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育
摘 要 本文客观剖析了渠县近年来现代畜牧业的的快速发展及污染治理现状,同时对面临日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提出了建议对策。
关键词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现状;问题;对策
1 畜禽规模养殖发展及污染治理现状
1.1 渠县畜禽规模养殖现状
1.1.1 畜牧经济稳步增长。2018年,全县生猪出栏94.12万头,位居达州市第一,同比增长2.52%;肉牛出栏4.88万头,同比增长2.62%;肉羊出栏17.86万只,同比增长3.51%;肉兔出栏30.19万只,同比增长4.05%;家禽出栏1193.53万只,同比增长4.02%;肉类总产量达9.47万吨,同比增长2.9%;禽蛋产量1.92万吨,同比增长1.93%;实现畜牧业总产值32.4亿元,同比增长2.31 %。畜牧业为农民人均增收180元。
1.1.2 规模养殖迅猛发展。2018年,我县畜禽养规模养殖场达1113个,其中年存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场722个,牛存栏10头以上237个,羊存栏100头以上68个,禽存栏500只以上86个。
1.1.3 产业化格局基本形成。以产业化经营和生态畜禽养殖小区建设为重点,组建专业合作社75个,带动10000 余户养殖户走专业化经营之路。依托渠县德康生猪养殖龙头企业,积极推广“公司+家庭农场”的生猪养殖模式,目前已经发展德康生猪养殖家庭农场85个。
1.2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现状
据有关经验数据,全县规模化养殖场年均产生的粪便总量是196.5万吨、污水576吨。根据对我县10年以前建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调查和统计表明,养殖场规划、选址大多集中在江河流域、城乡结合部等地方;约50%左右的畜禽养殖场没有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有的即使建了也没有正常运行;同时40%的养殖场未采取干湿分离,导致我县畜禽污染治理面临巨大难题。全县坚持以沼气处理为主的畜禽粪便处理模式。大力推广利用养殖生物有机肥料。引导养殖业与林果、花木、蔬菜等农业生产相结合,发展“猪+沼+果、猪+沼+菜”等生态立体养殖模式。通过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养殖污染治理难的问题,真正达到资源化利用。目前病死畜禽流向市场的现象已基本杜绝,而极少数散养户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的现象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就目前科技与经济发展水平而言,利用化尸池处理病死畜禽是最经济、最环保的无害化处理方式。至今全县建有化尸池数量有限,与我县畜禽养殖水平极不匹配。
近年来,渠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畜禽规模场污染治理工作,强力开展禁养区畜禽关拆工作,地方财政整合涉农资金同步投入3000余万元,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与县生态环境局和当地政府联合出动,对王洪渠养猪场、周昌成养猪场、肖远富养猪场、永兴肉鸭养殖场等194家禁养区畜禽养殖场进行了关闭拆除。对治污设施不符合要求的1102家畜禽养殖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限期整改。并严格划分禁养区和限养区。
自2016年以来,渠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以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治理为契机,在全面调查了解各养殖场畜禽存栏量、治理设施、治理状况、废弃物产生量、处理方法和能力等后,坚持填平补齐、资金有效利用原则,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018年底,渠县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9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但随着现代畜牧业集约化,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新形势,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
2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思想认识不到位
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有的养殖场片面追求养殖规模,把资金全部投入生产中,对环境污染处理设施投入很少。 村级干部主动参与管理意识不强。不少村干部认为“村民有自己生产的自由,要管也是上级部门的事”,对有环境问题的养殖场不管不问,没有主动做好教育与引导工作;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意识不强。有些部门认为畜禽排泄物污染治理就是养殖户的事或畜牧局的事,没有把它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联合执法乏力。
2.2 政策配套滞后
虽然我国已颁布实施了一些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及地方法规,但就整体而言体系还不完善。强制性、引导性技术标准和规范缺乏。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再利用的优惠政策不明确,同时,已有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惩处力度不强。
2.3 污染治理难度大
一是 生产设施简陋 农村养殖以中小规模养殖为主,生产设施简陋,经济实力不强,自己投入资金治理基本不可能。一些养殖场(户)已被居民区包围,没地方可开展治污设施建设。二是污染负荷过重 畜禽养殖业生产方式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的转变造成污染物的集中排放,单位面积土地的载畜量越来越高,造成当地环境所承受的污染负荷越来越大。三是运行成本过高 畜牧养殖场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成本高,由于缺乏外在的监督机制,治理设施建而不用、少用情况较多,实际治理力度有待加大。
2.4 资金投入不足
养殖业与其他行业相比有风险高、利润低的弱点,农户不愿意也无法对这些环境治理工程进行大投入。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对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或资源化利用方面的投入较少,虽然投入了一定资金,但与当前养殖总量相比,投入还是不足,覆盖面不宽。
2.5 开展污染防治的积极性不高
畜禽养殖的成本逐年升高,畜禽养殖已成薄利行业,加之我国畜禽养殖场大多规模较小、实力较弱,抗风险能力较低,很多养殖场正面临生存危机,多数养殖场缺乏长期的生产经营规划,仅凭养殖业主一己之力,难以承担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与运行费用。环境污染防治的“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难以适用。
2.6 污染防治监管能力薄弱
畜禽养殖污染具有面广量大(多分布于农村)、瞬時性强(持续动态过程)、构成复杂(种类多、规模不一)等特点,畜禽养殖已成微利行业,即使环保部门做出处罚和整改要求,很多养殖业主宁愿选择停产,也不愿意投资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我国乡镇一级政府多未设环保机构,在此背景下,基层的县级环保部门在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下,重点是对工业企业环境监察、排污费征收等工作,对畜禽养殖场难以形成有效的环境监管。另一方面技术力量不足,尤其是镇村一级,本身农技人员重点在农业农村发展工作,未顾及到污染治理。同时,检查监测的范围也不够广,检测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3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的对策及建议
3.1 宣传教育,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培训
运用各种媒体,分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提高养殖场对治理工作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悉度和对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加强培训和指导工作,采用现场参观、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大先进实用治理技术和经济有效模式的推广,提高养殖场粪污治理水平。
3.2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畜禽养殖生产区域
在已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适养区基础上,加强监督管理,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适养区内引导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对新建、扩(改)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治污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 三同时)”制度,逐步实现畜禽粪污治理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年出栏100头的养猪场必须配套 10亩左右的种植业消纳粪污(牛出栏10头、羊出栏400只,以此类推)。根据自然条件和地理条件,按照“牲畜上山、水禽下田、园地养鸡、粪便育林”,实现畜牧业从城郊平原向山区丘陵转移、从沿江沿河沿水库向农业生产区转移、从房前屋后向生态养殖小区转移,促进生态畜牧业发展。
3.3 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场
按照建设现代畜牧业的要求,积极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场和生态农场。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促进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扶持政策,并将其列入财政预算,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3.4 加强有效监管,确保规模养殖场污染减排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环境准入和治污措施“三同时”制度。 认真落实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科学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禁养区内现有各类养殖场要限期关停、搬迁。限养区内要严格控制养殖规模,确保环境不受污染。加大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力度。环保部门要将规模化养殖场纳入日常监管范围,采取专项督查、动态监管和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依法查处畜禽养殖场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3.5 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提高廢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各乡镇进一步加大对畜禽规模养殖发展的支持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示范引导,推进标准化生产,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鼓励广大养殖场户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确保主要畜产品自给率不降低。坚持农牧结合,认真落实中央扶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粪污治理的各项政策,加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3.6 加大协调力度,形成养殖污染联合治理机制
政府要建立养殖污染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将环保、农办、畜牧、财政、国土、规划、农村能源等部门纳入联席会议范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整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