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勇明 邹晓梅 罗松山
从各国经验看,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需要完善小微融资市场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相关法律与制度体系。首先,从银行体系看,需要提高与小微融资匹配度更高的中小银行、区域性银行的比例。其次,从间接与直接融资比例看,需要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风险投资、票据融资、互联网金融等多样化的金融工具。如果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就能使企业在不同生命周期中,根据不同成长阶段的特点,基于成本—效益最优化原则来选择最合适的融资方式。立足我国国情并借鉴国际经验,未来完善我国小微融资环境、破解小微融资难题的主要对策建议是:健全小微企业市场化融资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民营中小银行,完善政策性金融组织架构,建立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健全配套性制度环境,有效降低小微融资交易成本。
一、美、日、德等发达国家较好地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几乎所有国家的中小微企业都面临不同程度的融資缺口。2018年,由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中小微企业融资缺口报告》显示,全球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缺口达5.2万亿美元,该数值相当于所考察经济体当年GDP的19%,而当前可实现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只有3.7万亿美元。
一般来说,企业融资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基于担保物的贷款。二是基于信用的贷款。三是基于企业增长潜力的贷款或融资。但是,对于大多数小微企业来说,可能这三条都不符合。而且,中小企业的破产率、坏账率要远高于大企业,即使是美国等发达国家也是如此,据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估计,在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23.7%的小企业在2年内倒闭,52.7%的小企业在4年内破产。在法国,约1/3的小微企业在3年后倒闭,约一半在5年后倒闭。
虽然小微融资是世界性难题,但相比而言,美、英、德、日等发达国家较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据美国全国独立企业联合会2018年9月公布的小企业乐观指数报告:只有3%的业主报告“融资是他们的首要问题”。据德意志银行2014年的调查,只有1%的德国企业在信贷申请时被拒绝,对融资感到明显未获得感的企业比例仅在2%左右。
这些国家之所以较好地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关键是针对上述所说的原因,构建了较完善的小微融资金融市场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及相关的法律与制度体系,从而能够根据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与自身条件,提供多元化、多渠道的基于“市场规则+政府恰当支持”的融资方式与金融工具。
二、从各国经验看,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小微融资市场体系是破解小微融资难题的关键
一是要建立大小银行优势互补、种类多样的银行体系。从各国银行体系的组织结构看,除一般的商业银行外,往往有专门性的中小企业银行(SME banks)以及与中小企业匹配度更高的地区性银行(community banks)。例如,美、德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之所以解决得比较好,主要是因为建立了一整套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广泛参与,各司其职、功能互补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相关资料显示,约占美国银行全部总数90%左右的银行为中小银行,总资产少于5亿美元。德国的银行体系由形式多样的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合作银行和专业银行四大部分组成。其中,储蓄银行与合作银行是直接与中小企业合作的主要商业银行。这些银行的地区性网点密集、贴近客户,专注于直接面向中小企业的零售融资服务。
二是鼓励各类股权融资,可有效缓解小微信贷的供需缺口。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伴随银行贷款信贷条件的收紧,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替代融资渠道的潜力日益受到各国的关注,特别是对于具有高增长潜力的创新型初创企业,尤其如此。这些企业风险较高,与风险偏好稳健型的银行贷款匹配性并不高,更适合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私人债务、股票市场上市、机构投资者为主或面向散户的私募投资工具等。为增强这些融资方式的应用,各国政府出台了相关的鼓励政策。例如,比利时政府2015年7月出台了鼓励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税收激励措施。
三是发展其他新型融资方式,可作为小微融资来源的必要补充。近年来,在美、英等发达国家,股权众筹、在线票据融资等互联网金融已成为中小企业外部融资不可忽视的来源,而融资租赁、保理和票据已在OECD大多数国家中广泛运用。在融资租赁的情况中,资产所有人提供在一段特定时间内使用其资产(如设备或地产)的权利,以换取相应的借贷;而保理业务和票据贴现则是一种基于金融交易的融资,企业以折扣价将其应收账款出售给另一方。
概言之,从各国经验看,弥补小微融资缺口,需要增加企业的外源融资总量,特别是要通过政策性金融的引导作用,增加小微企业信贷资金。同时也要优化小微融资结构,增强股权融资与其他可替代融资方式的可得性。如果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就能够使企业在不同的生命周期中,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基于成本-效益最优化的原则来选择最适当的融资方式,从而增强融资可得性,降低融资成本。
与美、日、德等发达国家的小微企业融资结构相比,我国的地区性中小银行、专门做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银行,仍有待发展。股权融资、保理和票据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也受到资本市场发育不成熟、制度性配套基础设施滞后的影响,运用范围及效果仍很有限。诸如,股权融资门槛及交易成本高,产权交易市场、商业票据市场不发达等等。
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相关法律与制度体系是优化小微融资环境的重要保障
(一)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体系及政策性金融组织架构
从美国和德国的情况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参与主体包括联邦及州政府两级政府、相关政府性机构以及政府认证的非营利机构,由此连接更广泛的金融机构及中小企业。
美国有一套严密的法律规范,为中小企业创造了有利的自由竞争环境。1958年在《小企业投资法》颁布后成立了小企业投资公司,对中小企业提供长期资金支持。特别是在1953年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SBA)。美国中小企业局与大约5000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250家社区发展公司、170个非营利性金融中介及社区发展金融组织,以及大约300家小企业投资公司建立了广泛合作。
德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有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下设专门的中小企业银行和州立担保银行。KFW由国家和政府出资,以国家信用为背景,通过市场发债筹集低成本资金,超过90%的资金从资本市场上筹集,剩余资金来源于由德国联邦政府提供的预算资金。KFW的目的是帮助发展新产业和服务扶持中小企业,与各商业银行不是竞争的关系而是合作的关系。KFW的信贷资金不是直接发放给贷款人,而是通过“批发”方式由KFW选择的商业银行作为转贷银行,由转贷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并由转贷银行承担最终贷款风险。KFW 90%以上的贷款是通过转贷的方式发放的。同时,KFW还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银行提供利息补贴,幅度一般在2%—3%。
(二)为小微信贷提供担保是各国政府的主要政策手段
从各国经验看,最关键的是建立银行和政府之间合理分担小微贷款风险的机制。例如,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为各种小企业融资产品提供担保或共同出资,目的是满足小微企业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的不同财务需要。其中最大的7(a)贷款方案,向新创办和现有小企业提供最高可达500万美元的周转资金贷款担保。另一个504贷款计划,通过提供担保和共同资助,小企业可获得最高500万美元的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三)注重加强融资市场的竞争性及信息共享
一是加强改善融资市场竞争性的立法。英国政府出台了两项旨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竞争的新立法。第一项是银行现在有义务向那些信贷申请被拒绝的企业推荐在线金融平台,目的是使企业在被银行拒绝后可以找到替代融资来源。第二项立法要求银行分享中小企业的信贷信息,目的是鼓励新的和较小的金融服务机构进入市场。
二是公共部门对小微企业融资进行常态化的调研评估。例如,OECD根据成员国提交的数据发布“记分板”评估报告。评估指标主要包括: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中小企业短期贷款占全部中小企业贷款比重、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直接资助、政府所担保的中小企业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申请获准率、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小额度贷款(10万、50万、100万美元以下)的利率、中小企业抵押贷款占全部中小企业贷款比重、风险投资等股权融资的发展状况等。
(四)发达国家普遍重视对创新型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在全球创业投资快速发展中,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世纪50年代,美国政府就开始通过中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计划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运行近60年来,SBIC计划为几万家小企业提供了贷款或股权支持,提供了百万个就业岗位。近年来美国的风险投资仍保持较快发展势头,从2007年的320.63亿美元增长到2014年的495.32亿美元,增长了54.5%。1992年,以色列创业投资之父Yigal Erlich向政府提出申请拨款1亿美元,组建以色列国内第一只政府创业引导基金——Yozma基金。以色列是全球最活跃的创业投资市场之一,其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项目均名列世界前茅,这与Yozma基金所发挥的作用密不可分。
(五)通过电子商务和大数据运用创新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方法是未来值得关注的趋势
信息不对称和融资风险难以评估,是困扰中小企业融资的长期障碍。金融科技(Fintech)公司的出现,将金融科技和创新商业模式结合起来,能有效克服基于市场信息不对称的传统市场失灵,增加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及其他一些新型融资方式的机会。
许多金融科技公司开发基于付款、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评分技术。这些风险评估方法使用批发供应商和在线商家的付款和其他数据,以此来评估小微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度。此外,还有其它一些信用评分方法,比如基于小企业及其企业主的在线支付记录、使用水电气的历史数据、移动电话预付费记录、社交媒体相关信息及其他在线活动等等。我国的网商银行、微众银行和百信银行,就是这方面的成功例子。经验表明,这些新技术的运用可以同时提高小微信贷审批率、降低违约率;但也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密切关注其发展,在给予创新空间的同时,考虑潜在的公共管理方面的影响,比如个人隐私权保护的必要性。
四、启示及政策建议
参照国际有益经验,针对我国当前国情,着力改善小微融资环境,完善小微融资体系建设,对于新形势下“稳增长、稳投资、稳就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健全市场化融资的长效机制,优化小微金融供给结构
与美、德等国家相比,我国小微企业融资过于依赖大型银行的信贷。大银行与小微企业的金融供需的天然匹配度低,大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违背金融市场分层级规律。通过政策性或行政性措施要求大银行向小微企业放贷,大银行仅是被动地完成考核要求,而非基于自身风险收益权衡的市场行为,导致贷款数量有限,坏账率增加,不可持续。因此,要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的长效机制,需要从优化金融供给结构来提高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一是进一步放开准入,增加民营中小银行数量,总结推广“台州模式”经验,逐步解决与小微融资匹配度更高的中小民营金融数量不足、特色不足的問题。二是提高利率市场化水平,放宽利率浮动幅度,增强金融机构从事小微企业借贷的积极性。三是发展其他非信贷直接融资及新型融资方式,减轻小微企业对信贷及非正规民间金融的依赖。
(二)完善政策性金融组织结构,增加政府性资金的投入
参照美、德等国经验,组建国家及地方层面的中小企业发展局,发展中小企业银行、担保银行、中小企业投资公司等,从完善供给主体结构的角度,完善小微企业融资生态,形成多主体参与、各自优势互补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网络,有效缩小中小企业融资缺口,改善其融资供需不平衡的状态。
(三)健全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降低小微融资交易成本
完善银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中介及咨询机构之间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有效降低单个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利用我国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的优势,推广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新手段的应用。搭建小微融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与相关融资方之间的供需对接提供便利。参照英国等国的经验,制定相关法规政策,开放其他小微金融参与者获取大银行信贷信息的机会,帮助小微金融服务机构提高信用评分的可靠性。◆
(作者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