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经典儿歌《一分钱》,是 “儿歌大王”潘振声1964年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小喇叭”节目组约稿,而作词作曲的一首儿童歌曲。这首歌告诉了孩子们一个朴素的道理: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哪怕是小小的一分钱,也绝不能据为己有。这首儿歌一经播放,便迅速红遍大江南北,成为几代人共同的儿时记忆。
然而,这首儿歌传唱了半个多世纪,没有想到在2019年9月初却被网友发现出了“新版本”——原本歌词中的“一分钱”,在某个版本的小学教材中被改成了“一元钱”。这一改动也迅速引发网友们的热议,有人感叹,时光飞逝,过去的“一分钱”与时俱进成了“一元钱”。也有人质疑,这样改编经典,难道不是恶搞吗?而潘振声的女儿马莉则对此表示,经典就是经典,随意丑化或消解经典的做法,并不值得提倡。
多维解读
经典儿歌不该被窜改
《一分钱》创作于1964年,迄今为止已经传唱了半个多世纪。这首被一代又一代小学生传唱的儿歌,早已不只是一首简单的、张嘴就能唱出的歌曲,而已经成为无数中国人深沉的历史记忆。歌曲反映的是社会期待少年儿童的精神气质,如讲公德、肯负责、天真无邪、不昧一文等,这样的气质,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过时。
歌中提及的“一分”,固然体现了那个时代对金钱的衡量标准,但虽“一分”而莫取、捡到一分钱也要交公,这样不贪、不昧非己之物,一介不取的价值观,同样也适用于今天。将“一分钱”改成“一元钱”,非但没有必要,甚至就是画蛇添足。从趣味上来讲,也无聊乏味得很。此外,随意窜改他人作品也涉嫌侵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现在《一分钱》仍在保护期内,因此,潘振声的后代有权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分钱”被改为“一元钱”,此种改编经典的风气不可长。一方面,这一改编尽管并不存在某种具体的针对性,但同样不严肃,对于青少年而言,也会有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歌曲中倡导的公德心等,也可能会在调侃与恶搞中被有意无意地消解,长此以往,捡钱交公的人甚至会成为他人取笑的对象。有关方面不妨迅速查清源头,制止此类不当行为。
儿歌需要与时俱进
从情感角度说,当童年记忆中的儿歌的歌词从“一分钱”突然被改成了“一元钱”,这样的改编确实让人不太能接受,给人一种对经典儿童作品缺乏尊重的感觉。但从更加有利于孩子理解、传唱这首儿歌的角度讲,歌词由“一分钱”改成“一元钱”,一字之变未尝不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改编。
在儿歌《一分钱》创作的时代,“一分钱”是广大青少年儿童经常接触到的金钱概念、物质概念,买东西经常能用到一分钱,口袋里有的零花钱可能就是一分钱,孩子们学唱起来很容易理解。但在今天,分币已经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彻底退出了,不仅分币在生活中停止流通,而且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连一毛钱都很少用到。换言之,现在的孩子经常接触到的钱币,最小的基本上就是一元钱,他们对一分钱乃至一角钱完全没有概念。如果儿歌《一分钱》继续使用“一分钱”的歌词,音乐老师可能需要花费不少时间跟孩子们解释“一分钱”的概念,孩子们还不见得能理解,毕竟年纪小的孩子的理解能力相对较弱。
将孩子们完全没有概念的“一分钱”,改编成孩子们更为熟悉的“一元钱”,这样的歌词修改,显然更有助于加深今天的孩子们对这首儿歌的理解。而且,歌词不管是用“一分钱”,還是“一元钱”,精神内涵并没有改变,儿歌所倡导的拾金不昧的社会价值观始终如一。所以,对儿歌歌词将“一分钱”改成“一元钱”,不宜贴上恶搞经典、消解经典之类的标签,不妨多一点包容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