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处理渡江战役中“紫石英”号事件的策略论析

2019-12-09 14:38:13董小林
军事历史 2019年4期
关键词:渡江战役军舰中共中央

★ 白 纯 董小林

1949年4月20日至21日,在人民解放军打响渡江战役之际,“紫石英”号、“伴侣”号、“伦敦”号与“黑天鹅”号等4 艘英国军舰先后侵入中国内河长江,驶入人民解放军防区,妨碍渡江,与解放军发生军事冲突。①参见《粟裕回忆录》,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7年,第490~491 页。英舰开炮打死打伤解放军252 人。②参见刘树发主编:《陈毅年谱》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58 页。英舰“紫石英”号死亡17 人,重伤20 人,60人泅水登岸;“伴侣”号死亡10 人,伤12 人;“伦敦”号死亡15 人,受伤13 人;“黑天鹅”号7人负伤。③参见康矛召:《英舰“紫石英”号事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渡江战役》,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5年,第775 页。“紫石英”号被击伤后搁浅于镇江附近江面,其余舰只被迫退回上海。之后英国远东舰队司令布朗特临时接任“紫石英”号舰长,同人民解放军代表进行了多次谈判,并要求将“紫石英”号放行。当谈判尚在进行之时,“紫石英”号于7月30日夜趁客轮“江陵解放”号驶经镇江之际,强行靠近与之并行,趁机逃离。④参见《毛泽东选集》第4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62 页。这就是渡江战役中轰动一时的“紫石英”号事件,也称“长江事件”或“扬子江事件”。以往学界对这一事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英舰闯入解放军防区的原因⑤婧薇:《“紫石英”号事件的前前后后》,《党史天地》2002年第8 期,第31~35 页;冷静:《日落扬子江——1949年中英长江炮战历史回顾》,《军事历史》2006年第3 期,第4~13 页;康鹏:《炮击英舰“紫石英”号事件真相》,《党史博采》2014年第4 期,第44~48 页;李菲:《“紫石英”号事件原因初探》,《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9 期,第46~48 页等。,双方谁先开火①陈忠龙、王俊:《渡江战役学术讨论会在南京召开》,《军事历史》1989年第4 期,第62 页;白杰:《“紫石英号事件”中谁先开炮》,《航海》1995年第6 期,第41 页;陈谦平:《论“紫石英”号事件》,《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1998年第2 期,第57~66 页;边震遐、王彦:《“紫石英”号事件之谜》,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1999年;孟昭庚:《震惊世界的“紫石英”事件始末》,《党史博采》2007年第8 期,第38~41 页等。,英国炮舰政策的衰落②余子道:《“紫石英”号事件与炮舰政策的终结》,《军事历史研究》1989年第4 期,第19~30 页;[澳]黄宇和:《英国对华“炮舰政策”剖析——写在“紫石英”号事件50 周年之际》,《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4 期,第1~22 页;王建朗:《衰落期的炮舰与外交——“紫石英”号事件中一些问题的再探讨》,《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4 期,第1~36 页等。,以及这一时期英国的对华政策等③陈谦平:《上海解放前后英国对中共的政策》,《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0年第2 期,第15~21 页;张淑华:《试论建国前夕英国的对华政策》,《泰山学院学报》2003年1 期,第90~93 页;朱杰、刘晓佳:《英国对“紫石英”号事件的反应》,《黑龙江史志》2013年第9 期,第15 页等。。本文拟对中共中央处理渡江战役中英舰“紫石英”号事件的策略展开论析,以纪念渡江战役胜利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 周年。

一、“中国的领土主权,中国人民必须保卫,绝对不允许外国政府来侵犯”,“凡擅自进入战区妨碍我渡江作战的兵舰,均可轰击”

如前所述,以往关于英舰“紫石英”号事件的研究,“双方谁先开火”曾是长期讨论的热点问题。经学界多年的研究探索,特别是这一事件中多位亲历者不同角度的回忆,以及英国相关档案的开放,“紫石英”号事件的大概经过是:1949年4月20日上午约8 时半,“紫石英”号在渡江战役即将打响之时,没有任何前兆地驶入人民解放军防区,部署在长江北岸的解放军炮兵首先向“紫石英”号鸣炮示警,英舰不予理睬,继续西驶。解放军又开一炮,落在英舰前方,英舰依旧毫无顾忌地向前行驶。对我警告置若罔闻的“紫石英”号驶进三江营狭口和弯道后,遭到解放军炮兵的堵截而被迫搁浅。4月20日下午13 时,此前泊于南京的英舰“伴侣”号驶向三江营增援,招致解放军炮击,被迫逃离。4月21日上午,英国远东舰队副总司令梅登海军中将登上“伦敦”号(英国远东舰队旗舰),并率“黑天鹅”号快速舰由上海驶赴镇江,解放军配属第10 兵团的特纵炮六团遵照兵团指令,向在江面示威的“伦敦”号和“黑天鹅”号发起炮击。英国舰队也用大口径舰炮还击,但已陷入解放军的火力网,无法强行西驶,被迫调头东逃。④陈锐霆:《大江炮兵显神威》,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渡江战役》,第770~771 页。

事实上,综观英舰“紫石英”号事件,“双方谁先开火”并不重要,因为此时英舰闯入中国内河长江,是赤裸裸的侵略行为,即便解放军先开炮示警,也是职责所在,更在情理之中。1949年6月23日,也就是渡江战役结束不久,中英关于“紫石英”号事件谈判尚在进行之时,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复上海市委并告南京市委及华东局的电报中指出:“对紫石英号的方针,必须英方承认不得人民解放军同意擅自侵入中国内河是错误的这一点(不着重谁先开枪,因为这是没有多大关系的,重要的是擅自侵入内河,只要擅自侵入,我军就必须打它和扣留它;也不要着重正当渡江的时机,重要的是擅自侵入人民解放军控制的内河,不管什么时机,都是不能许可的)才能释放,否则决不能释放。”⑤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522 页。

详察中共中央对“紫石英”号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几个关键细节,就不难理解中共中央处理这一事件策略的原则性与坚定性。1949年4月21日8 时20 分,粟裕、张震致电中共中央军委,报告七圩港口外第23 军阵地前闯入“挂‘英’字旗军舰两艘”⑥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编:《粟裕年谱》,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2年,第288 页。,“因我已实行渡江,均已下达封锁江面”,因此“请示对该舰如何处理,是否给与轰击”。⑦《粟裕、张震关于外舰进入战区请示如何处理致中央军委等电》,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渡江战役》,第191 页。几小时后,粟、张再次报告这两艘外舰“经三江营、口岸线向我阵地发炮轰击”,“我已令部队,如悬外国旗号之舰向我射击以阻我渡江时,应予还击”。①《粟裕、张震关于外国军舰向我挑衅及处理意见致中央军委等电》,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渡江战役》,第192 页。当日,毛泽东迅速为中央军委起草复粟、张并告总前委,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电:“你们所说的外舰可能是国民党伪装的,亦可能是真的,不管真假,凡擅自进入战区妨碍我渡江作战的兵舰,均可轰击。”②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第486 页。一天后,中共中央才“从英国驻北平总领事包士敦给朱德总司令的信中获悉侵入长江人民解放军防地的均为英国军舰”③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第486 页。。4月23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总前委,粟裕、张震、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电:“英舰事件,现已震动世界各地。英美报纸,均以头条新闻揭载。请粟、张加强江阴方面的炮火封锁,一则使国民党军舰不能东逃。二则使可能再来之英舰不能西犯,如敢来犯,则打击之。”④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第487 页。1949年4月30日,毛泽东还专门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言人为英国军舰暴行发表的声明》,“表明了中国人民不怕任何威胁,坚决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严正立场,并且表明了即将成立的新中国的对外政策”⑤《毛泽东选集》第4 卷,第1460 页。。《声明》指出:“中国的领土主权,中国人民必须保卫,绝对不允许外国政府来侵犯”,“人民解放军要求英国、美国、法国在长江黄浦江和在中国其他各处的军舰、军用飞机、陆战队等项武装力量,迅速撤离中国的领水、领海、领土、领空”,“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愿意考虑同各外国建立外交关系,这种关系必须建立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首先是不能帮助国民党反动派”,“外国政府如果愿意考虑同我们建立外交关系,它就必须断绝同国民党残余力量的关系,并且把它在中国的武装力量撤回去”。⑥《毛泽东选集》第4 卷,第1460~1461 页。1949年5月20日,渡江战役已临近尾声。毛泽东从粟裕、张震致中央军委、总前委的电报中得知“在高桥以西至林家宅沿江之线,有敌舰五只(内有二只有外国旗,三只无旗),对我二六九团及二六二团阵地猛烈的炮火轰击”⑦《粟裕文选》第2 卷,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837 页。,当即回复:“黄浦江是中国内河,任何外国军舰不许进入,有敢进入并自由行动者,均得攻击之;有向我发炮者,必须还击直至击沉或驱逐出境为止”,“中国及外国轮船为敌军装载军队及物资出入黄浦江者,亦应攻击之”,“为了对付外国军舰的干涉,你们应有充分的精神准备与实力准备,即要将外国干涉者的武装力量歼灭或驱逐之,如感兵力或炮火不足应速从他处抽调补足”。⑧《对外国军舰轮船进入黄浦江的处理办法》,《毛泽东军事文集》第5 卷,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589 页可见,在渡江战役的全过程中,中共中央对外国军舰侵入中国内河长江的行径,立场坚决鲜明,因为这是涉及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原则问题。

“紫石英”号被迫搁浅后,英国政府曾解释说,“紫石英”号途经镇江是前往南京接替“伴侣”号,承担保护南京英侨之责,“‘紫石英’号之驶京,系为于国共和谈一旦破裂时,担任撤退在京外侨之任务”⑨《路透社南京二十日电》,《申报》1949年4月21日,第1 版。。学界至今的研究也都认为,英国军舰“紫石英”号并没有向解放军渡江部队寻衅滋事的企图。⑩参见余子道:《“紫石英”号事件与炮舰政策的终结》,《军事历史研究》1989年第4 期,第20 页。然而,长江不是国际水道,也不是中外之间的界河,它是中国的一条内河,是亿万中国儿女的母亲河,是中国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英国派遣军舰如走马灯般地驶入长江,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践踏。英国政府在“紫石英”号事件发生后曾辩解称:“英舰获得中国政府许可,有权驶入中国内河,一如中国兵舰获得英国许可,可驶入泰晤士河。”⑪《联合社伦敦二十一日电》,《申报》1949年4月22日,第1 版。这样的辩解可谓自欺欺人,自1840年至1949年,无论是晚清政府,还是北洋政府,抑或南京国民政府,哪有一艘中国军舰游弋过泰晤士河?倒是英国军舰自鸦片战争之后长期在中国内河随意行驶,甚至制造了“南京惨案”“万县惨案”等一系列肆意炮击、屠杀中国平民的惨案。此前英国军舰在长江游弋,是英国通过武力以不平等条约而获得的特权。1943年1月中英签署的《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即《中英新约》)已废除了英国在中国包括内河航行权在内的特权①参见王真:《1942年中英新约谈判述论》,《民国档案》1997年第2 期,第51 页。,但英国政府并未严格履约完全放弃这些特权。

时至1949年,中国历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此前英舰无论是“紫石英”号、“伴侣”号,还是“伦敦”号、“黑天鹅”号,都曾多次穿梭于中国内河长江,但它们面对的是晚清政府、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这些英国军舰有着天然的傲慢与优越感。英国政府在中国执行了一百多年炮舰政策,通过武力以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攫取了惊人的殖民与掠夺利益。这一次,它面对的是中国共产党与人民解放军渡江部队。诚如1949年6月6日刘伯承在渡江战役刚结束时对军政大学第3 期学员讲话中所指出的那样:“从鸦片战争到现在,我们的祖父、父亲、我们自己,还不是挨打受气的历史。”“‘紫石英’是从哪里来的呢?我们祖父、父亲告诉我们,有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还能有中国人民的生活吗?”②刘伯承:《向军政大学第三期学员的讲话》,《刘伯承军事文选》第2 卷,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2年,第520 页。可见,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有足够的理由与坚强的意志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二、“在谈判上须先打击其气焰,痛切驳斥其公函中无礼的和威胁的辞句,使其作恳求表示”

“紫石英”号事件后不久,中英双方就开始关于如何处置“紫石英”号展开接触与谈判。起初,英国试图通过其驻华大使馆以往常的外交途径来解决“紫石英”号事件,遭到中共中央与人民解放军的拒绝。1949年4月21日,英国驻北平总领事包士敦试图向中共中央通报该事件,但最终只能通过邮寄致函朱德总司令。4月23日,英国大使馆派出三等秘书尤德前往浦口,试图与解放军接洽,也无功而返。对于外交工作,中共中央未雨绸缪。1949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已明确规定:“凡属被国民党政府所承认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使馆、公使馆、领事馆及其所属的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在人民共和国和这些国家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以前,我们一概不予承认,只把他们当作外国侨民待遇,但应予以切实保护。对于这些国家的武官,应与外交人员同样看待。”③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第441 页。诚如毛泽东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言人为英国军舰暴行发表的声明》所指出的那样,当时“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人民政府直到现在还没有同任何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也不会“愿意同外国政府的旧外交人员(国民党承认的领事)发生关系”④《毛泽东选集》第4 卷,第1461 页。。因此,“总前委得到中央领导的同意,认为由冲突的当事双方就地解决为好”,并命令华东野战军炮兵第3 团政治委员康矛召致函“紫石英”号舰长克仁斯:“中国人民解放军镇江前线司令部对于英国海军军舰于4月20日侵犯中国人民解放军阵地之暴行及其所应负的责任,决定经由谈判解决”,并要求对方指派相应代表举行谈判。⑤康矛召:《英舰“紫石英”号事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渡江战役》,第777 页。作为回应,5月13日克仁斯转交的英国远东舰队司令布朗特致人民解放军镇江前线司令部袁仲贤将军的函件甚是傲慢:“‘紫石英偶然事件’的讨论已由英国大使在南京开始,此属高级外交范围之事,我无权决定在‘紫石英’舰长与中国人民解放军之间作关于4月20日不幸事件的责任问题的任何讨论”,并要求“准许‘紫石英’号安全通过所有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所控制的地方而下驶”⑥康矛召:《英舰“紫石英”号事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渡江战役》,第777 页。,还“带有威胁的口吻(如说不放紫石英号可能引起国际事件)等等”⑦《华东局、总前委关于预防外国干涉之部署致中央军委等电》,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渡江战役》,第320 页。。对此,邓小平起草总前委给中共中央军委并中共南京市委的电报提出:“在谈判上须先打击其气焰,痛切驳斥其公函中无礼的和威胁的辞句,使其作恳求表示”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中),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823 页。。中共中央迅速复电,同意邓小平对“紫石英”号事件的分析和处理办法。此后,中英双方先后共进行了11 次谈判,中共中央始终掌握着这场谈判的节奏与走向。

1949年6月10日,经毛泽东修改后,周恩来专门就“对英国军舰紫石英号的处理办法”致电总前委与中共南京市委,对中英“紫石英”号事件谈判给予具体指导:“你们可令前线司令部康矛召以公函通知紫石英号舰长克仁斯定期至我司令部与袁仲贤将军会谈。届时,袁仲贤可根据英舰四艘武装侵入中国内河及炮轰我军阵地的基本事实,将英远东舰队司令布朗特两次函电及克仁斯几次备忘录的无礼和威胁辞句给以口头驳斥。在会谈中应注意劝导其承认英国军舰闯入未得解放军许可的中国领水和战区为基本错误,至少应劝导其承认无法取得我军同意即行开入亦为冒失行为,然后,才能允予考虑将谈判英国海军的责任及认错、道歉、赔偿等问题,与容许紫石英号军舰开走修理问题分开解决。”②《对英国军舰紫石英号的处理办法》(1949年6月10日),《周恩来军事文选》第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644~645 页。

在“对英国军舰紫石英号的处理办法”中,周恩来对谈判的具体细节与技巧亦给予指导:“须规定克仁斯舰长应根据上述态度转告布朗特海军上将送一备忘录给袁仲贤将军,袁将军亦复一备忘录,作为换文。备忘录内容,须经双方议好,然后交换。交换后,再规定放走紫石英号若干办法,并监视其下使。如果在会谈时,克仁斯态度甚坏,无法劝导其作恳求表示,则应宣布停止会谈,延期十天再见。在此十天中,我们应即起草一备忘录,将英海军应负的责任及我方的要求和提议(即在肯定英海军犯了错误的条件下容许紫石英号开走修理。而保留我们继续要求英海军认错、道歉和赔偿的谈判权利并以之作为两国间悬案)写上,稿成后先电中央审核,经批准再送给克仁斯。”③《对英国军舰紫石英号的处理办法》(1949年6月10日),《周恩来军事文选》第3 卷,第644~645 页。

我方谈判代表袁仲贤与康矛召切实贯彻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对英方的各种无礼辩解与要求给予有力回击。同时遵照中共中央关于“目前我们不宜在紫石英这样的军事性质的交涉中对峙过久,而宜于在其他政治的或经济的问题上予以反击”④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中),第823 页。的指示,主动作出适当让步。毕竟此时的大局是夺取渡江战役、解放上海和全国解放战争的完全胜利,“而在此案中,我在政治、军事上都处在主动地位,国际舆论也对我有利,英方虽狡赖拖延无已,我方不必与之长期纠缠”⑤康矛召:《英舰“紫石英”号事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渡江战役》,第781 页。。6月20日,袁仲贤约见克仁斯,郑重表示:“如果布朗特派出的代表确能尊重事实,承认英舰未获许可而闯入我内河和我军前线地带的基本错误,则我方也可以考虑将放行‘紫石英’号与要求道歉和赔偿问题分开解决”。6月22日,袁仲贤又向克仁斯表明,如果英方同意前述方案,即可在正式换文后,放行“紫石英”舰。换文内容包括:“英方承认基本错误;我方允许‘紫石英’舰驶离;其他问题留待以后谈判解决。”⑥康矛召:《轰动一时的英舰“紫石英”号事件》,《百年潮》1997年第4 期,第17 页。然而,英方始终缺乏诚意,多次出尔反尔,致使谈判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综观中英关于“紫石英”号事件谈判的全过程,可以看出,时至1949年,中国人民自鸦片战争以来屈辱不堪的对外交往的历史终于画上了句号。虽然中英谈判最终因“紫石英”号逃走而不了了之,但我方代表在谈判中展现的强大自信与据理力争,也让英国政府对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及即将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了进一步了解,这对英国制定新的对华政策,有着深远的影响。此外,尤值一提的是,经过这次谈判,也为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锻炼了宝贵的外交人才,袁仲贤1950年开始担任我驻印度大使,后任外交部副部长;康矛召历任驻印度大使馆、阿富汗大使馆参赞,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驻南斯拉夫临时代办,驻柬埔寨、毛里塔尼亚等国大使。

三、“在英舰不妨碍我渡江作战的条件下,可予以营救之便利”,“如果紫石英号经过江阴偷走,则不予炮击”

综观中共中央处理英舰“紫石英”号事件的策略,不难发现,中共中央在坚定原则立场的同时,也表现得非常冷静克制,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避免事态升级,还对“紫石英”号给予了诸多人道主义的便利。

1949年4月22日,中共中央获悉侵入人民解放军防区的均为英国军舰后,致电总前委,粟裕、张震、刘伯承、张际春、李达:“英国人要求我军对于英舰两艘营救被击损之英舰(紫石英号)船员一事予以便利,我们意见在英舰不妨碍我渡江作战的条件下,可予以营救之便利。”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修订本),第486 页。据康矛召回忆:“英舰从4月20日被我击伤泊于镇江江面到7月30日晚逃走,一直由炮三团组织监视,并派出炮兵值班。我们曾拟将英舰员移至岸上,后据军委4月24日电示,可以不解除该舰武装,不俘虏、不侮辱其船员,并医治其伤员。故我们一直奉行命令。4月26日,炮三团通过喊活,才与英舰人员在岸边接触。嗣后,炮三团宣传股长戴国良和翻译任新华、胡明扬曾先后登舰送达备忘录,但从无武装人员登舰之事,当时我们的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中央,中央有时也直接下达指示,来往电文都有记载。”②晓实:《“紫石英”号事件的历史见证人——访康矛召、杨玲夫妇》,《舰船知识》1993年第2 期。足见中共中央对“紫石英”号的侵入行径保持了相当的克制。此外,人民解放军还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为“紫石英”号舰员提供了种种便利。“如我们曾把舰上受伤的水兵送进医院治疗,几次为该舰运送邮件和必需品,并允许该舰从南京获得英国海军所储油料60 吨”③康矛召:《轰动一时的英舰“紫石英”号事件》,《百年潮》1997年第4 期,第18 页。。7月下旬获得的这60 吨油料,对“紫石英”号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也表明人民解放军并没有长期扣留该舰的意愿,只要经过谈判达成双方认可的协议,是可以让“紫石英”号放行的。如果没有获得油料补给,4月20日即被击伤搁浅的“紫石英”号,经过3 个多月的停泊消耗之后是断然没有能力在7月30日逃出长江的。

1949年5月初,种种迹象表明“紫石英”号有逃走的可能。对此,总前委与中共中央迅速拟定了相应对策。1949年5月5日,邓小平起草总前委关于“紫石英”号事件的处理意见致电中共中央军委并中共南京市委:“如该舰偷走,可让其偷走,亦不必予以炮击。其偷走后,发表一个声明,指出其做贼心虚,不敢用谈判途径解决问题”,中共中央迅速复电表示同意。1949年6月10日,周恩来在“对英国军舰紫石英号的处理办法”中也对此作了详细分析,并作出几种预案布置:“你们估计紫石英号一般地不会偷走,但应准备该舰如采取偷走办法时的对策。我们认为,如果紫石英号采取偷走办法,我方军舰及江岸、炮兵应装作不知道是紫石英号,而让其逃去(此点应事先秘密通知有关方面)不要攻击,然后迅即发表声明加以申斥。同时,你们又应防止香港英国军舰可能偷入我长江防线接走紫石英号。因为美联社香港七日电,‘一位皇家海军发言人称,小型军舰黑天鹅号将在六月十三号左右驶赴上海,作例行的巡逻’,但‘将不试图经过吴淞进入上海’。这可能是一种试探,或试作威胁,我们应严密戒备吴淞、江阴两要塞。如果紫石英号经过江阴偷走,则不予炮击;如果黑天鹅号试图偷过吴淞或江阴进入内河则必须给以打击,在放第一炮前,可先放排枪令其停驶,如不听,则炮击之。”④《对英国军舰紫石英号的处理办法》(1949年6月10日),《周恩来军事文选》第3 卷,第645 页。时至1949年7月22日,人民解放军获悉英国派驱逐舰在长江口活动,有伺机潜入长江劫走“紫石英”号或配合“紫石英”号逃走之势。“我们不能在英方的武力威胁下让‘紫石英’号逃走”,因此,最高指挥部当即撤销了“不予拦截”的命令,“重申如英国舰队溯江接应‘紫石英’舰,或‘紫石英’舰擅自逃走,定予坚决打击”,“该项命令又要求各部队在打击‘紫石英’舰时,‘也不要以击沉为目的’,‘如英舰受伤停驶,我方即可停火,命其驶回原停泊处,以便继续谈判’”。①康矛召:《英舰“紫石英”号事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渡江战役》,第781 页。可见,中共中央在坚定我方立场原则的前提下,对“紫石英”号可能逃走,作出了有理有利有节的预制安排。

如前所述,1949年7月30日,在镇江江面已被困三个多月的“紫石英”号趁着夜色,强行与客轮“江陵解放”号并行,冲出江阴要塞,“当人民解放军警告其停驶时,紫石英号军舰竟开炮射击,并撞沉木船多只,逃出长江”②《毛泽东选集》第4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62 页。。英舰“紫石英”号以这种不甚体面的方式离开,该事件也以这样不了了之的方式宣告结束。“这只能是出于当时英国某些有关当局强烈的所谓大英帝国的虚荣心和自傲感;也还有某些人因袭旧的观念,竟仍把早该摒弃的恶习引为骄傲”③康矛召:《英舰“紫石英”号事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编:《渡江战役》,第782 页。。此时上海已经解放,人民解放军在全国的胜利势如破竹,中华人民共和国很快就要成立。通过“紫石英”号事件的交涉谈判,英国政府真实地了解了中国共产党处理对外事务的立场原则与方式方法,出于维护其在华利益的现实考虑,“英国政府在1949年的8月已初步确定了承认中国新政权的政策”④张淑华:《试论建国前夕英国的对华政策》,《泰山学院学报》2003年第1 期,第92 页。,“紫石英号”以这种方式离开虽是下策,但为英国政府化解了影响中英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的棘手难题。1950年1月,英国政府率先在西方世界承认了成立不到100 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中共中央处理英舰“紫石英”号事件的策略及时得当,既表明了中国人民坚决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严正立场,也保持了足够的理性与克制,展示了高超的外交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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