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9-12-09 18:51线晓艾
云南农业 2019年11期
关键词:芒市购机机械化

线晓艾

(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云南芒市 678400)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劳动工具,是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有效途径。农机购置补贴是党和政府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增加农机种类,提高补贴金额,健全补贴机制,完善监督管理办法。目的是用好财政投入资金,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芒市是一个农业大市,但机械化相对滞后。近年来,在农机购置补贴惠民政策的引导下,全市农业机械化得到了迅速发展,农机装备趋向多元化,农业生产能力和效益有了显著提升。本文介绍了芒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的成效,分析了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

一、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的成效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芒市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自政策实施以来,通过各部门的宣传,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置和使用先进适用农机的积极性,农业生产面貌得到了根本改观。

(一)推动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芒市位于祖国西南边陲,国家的商品粮基地,是农业农村部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之一。截至2018 年底,全市共实施完成各级补贴资金8171.6 万元,补贴农业机械12 958 台,受益农户10 636 户。其中大中型轮式拖拉机1554 台、手扶拖拉机2136 台、插秧机1107 台、联合收割机789台、耕整地机械6481 台、植保机械230 台,其它1115 台,带动农户共投入购机资金逾21 340 万元,使全市新增农机动力997 890 kw,实现了国家补贴农民购置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最佳效益。

(二)促进了农机装备水平提高

随着国家对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逐步加大,农民使用农机的愿望日趋强烈,很多农民把目标转向先进的大中型农机,逐步淘汰功率小,功能少,油耗高的落后小型农机,使得农机装备水平显著提高,从而提高了综合生产力。

(三)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及合作社发展

现代化大中型农机的使用,显著提高生产效率,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前,芒市没有人愿意流转土地进行粮食生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后,一些农业大户购置了农机,从根本上改变了土地流转情况。截至2018 年底,全市土地流转大户56 户,流转土地5000 hm2多,1 户流转土地最多达200 hm2,基本实现了机械化作业和规模化经营,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农副产品品质。由于土地流转幅度越来越大,更多的农民从繁重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推动了第二、三产业的发展。鉴于自身的需要,土地流转大户以土地为依托,以农机为纽带,成立了合作组织,提高了农机使用率。

(四)提高了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

农业机械化的生产效益是传统生产方式的数倍甚至数十倍,并且增长效果显著。以水稻栽植为例,在插秧机和手工对比试验中,插秧机比手工栽植同样地块增产3.75%。可见农机的使用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粮食产量,相应地提高了农民收入;同时还节约了生产用时,农民可以利用剩余时间外出务工或发展其他产业 ,拓宽了增收致富渠道。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到位

从中央到地方只有农机购置补贴方面的政策,没有具体内容,宣传难度较大;每年春季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出台过迟,特别是近年来的补贴目录需到项目实施前才上传到管理系统,在前期工作中没有可操作性;农民信息不够畅通,不能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常常错过购买时机;此外,农民大多根据厂家宣传广告购买农机,购置的不一定是先进合适的机型,致使使用率不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农机购置补贴比例偏低

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土地流转速度加快,小型农机装备已不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而现有的大中型农机价格普遍偏高。芒市经济欠发达,农民购买力相对较弱,目前的农机购置补贴比例不高,并且还规定了补贴上限;除国家财政补贴外,地方财政未对农机购置进行补贴,不利于先进大中型农机和农业机械化长远发展。

(三)农机购置补贴中存在造假骗取截留补贴资金行为

有些经销商、零售商与生产厂家合作,骗取农民的身份证,假造农机合影照,用未出售的机械到农户家摆点,无中生有的利用旧农机申报补贴;让厂家发送编号,使未上目录的机具变为上目录的机具申报补贴;更换部分结构当作整机申报等。补贴资金由厂家到经销商再到零售商手里然后发给购机户,有零售商把小型耕整机按小型拖拉机的农机购置补贴标准发放给购机农户,私自截留数百元。农业机械化在整机出售时是免税的,很多商家在开具发票时都收取费用。用小型拖拉机为例,因人而异,收取50 ~350 元不等的所谓税收。有些厂家出厂的农机没有铭牌,无从知晓生产厂家,机械型号,编号以及生产日期,或者只张贴纸质铭牌。有些商家因为农民有购机补贴,就抬高农机价格,甚至产生在除去农机补贴资金后比不补贴的价格还高的现象。此类严重的欺骗行为,是在钻政策的空子,直接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四)农机发展过快,存在安全隐患

随着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加大,补贴范围越来越广,农机使用量快速增加,不时出现农机使用上的安全问题。造成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培训时间不足,使用者掌握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在使用时还不能熟练操作;二是使用者安全意识淡薄;三是厂家售后服务跟不上,使用者没有掌握简单的维修和安全隐患排除技术,使机械带病作业;四是山区农田没有修建机耕道路,农机转运存在安全隐患。

(五)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服务没有专项经费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程序复杂,所需资料繁多,特别是在入户核査中,有时需要多次上门才能见到购机人和机械。工作经费是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是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政策顺利实施的基本保证。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农户购买农机数量增多,农机服务人员的工作量成倍增长,没有专项跟踪服务经费,无形中增加了工作压力和经济负担。

(六)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机具的监管缺位

现有的机具只要与目录一致,在农机补贴核査人员上门核查时,存在喷漆文字登记后就进行补贴,而没有对补贴资金和机具及时实行监督管理,致使很大一部分资金并没有落实到手中。国家对农机进行财政补贴的目的是支持农民购置和使用农机,以便从事农业生产。前几年国家补贴政策要求享受补贴的机具2 年内不得转卖,但有些农民为了眼前利益,在享受到补贴后就将农机倒卖了,导致农机补贴成了不法商家和某些农民的发财之路,极大地漠视了国家惠民政策的严肃性。

三、对策

(一)扩大宣传面和新型农机推广力度

政府部门不能仅凭借媒体如电视、广播宣传相关的指导意见或规定,也不能仅依靠一张公告宣传政策,而是要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农机补贴政策宣传责任制,要对宣传情况进行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的调查,并且纳入对政府部门农业农村工作的考评,以便实行监督;二是利用宣传车、标语到村到组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三是将农机补贴宣传手册发放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体现政策的“公平、公开、公正”;四是在每年12月底就出台下一年度的农机补贴目录。建议对农机生产厂家进行分类管理,督促厂家合理定价,改善服务,提高质量,实行末位淘汰制。另外要加大先进适用农机的宣传推广力度,多开现场会,使农民对其有更多的了解,增强农民的购买信心。

(二)提高农机补贴资金比例

目前部分小型农机由于价格低且轻便,农民易承受,能满足家庭使用,但这些机械装备总体水平不高,一些主要农作物在某些生产环节上的农机使用还是空白。建议对先进适用的大中型农机装备购置适当提高补贴比例,除中央财政补贴外,地方财政对农机购置也要有一定比例的投入,以推动农机装备向较高水平发展,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同时探索市场运作方式,扩大补贴支持渠道,解决农民购机能力问题。

(三)改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运作程序

减少中间环节。前几年农机补贴资金经过经营部门的层层转手,势必存在假、卡、压、扣等行为。近几年农机补贴资金直接打卡发放给购机农户,省去了中间环节,防止扣压行为。对经营者来说,如果没有现实利益,也就避免了再造假以骗取补贴资金。对已上目录但故意不粘贴、不钉铭牌的厂家要坚决取缔。对不法商家取消其销售农机补贴资格。制定严厉的惩罚制度和措施,有助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一整套程序的阳光操作。

(四)加强农机操作人员的培训

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后,芒市农机发展很快,加强农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已迫在眉睫。虽然通过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培训,解决了部分农机手的技术培训问题,但范围太小,人数有限,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必须扩大培训规模。农机经销人员在出售农机时,要对购机农民进行基本的技术操作培训,避免农民购机后不会使用或者是边摸索边使用。通过多方培训,使农机户能够进行简单的维护修理,使农机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应加强政策引导,在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低产田改造和土地置换项目中,配套修建机耕道路以及其他利于农机作业的设施,以发挥农机的最大功效,减少农机的闲置率,提高生产的安全性。

(五)完善农业机械化配套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是重要的惠农政策之一,但缺乏与之配套的支持政策,没有构成一整套的政策体系。例如,农机购置补贴缺少经费,补贴后的机具缺少监管等。建议一是地方政府要制定当地农机的长远发展规划;二是根据实际情况,投人专项经费,并纳人财政预算;三是制定具体的补贴监管细则,强化处罚措施;四是尽早施行农机报废补贴机制,促进农机装备的合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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