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成
摘要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抓手。本文阐述了安徽省巢湖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及成效,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精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对策,以期为加快职业农民制度建设、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参考。
关键词 新型职业农民;精准培育;模式;成效;问题;对策;安徽巢湖
中图分类号 F32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9)20-0245-03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巢湖市位于安徽中部江淮之间,下辖17个乡镇(街道)、156个村(居),总人口94万人,其中乡村人口66.8万人;国土面积达2 063 km2,其中耕地面积65 053 hm2;适宜水稻、油菜籽为主的粮油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素有江北“鱼米之乡”之称。
21世纪初,由于农业生产比较效益逐年下降甚至负增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纷纷离土离乡、外出务工经商,农村土地严重抛荒。巢湖市和其他地方一样,出现了“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问题。为解决这个问题并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农业,农业部2012年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013年巢湖市积极争取到全国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项目,由市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作为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巢湖市农广校在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和规范管理方面做了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也遇到了一些困难。新形势下,如何破解难题、精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是农民教育培训的新课题。
1 巢湖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
巢湖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主导产业水稻生产经营为主。建立农广校为主体、其他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参与的一主多元培训体系;选定一批国家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新型职业农民实践实训基地,挂牌确认;以本地农业系统专家、农业技术推广骨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秀管理人员、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为主,并聘请有关农业高校教师,建立培训师资库;主要采用省级以上专用统编教材;培育对象在全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养大户中推荐遴选;制定相关培训管理制度,采用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参与式、重实训的方式进行培训,理论授课主要在农闲时进行,结合农时农事开展实践实训,送教下乡、就地就近培训,时间、地点灵活调整;组织学员观摩现代农业园区,感受现代农业发展实景;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交流平台,及时发布政策和技术信息,让学员与教师在线交流互动;培训环节结束后,尚需通过考试考核,合格的认定发证;结合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将新型职业农民列入农业科技示范户,由农技人员跟踪服务;优先安排惠农项目,并牵头协调金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新型职业农民对接,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2 巢湖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初步成效
截至2018年底,巢湖市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 620人(其中农广校培育1 120人,占总数的69.1%),其中生产经营型1 110人(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管理人员等)、专业技能型150人、专业服务型360人,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得到系统培育,成为该市发展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
2.1 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扩张
在新型职业农民推动下,2018年底,全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1 853家,是2012年的3.6倍,其中家庭农场44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86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3家、种养殖大户1 266家;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1 846 hm2,占农村家庭承包面积的48.95%,流转率较2012年上升近20个百分点,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显现。
2.2 引导生态农业加快发展
在新型职业农民带动下,全市实施水稻绿色增产项目面积发展到11 133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17.1%,其中稻虾综合种养面积由2012年的不足50 hm2扩大到5 400 hm2,占流转土地面积的17.8%,稻鸭共育从无到有扩大到1 300 hm2;“渔知稻”“稻虾村”“龙毅胜”等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及注册商标涌现,促进农业生态效益显著提升。
2.3 示范带动现代农业技术模式推广应用
在新型职业农民主导下,全市农作物设施栽培、水稻工厂化育秧、病虫草害绿色防控、“三推”(推广高产高效多抗新品种、推广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栽培技术、推进耕地质量建设)“三节”(节肥、节药、节水)等技术模式得以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大面积推广应用,因而获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有合肥市级99家、省级13家、国家级2家,获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有合肥市級40家、省级8家、国家级3家,获得示范家庭农场的有合肥市级52家、省级18家,涵盖该市粮油、果蔬、水产、畜禽、休闲农业等主导产业;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达130个,在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示范效应日益彰显。
3 巢湖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
3.1 培育对象不精准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服务型、专业技能型。以生产经营型为例,培育对象主要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按需求培育。这就要求县及乡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做好当地培育需求调研工作,摸清培育对象、培育类型、培育专业需求底细,在此基础上,再结合培育能力申报培育计划,由培训机构分年度实施培育。而现实中,往往是基层未进行需求调研就盲目申报,或者上级直接下达任务,当培训计划大于培训需求时,就会出现培训机构“拉郎配”开展完成任务式培训,导致培育效果大打折扣[1]。
3.2 培育学时不充足
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办法,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 d、专业服务型和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 d。按照培训规范,生产经营型培训需要150个学时,正常情况下农民每天参训6个学时,共需25 d;专业服务型和专业技能型培训学时数虽然原则上不超过国家职业标准初级工培训的150个学时,依据培训内容的重要性及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应大于5 d,如电子商务培训一般需要1个月以上。由于培训经费所限,实践中大多数培训时间也只有15 d(生产经营型)或5 d(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因此,对于迫切需要通过培训学到新知识、掌握新技术的学员来说,短暂的培训时间难以满足其求知欲望;同时新型职业农民3年内不得重复参训的规定,阻碍了职业农民巩固知识、温故知新、求学上进,也影响了培育效果。
3.3 培育方式难操作
培训办法要求采用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参与式、重实训、强服务的方式灵活开展培育,但大多数培训机构只能做到前3项,因为参与式、重实训、强服务需要小班制(或分组)结合农事实操训练、延长培训时间、指导教师充足、跟踪服务人员敬业、服务措施得力等[2]。由于经费有限、农民农忙季节宁愿旷课也不愿耽误农时、跟踪服务措施不力等原因,目前基本上以班级集中培训为主要形式,故无法满足职业农民就近接受教育培训、就地参与实习实训、随时得到指导服务的诉求。至于参与式、重实训就是将全班学员组织到示范产业基地现场参观,强服务就是由培训机构每年在农闲时对新型职业农民集中免费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业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农民认为参不参加这种流于形式的培训无所谓。
3.4 扶持政策难兑现
《巢湖市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规定,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享受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优先纳入科技示范户并由农技人员一对一跟踪服务、优先予以小额担保贷款和贷款贴息、农业保险全覆盖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风险等,但多半难以兑现。如2018年绿肥种植奖补政策因申报户数多、财政匮乏,因而采取了按乡镇分配奖补金额,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也给培育政策蒙上了阴影;跟踪服务科技示范户制度,多数农技人员平时基本不上户,年终要求服务对象在有关考核手册上一次性签字“满意”即可,形同虚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发展现代农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和贷款贴息的手续繁琐且需国家公职人员担保,许多想贷款的职业农民达不到条件;农业保险也未做到全覆盖,2018年初雪灾导致部分设施农业经营者损失惨重,因未投保财产险而未获得任何赔偿。
4 精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对策
4.1 培育计划制定和培训对象遴选
一是在需求调研基础上制定人才培养规划,按需申报计划。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务必做好当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求调查工作,分析调查结果,建立培育对象库,制定培育规划,根据培育能力按照新型职业农民类型需求比例申报年度培育计划。二是依靠已训农民宣传带动推介培育对象,切忌“拉郎配”[3]。巢湖市较成功的做法:号召往年已参训的职业农民宣传带动,推介有意愿的亲朋好友、同行同业主动与农广校联系;农广校引领报名人员到产业所在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登记,作为下年参训对象候选人;翌年培训计划确定后,通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上报登记的人员信息;农广校对照遴选条件,结合需求,按照计划数110%初步拟定培育对象人选,以防少数学员中途因故退学。三是应用信息化手段确定培育对象,完善遴选程序。开班时指导报到人员登录“云上智农”APP,网上填报培训申请,筛选重复参训人员,确定正式培育对象,统一制作遴选对象登记表,发给本人带回乡村签字盖章后交还农广校。这样既减轻了乡村负担(事实上乡村也无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也符合“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择优确定”的遴选程序。
4.2 安排调整培训学时及培育方式
根据培训规范,依据培训内容的重要性及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时应不少于150学时,即累计不少于25 d;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培训时间跨度以1周年为宜,可以按公历年计算,也可以按义务教育学年计算,视培训产业的生产周期而定。由于农民往往以眼前利益为重,在学习培训和农忙时间相冲突时,多数会选择请假或旷课。因此,为提高到课率、体现全程“参与式”培训、达到“重实训”效果,可以在农闲时安排公共基础课,农忙时采取分小组培训专业技能课和实习实训;田间操作技能实训就地就近安排在本小组学员农场或田间学校,各项技术技能实训环节可以在各学员种养基地轮流安排;小组学员不固定,由学员根据自家农事忙闲自由组合,灵活参训,每位学员达到规定的培训学时即可。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模式,合理分配培训学时,线上与线下学时比例可为2∶3。建议农业农村部一方面组织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利用云平台开展在线专题讲座与指导服务,另一方面开发学时统计、考试自动评分系统软件,方便学员在线学习、自动考评;地方農业农村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学员在线学习费用;培训机构利用云平台组织学员开展在线学习。围绕产业周期分段式、理论课与实训课交替式培训,理论授课每阶段2~3 d、实习实训课每阶段0.5~1.0 d。当然,教育培训经费需要适当增加。
4.3 “三级贯通”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
初级、中级、高级证书三级贯通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之一,由于没有统一的等级评价标准和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案,很多地方对取得初级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一直没有开启中高级培育。2019年,农业农村部启动职业农民培育3年提质增效行动,教育部决定高职扩招100万人,招生对象包括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并对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根据学校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以此为契机,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推荐具备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推进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实行农学结合、弹性学制、送教下乡等模式,就地就近定向培养具有中高等学历的职业农民骨干。在此基础上顺畅“三级贯通”通道,认定一批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全力打造一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振兴乡村产业的高素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
4.4 政策扶持和规范管理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加快职业农民制度建设。健全社会保障机制,解决新型职业农民后顾之忧,让新型职业农民成为有足够社会地位和尊严的人群。二是政府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要优先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三是尽快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必要的改善生产性基础设施(道路、水利、晒场、仓储)的建设用地需求,让职业农民敢于投资。四是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大力引导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手续简便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对新型职业农民农业保险全覆盖,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五是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准入退出机制,实行规范管理。对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职业农民每2年复核1次,审查生产经营情况和社会诚信度,复核合格的继续优先享受政府相关扶持政策;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破坏农业生态资源、中断农业生产经营、不遵守新型农民管理制度、不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等行为的,取消其新型职业农民资格,不再享受新型职业农民所有待遇。六是建立跟踪服务长效机制。①在县域范围组建由农业专家和农技推广骨干参加的服务团队,利用信息化手段,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线上政策咨询、解难释疑服务。②各乡镇组建由农技推广人员为主的服务团队,根据区域内新型职业农民需要,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现场指导服务。③由培训机构结合当地农时农事,每年开展3~4次继续教育培训,及时宣传最新农业政策法规、发布农业新品种信息、培训农业新技术新模式,以满足新型职业農民知识更新需求[4]。
5 参考文献
[1] 李楚楚.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研究[D].重庆:重庆师范大学,2019.
[2] 黄延龙,李铜山.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南方农业,2019,13(3):119-120.
[3] 翟晓玲.乡村振兴战略下保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建议[J].山西农经,2019(8):166.
[4] 陈娟,向姝.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对策建议[J].四川农业科技,2018(11):7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