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安琪 陈先章 张元
[摘 要] 隨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飞速发展,校园网贷在高职院校不断蔓延,由此而引发的安全事件层出不穷。通过以咸阳地区五所高职院校学生为例,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大学生参与校园网贷的情况、对校园网贷的认识、校园网贷宣传途径及使用情况,最终对成因进行分析。
[关 键 词] 大学生;校园网贷;成因;研究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26-0100-02
校园网贷是近几年随着互联网和金融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新事物,它在满足学生消费需求和资金需求的同时,也出现了多起全国范围内不同程度的恶性事件,来势汹汹的“校园网贷”需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采取相关措施治理和监管。
一、调查数据结果
(一)调查对象与调查方法
为深入了解高职学生使用校园网贷的基本情况,2018年11月—2019年1月,本调查组面向咸阳地区五所高职院校1428名学生,采取调查问卷的方法结合实地访谈,通过事先对典型事件进行了解,对学生参与网贷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咸阳地区高职院校学生参与校园网贷情况形成初步认识,并完成调查报告。
(二)调查统计数据分析
1.调查样本说明
本次调查期间,通过网络共发放调查问卷1428份,回收有效问卷1428份,回收率及有效率均达到100%。
调查结果显示,参与本次问卷调查的学生中男生占45.06%,女生占54.94%。其中,工科类占48.94%,工商类占7.83%,医学类占42.74%,艺术类占0.49%;大一占65.73%,大二占27.22%,大三占7.05%。
2.高职院校大学生参与校园网贷情况
参加问卷调查的1428名学生中,参与过校园网贷的学生共169人,占11.83%,未参与过校园网贷的学生共1259人,占88.17%(见表1)。
3.高职院校大学生对校园网贷的认识
通过对问卷数据的有效分析,结果显示,学生主动了解校园网贷的占18.14%,靠办理过网贷同学推介的占5.19%,校园推广人代理人宣传的占15.97%,网络广告宣传占35.06%,其他占25.64%(见表2)。由此可见高职院校大学生对校园网贷的了解已经很普遍,其中网络推广作用最明显。
参与问卷调查的学生中,认为校园网贷非常可靠的占0.78%,比较可靠的占9.71%,不太可靠的占23.2%,不可靠的占66.31%(见表3)。
学生中最常使用的支付方式(此题为多选)中支付宝占44.78%,网银占9.64%,货到付款占1.75%,微信支付占39.54%,QQ红包占1.12%,他人代付占1.44%,其他占1.74%(见表4)。
在校园网贷的用途(此题为多选)调查中,电子类产品消费占48%,生活类消费占12%,高档类消费占8%,旅游学习需要占6%,其他占26%(见表5)。
(三)调查结论
在媒体高速发展的当今,学生获取信息的途径呈现多元化、个性化,致使学生容易暴露在一个校园网贷信息泛滥的环境中,加上学生自身法律意识和抵御能力不足,在金融消费方面,受支付方式的改变带动影响了消费观,超前消费和非理性消费占比非常高。在教育引导方面,学校层面基本做到针对校园网贷的宣传教育全覆盖,但仍有将近35%的家庭对校园网贷存在教育引导缺失的情况。大部分学生对校园网贷有了解,未使用过校园网贷,但仍有少部分学生参与过校园网贷,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二、成因分析
(一)社会因素
校园网贷的存在和发展有着时代特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改变了大众群体的消费观,大学生作为新时代的消费新生力量,更加倾向于网络消费平台,各种移动快捷支付方式让学生难以控制自己的消费状况,促使消费借贷现象频发;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导致校园网贷平台应运而生,它们抓住大学生消费需求心理,诱导学生过度借款消费,采取“诱人条件”欺骗学生,同时在市场监管空缺的情况下大肆宣传,突出其便捷性,忽略其风险性,导致学生容易深入盲目贷款中。
(二)学生个体因素
1.大学生非理性的消费及创业需求
大学生虽然已经成年,但其尚未形成健全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拜金主义、攀比主义等不良的人际环境、校园风气、媒体引导的影响下,容易产生超前消费、冲动消费、攀比消费的现象,尤其是现阶段学生对时尚、电子产品、生活旅游、人际交往等方面的消费需求较大,形成非理性消费需求;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下,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激增,由此带来的资金需求也为校园贷的发生创造了条件。
2.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
大学生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的现象,甚至还出现大学生同时在多个校园网贷平台借贷的情况,这是导致大学生欠下巨额债款的最主要原因。此外,大学生对校园网贷的认识也存在许多误区,他们容易天真地认为校园网贷会像宣传的那样低利息,安全性高,且无风险,借点没事,最终出现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最后欠债越积越多,无法偿还。
(三)法律因素
1.校园网贷平台存在违规的风险
网贷平台在没有行业监管细则和运行指导规范的情况下,轻易地穿梭在道德与法律的混沌地带,没有良性的监管措施。另外,校园网贷平台与传统金融贷款机构在运营规则上存在较大的区别,校园网贷在交易时无需面對面签约,只需要贷款的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等资料,即可完成贷款申请和交易,极易出现网贷平台未履行到详尽告知义务,借贷大学生不了解贷款规则,网贷平台违规发放贷款、主观刻意欺诈借贷人等情形,并且一旦发生相关经济纠纷,借贷大学生的举证就较为困难,对其将造成严重的伤害。
2.相关法律规范滞后,政府监管漏洞致使非法网贷趁虚而入
互联网借贷平台是新兴事物,作为一种互联网金融新产物,虽然已出来了互联网借贷行业的监管措施,但目前尚无完善的法律制度来规范校园网贷行业业务和发展,企业开放性信用评价体系和征信系统尚不健全,致使一些严重违规校园网贷产品大量涌入全国各大高校。
(四)学校和家庭因素
1.学校和家庭未建立良好的预警机制
校园网贷是近几年经济快速发展的产物,高校和家庭普遍对这个新事物在教育管理中尚未建立校园网贷防范预警机制,一些学生接触校园网贷也不会及时跟同学、老师和家长沟通,最终形成预警空白区。
2.重视不够,思想教育不到位
学校思想教育工作涵盖内容较多,但对新生的入学教育主要集中在安全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专业介绍、职业规划等方面,对学生的理财教育、抵抗风险方面的教育工作开展较少,留下教育空白区。且大部分师生对校园网贷这个新事物的了解也只停留于表面,没有充分认识到校园网贷的风险和危害性,甚至在多起恶性事件被接连曝光之后才引起重视,存在教育不到位的情况。同时,在家庭教育方面,仍有近35%的家庭存在教育引导缺失的情况。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也会越来越快,学生抵御诱惑的能力不足,校园网贷的情况时有发生。经过调查后,笔者认为要解决校园网贷事件,应该分析其网贷成因对其进行引导预防和联动监控,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强化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监控,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才能让大学生更好地认知校园网贷的风险,将校园网贷的风险扼制于摇篮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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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冯永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