合同制度基本上没有施行,劳动争议的数量较少,也非常简单。因此没有规定反申诉程序。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颁布实施,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推开,劳动争议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难度也越来越大。建立反申诉申请制度愈发显得必要。(一)建立反申诉申请制度是维护仲裁平等、对等原则的需要。(二)建立反申诉申请制度是现实工作的需要。在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劳动争议反诉申请的需求,有相当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被申请人的反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