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洋 段萌琦
摘 要:从历史图景上看,公民认同是国家建构、社会形塑与公民人格相互作用的复合产物,随着对族际政治共同体、生活政治共同体与人格政治共同体的认同深度推进而不断演进,并反之塑造着三者的结构体系。特别是伴随着现代公民社会的发展与现代国家体系的完备,公民认同的构建与升级呈现出在契合现代化发展议程与本国治理实际基础上不断调适与优化的态势。理性科学构建中国特色的公民认同体系,可以从以制度拉力为基础优化国家治理结构、以组织推力为保障完善社会参与平台、以内生动力为支撑培育公民自觉意识入手,为促进新时代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运作构筑认同增量。
关键词:公民认同;结构要素;结构主体
中图分类号:D62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9)11-0073-06
作者简介:张海洋(1989-),男,河南南阳人,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山西工商学院思政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研究方向:资源政治学与算法治理理论;段萌琦(1994-),男,山西运城人,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文化与政治心理。
国家、社会与个体间的关系作为人类认知与实践的基本论题,聚焦在现代化建设上突出表现为政权架构、社会建设、个人发展三个维度,而具体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公民认同,即作为政治行为共同体的公民对于政权、社会、个人在置于不同情境下的认知意识、归属感和价值判断表现,并具体体现为不同存在形式之间的位置问题,其核心是对一个国家与社会的民族、历史、文化的情感依附与价值认同。现代国家的构建呼唤公民认同的科学理性构筑。与此同时,在深度融合其它各种公民认同要素的过程中,尤其是与不同地域政治文明认同要素的交流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定的碰撞与摩擦。那么,如何以纵深的理论视野去研究公民认同变迁的逻辑及公民认同对不同行为共同体的影响则具有一定的价值性。本文以此为切入点探讨公民认同变迁的结构要素逻辑与结构主体逻辑,并据此分析现代化进程中中国要如何根植于自身政治发展的内在逻辑去具体构建公民认同,以期能够为中国特色公民认同模式的纵深发展提供一定的观照。
一、公民认同嬗变的结构要素
公民认同的形成绝非一蹴而就的,包含着多样复杂的认同结构要件,这既凸显了公民认同在现代国家建设议程中的重要地位,也展现了公民认同变迁议程的内在特点。就公民认同的变迁要素逻辑来看,主要有身份国家化、地位社会化及认知人格化三种镜像,三种镜像的出现与发展既非同步也非并行,彼此重叠与交织不断形塑着公民认同的状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其认同影响的形式与起源存在空间与时间上的差异性,尤其是在不同国体间的政治秩序起源、政治议程发展与政治文明冲突的具体表现上。但总的来看,公民认同的内容随着三者的互动发展而不断变迁并深化,从而形成了当前公民认同多样且复杂的态势。
1.公民身份国家化。
公民身份的国家化是指在国家与公民的互动过程中,国家政权系统层面的公民作为一系列权利的集合体被赋权及被创设的过程,也是公民担负与政治体系相适应的政治角色的过程。就政治民主化的发展脉络来看,古希腊城邦关于公民德性“公共善”的归旨描述可以看作是最早公民身份国家化的象征,认为凡是基于地缘聚合与政治制度契合的城邦公民都是“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的人”[1]113。其后,伴随着古希腊城邦精神关于公民身份国家化的延续及近代民主国家对个人权利彰显的不断能动发挥,公民身份国家化被赋有了更多的范畴,例如霍布斯关于公民对利维坦的权力转让与服从、卢梭关于公民政治活动中的公共品格与公共美德、阿伦特关于公共领域行动的共识、哈贝马斯关于公共空间交往的理性品格及罗斯·普尔关于自我与他者意识形式统一的态度取向等。可以看出,公民身份国家化是一个不断向现代性转变的过程。与此同时,由于国家现代化进程速度、广度、深度、向度的迥异,“某些特征有可能在许多方面都是多元的,也可能为另一些国家所共享,而非其所特有”[2]。公民身份国家化的进程既是制度性賦权的过程,也是公民国家身份被塑造的过程,但整体来说,依附于国家主体的公民身份必须维系在基于共同历史、政治文化和共同命运发展的政治国家中,因为只有这样才既能使公民身份变得富有意义从而得以保证公民主体间具有共生性与向心力,也能筑牢基础的社会秩序来实现公民集体理性的选择结果。
2.公民地位社会化。
公民地位社会化的结果主要是由于社会环境、社会教育、社会互动及社会工作等社会化大生产要素对公民主体认知能力与认知对象的影响,并促成了公民对特定社会场域的角色认知、价值评判与心理归属。公民地位社会化的过程是指公民参与社会活动、学习社会规则并将其内化为公民特质,外化为惯习行为模式的过程。公民地位社会化实现机理是伴随着社会分化与社会流动而展开的,对于其较为系统的论述是阿尔蒙德关于政治文化是“建立在沟通和说服基础上的多元文化,它是一致性和多样性共存的文化”[3]7具体过程与特点的阐释。其他一些学者的观点也能体现出其中的分析特色,例如斯宾塞关于社会有机体进化中的交互活动解析说、涂尔干关于有机团结与集体意识形成中的社会分工确立说、马克思关于生产力发展与人的解放的辩证说及科尔曼关于理性选择的法人行动系统说等。但总的来说,公民地位社会化的认同水平主要受社会教化水平、个人学习能力、文化传承影响、社会传播工具、社会环境培育等因素影响。公民地位社会化深度的不断推进,既有可能提升公民的政治认知与激发其政治情感,也有可能引发社会认同危机与社会角色混乱,其关键在于能否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既契合社会发展水平又与公民认知层次相匹配的社会化公民地位。同样,公民地位社会化的过程不仅使公民个体获得丰富的社会态度与社会经验,还间接增进社会规范与社会准则的认同度,从而使得社会运作系统化和有序化,最终实现社会存在与社会建设的应有功能。
3.公民认知人格化。
认知人格化是活动于政治生活的公民表现于外诉诸于内的自我形式。“人天生是政治的动物”[1]19,即生活于什么样的社会政治现象就会表现为什么样的政治行为,但认知人格化所表现的形式是“自发产生的感性的、非系统的、非定型的主观反映形式”[4]18,即作为能动性使然的公民在与外界交互作用过程中不断得以改变和形塑而表现出的倾向性人格。公民认知人格化是个体在长期政治社会文化生活中,对周围政治取向和社会模式所形成的内在固化思想观念模型与外在固化行为方式。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治人的能力也能被治的人们”[1]7,即认为人自觉意识到自己为社会价值主体的社会特质是作为完整人的主体资格关键。公民认知人格的生成逻辑的最早剖析是科恩关于“古希腊政治遗产使个人拥有主见和比较可能独立选择人生道路的权利问题”[5]114的见解,其后又有关于“依附人格”与“独立人格”的裂变分析、“人格解放”与“人格完善”的改塑分析、“传统人格‘失效,现实人格‘失范,理想人格‘失落”[6]的危机分析等。但总的来看,公民人格化深化的过程主要是公民通过意识来反观自身,并进一步确认自我主体地位的过程,是作为人自由支配自己生命活动的能力、状态、意志的社会属性体现。公民人格演化与转型的动力来自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综合推动,具体到群体社会中主要是群体素养,即在政治社会活动中群体集中表现出来的政治参与技能与政治参与热情,当政治认知人格积累到一定的层次时,则会形成理性化的公民社会,从而有助于开展“区域性的文明进程”与“世界性的历史活动”。
二、公民认同嬗变的结构主体
马克思指出:“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7]84在他看来以特殊纽带连接在一起的社会要素以共同利益、共同需求为活动起点并彼此相互影响,同样,众多要素也基于某种具有差异性的共同认识与利益分化成了差异性的共同体。公民认同的行为体对象是基于社会需求的群体活动形态,并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形态作用于实践发展与认知提升,其中所依托并反作用的关键介质就是共同体,即以某种特定的链条或者线索关联在一起的自主能动有机体。纵观整个人类相互依存的组织形式与境况变迁历程,共同体的结构主体逻辑进路呈现族际政治共同体、生活政治共同体与人格政治共同体三者不断相互交错与重构的格局,并在演进中完善。
1.迈向族际政治的共同体。
族际政治是一定区域内多民族间长期历史互动与利益交融而形成的一种较为牢固稳定的状态,它是在对自由主义理论与群族主义实践两个维度深刻反思基础上形成的。人类政治演进的历程既渴求自由、平等、民主、正义等理念的实现,又寄希望于维系群族内部那些固有的习俗与关系,例如族群信仰内容、族群行动惯习、族群资源配置方式等现实,两者之间在深度融通与交流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定的冲突与摩擦,如何以一定的方式去调适这种紧张关系自然成为政治文明绕不过去的主题,而族际政治的出场就是对其回应的有效方式之一。族际政治以国家威权为后盾,以制度刚性为保障,通过借助良性的规则设计、有效的政策供给和理性的文化感召等方式来平衡族群内在发展与普选民主推广间的关系,是一种一体化的现代治理形态。族群政治从初现到在不同政治地域的尝试呈现出了丰富的范式,其中主要有以传统威权为基础的族群政治结构、个人魅力为基础的族群政治结构、法理规则为基础的族群政治结构三大类型,在与具体的区域政治生态实际结合下又进一步衍生出了各具特色的政体结构。就当前世界政治发展的宏观架构来看,比较普遍且具有效果的政体结构是民主政体,它以政党集团获得相对高度治理权力来统合政治资源、消弭社会矛盾为表征。而公民认同在融入族际政治的过程中会潜移默化地受族际政治施政理念、族际本土特色、族际原生资源、外来政治渗透等因素影响,但其未来走向基本上遵循着政治秩序稳定与发展持续脉络下的认同深度渐进化、认同方式理性化及认同广度自主化的规律。认同共同体的发展落脚点是一个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同体,所以从某种视野来看,公民认同迈向族际政治共同体的过程是认同纵深扩展的过程,也是“不断将各民族形塑成一个统一的国家政治共同体和国族共同体的过程”[8]。
2.迈向生活政治的共同体。
生活政治是对传统强权政治与解放政治发展与补充的产物,它作为一个浓缩政治文明演展缘起与延伸政治发展场域的术语,是政治意志与政治权力在日常生活的扩展,并通过对日常生活的渗透作用反过来影响政治范式的表达形式。生活政治的雏形可见古希腊的城邦生活,它把城邦定位为“为了要维持自给自足而具有足够人数的一个公民集团”[1]35,其后关于政治存在与延续的内涵界定与内容表达形式上不断被注入更多的民生色彩,尤其是伴随着西方传统政治范式在市民社会中发力的日趋衰颓,而后传统社会发展以来的生存焦虑与生态失衡的风险不确定性却渐进增加,进一步促使政治重心回归生存感受与生活质量。活动于生活政治中的共同体以民生改善与民權实现为中轴,所谋求的是更多的生活机会与发展选择,旨在通过集体行动影响政治指向,以化解民众集体所面临的各种挑战。现代生活政治共同体的行动逻辑基础是认为自身存在于一个高度现代性的社会场景下,需要依托于“一种由反思而调动起来的政治”[9]251才有可能达到自我认同与自我实现。公民认同在迈向生活政治的过程中并不是对传统政治架构及运作方式的颠覆,而是在稳定合理的制度框架内通过协商对话、集体学习、谈判讨论、民意汇聚等形式来增进微观层面民生相关政治问题的解决,并以此促进宏观政治议题向生活主题倾斜,从而达到整个政治文明进程推进的目的。因此可以说,一定数量的公民认同聚焦于生活政治领域是一种自我实现的政治表现,它有可能为实现政治发展的历史性转变注入新的动能。
3.迈向人格政治的共同体。
所谓人格政治共同体就是作为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公民自觉地意识到自身是政治系统的关键主体,能够以“价值自我”与“意识自觉”来实现公民的政治社会化和政治自我的养成,它是公民内在能动精神与外在政治现实深度结合的产物。共同体人格政治的最早研究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当时城邦间的条约具有一定的普适性,规定凡是参与城邦条约签订下的侨民也可以“参与庭审和行政统治”[1]111;黑格尔则认为政治活动的“人格权本质上就是物权”[10]48,其后随着资产阶级理念的不断实践,关于人格独立与人格自由的内容深度被不断扩展,马克思更是以历史纵深的实践观较为全面地分析了人格的社会特质与阶级属性。人格政治共同体的人格化程度受政治现实基础、公民心理结构、社会发展层次、参与实践环境等变量的影响,具有完整人格政治的共同体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在具体的现代化政治活动中,人格政治共同体具有理性认知与契约精神相统一、权力自主与义务自觉相统一、个体自由与公共规范相统一的特点。公民认同不断推进的过程也是人格政治共同体自身理性认知水平与政治实践技艺逐渐完善的过程,因为伴随着社会化大生产实践的广度与深度的深入,共同体的依附性在弱化而独立性在不断确立与完善,最终达到“把自己的存在归之于他自身的时候,他才是自己的主人”[11]124,所以可以说,公民认同的过程就是公民“社会历史性的习得与人之为人的意识自觉性提升”[6]的统一过程。
三、在调试中寻求平衡与发展的新时代中国公民认同构建理路
作为一个多民族构成且后发展中的现代民族国家,中国的公民认同整体上呈现出层次多样性与内容丰富性并存的样貌,在认同层次上既有宏观层面的国家结构与制度体系认同,也有中观层面的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认同,还有微观层面的文化纽带与价值共识认同;在认同内容上则涵盖了执政党认同、历史文明认同、家国文化认同、民族归属认同等。客观上讲,多元且富有特色的公民认同机理不仅为有效化解公民认同危机提供了实践范本,也为有效提升公民认同的向心力提供了选择路径。可是,随着新时代中国社会转型与矛盾转化的不断推进,如何选择一种契合当前国家治理态势与现代国家建构的公民认同建设模式,即如何让“每个公民在已被政治制度塑造的现实自我之外还有一种更多可能的共识和认同空间”[12],则具有一定的价值意蕴。
1.优化以制度拉力为基础的国家治理结构。
制度既是公民价值观念塑造与公民需求满足的重要拉力,也是公民认同所有内容的内核,一个“设计优良的组织和制度,可使千差万别的人能够各安本分、各得其所、相得益彰、共存共荣”[13]。新时代深化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认同,既能进一步完善“人民意志”与“人民地位”的制度化,也能保证人民群众在广泛“在场”和参与的前提下“以民主的形式发挥其历史创造者与价值实现者的主体作用”[14]487。首先,坚持人民主权和人民协商的认同基石,以推进治理制度设计与运作的正义性与合理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更加成熟、更加完备的顶层设计,深化民主、平等、自由、法治等理念在国家治理体系各层面的渗透,尤其要注重在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分歧时,最大限度发挥法治治理刚性与协商治理柔性相结合的作用,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以法治为导向、理性为基础、平等为前提、对话为手段的公民认同危机治理共识。其次,以制度执行力的效能性助推公民认同增量的不断夯实。在宏观政治原则指导下,有条不紊地推进基本政治制度与基层治理制度在国家治理各领域各层次的精准施策,特别是针对不同治理情景与治理实际的时候要做到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相结合,实现根本制度指导向具体制度落实转向过程中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再次,以规范化、长效化与制度化的基层协商民主程序为牵引,积极拓寬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协商渠道。基层协商民主对于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增进基层治理信任与共识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可以通过开展协商民主专题培训的形式,明晰协商主体、明理协商事宜、明确协商程序、明文协商主体权责,同时对于协商成果要积极公示,对于协商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最后,加强公民网络参政议政相关制度与模式的有效优质供给。网络政治生态环境的良好治理已成为公民认同效能提升的重要着力点,而公民有序、理性、规范的网络参政议政规则则是主要的抓手。因此,可以以公民网络参政议政的法制平台构建为契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相关电子政务模式的建设,以保证政府与公民间信息互动的经常化、有序化、渠道化。
2.完善以组织推力为保障的社会参与平台。
社会参与是政治共同体基于特定利益而支持、参与社会体系的实践行为活动,其关键的链接纽带是公民与政治社会间的共生关系,即公民参与政治社会实践以自身的行动影响政治社会的发展与完善,反过来政治社会参与体系的成熟与完备,塑造着主体与之程度相适应的自由追求和理性自律精神,其主要原因在于作为“社会复合体”的人具有的社会性是公民认同共同体的最基本特质。因此,完善以“政治的善”[15]377为逻辑起点的公民合法利益表达渠道与空间,自然成为提升公民认同效能的重要选择。首先,不断完善、优化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表达和实现为宗旨的政治吸纳平台。以中国共产党、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工会的吸纳功能完善为基础,进一步推进基于自身合法权益维护与实现的社会团体组织的成立和发展,特别是对于那些利国利民的社会组织主体,要及时给予相应的发展支持,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以社会各阶层和各界力量为外围的同心圆式”[16]政治活动格局。其次,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加大对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力度与深度,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腾出更多的发展空间与参与机会。各级政府要以打造“权力下放多、管理方式新、服务质量优、办事效率高”的新型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为社会各阶层有序进行利益表达提供规范化的程序与制度化的平台,特别是对于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集中性问题,要以完善、透明的听证制度给予及时回应。再次,以赋予基层自治主体更大的空间和自由度为基础,推动以基层居民自治为基础的“微治理”模式创新发展。坚持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领导与模范作用的前提下,允许各地“微组织”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自主实践“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17]的自治模式。最后,借助“互联网+X”思维打造多阶层居民即时互动服务平台。依托互联网所具有的共享性、快速性及开放性特点,可将各种传统治理信息有选择地迁移到网络平台上,形成具有民生服务特色的网络平台,例如社区活动动态、便民服务问答、E网在线服务等平台,并通过对各平台民生信息的智能整合最大限度汇聚民意,从而为制定出具有最大公约数的民生政策提供参考。
3.培育以内生动力为支撑的公民自觉意识。
公民自觉意识是公民受外界环境影响而由个体自主反应的内在能动社会属性,在政治社会中集中表现为以较高政治素养为依托,建立起来的一套以情感与心智为支撑的参与公共事务意识。理性自觉的公民意识既是现代公民精神的核心支撑,也是公民有序、优质参与政治沟通与互动的内在动力。在有效契合当前中国集中民主与协商民主框架的议题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培育理性自觉的公民意识:首先,在全社会营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以有效的社会心理疏导机制与利益诉求表达平台建设为驱动,并将其细化为心理疏导专业机构、心态志愿服务社团、民生热线服务平台、社情民意汇聚站点等形式,使其有步骤有计划地走进社区、走上街头、走入生活,促使公民的社会心态逐步向着新时代主流社会风貌去靠拢。其次,以规则合理、程序完善的公民基层参与平台助推公民政治参与热情。敢于打破传统基层治理方式与治理思路上的束缚,以灵活自主的村民议事会、民主恳谈会、村务公开会、群众集中诉求会等民主自主形式,推进基层治理重心下移与治理方式创新,促进公民个体在日常政治议程事务中培育自身的自治精神、宽容精神和协商精神。再次,精准厘定公民教育内容和精细落实公民文化普及,以提升公民个体自治能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圭臬,有重点有层次地推进民主与法治、道德与文明、权利与义务、改革与创新、民族精神与国家意识等内容的学习与普及,尤其要注重就公民对于公共政策认知能力与政治生态解析能力的提升,逐步推进全体公民的政治知识、政治技能和政治价值的生成与生长。最后,在个体需要与社会发展的张力平衡中推进公民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实际,科学统筹公民需求层次与自然和谐发展、公民需求水平与经济常态运作、公民需求目标与国家战略定位间的关系,最大限度激发公民的主体价值性,实现人的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