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军
当前,各种主题不一、形式多样的“进校园”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学校教育的内容,推动了学校办学内涵的建设,同时也促进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然而,这样的“进校园”活动名目繁多,节点密布,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不得不让人产生这样的疑问:频繁进校园,究竟是“诲人不倦”还是“毁人不倦”?面对各类教育活动进校园现象,我们有必要进行一番理性思考了。
一、当务之急:“频繁进校园”要“禁”
聚焦当前“进校园”活动的种种乱象,不难发现存在着诸多问题。
1. 干扰教学,增加师生负担。学校有固定的教学时间和规定的课程计划,不得随意更改变动。然而,为了配合(有时甚至是迎合)各种“进校园”活动,学校不得不挤出学生的活动时间甚至是课堂时间。这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了课堂教学和学校常态。有时“进校园”活动堪比“你方唱罢我登场”,师生疲于应付,这些无疑都增加了师生负担。
2. 流于形式,存在应景现象。有的“进校园”活动表面上看阵势宏大,形式隆重,领导纷纷到场,记者“长枪短炮”到位,实质上存在作秀、走过场的现象。某些部门的工作总结里有了,媒体上的新闻报道也有了,而师生们则成了“吃瓜群众”,有时也成了“演员”,摆摆造型拍拍照,仅此而已。
3. 方式单一,不符合教育规律。“进校园”活动的宣讲内容和方式,如果不符合学生的身心特点,或与学生学习生活相去甚远,或有悖于学生学习认知规律,就会造成学生根本不感兴趣、活动高耗低效的结果,成为教育资源的一种隐性浪费。
4. 商业营利,违反政策规定。在形形色色的“进校园”活动中,有许多“挂羊头卖狗肉”的商业行为。这些“进校园”活动“醉翁之意不在酒”,并非真正关心学生的“脑袋”,而是瞄准学生的“口袋”,结果只会产生各种负面效应,带来坏影响。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警惕宗教活动“改头换面”进校园、非法组织进校园、粗俗艺术进校园……对各类“进校园”活动,当有所“禁”,学校不能总是随意性地“敞开”校门。
二、应有之义:相关“进校园”要“进”
学校不是孤岛,也不是存在于真空之中,学校关联着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进校园”活动亦有其教育价值和现实意义,不能“一棍子打死”。
1. 有益补充学校教育。学校课程不可能包罗万象,面面俱到。各类主题的“进校园”活动,比如戏曲、机器人、红色教育等,可以进一步充实学校课程,拓展学校课程的空间,弥补校本课程的不足。
2. 有效保证教育效果。当前学校教育为班级授课制,“课堂+课时”是基本的教学形式,这保证了教学时空的高度集中和集约,但也存在固化和程式化的弊端。各类“进校园”教育活动,能为学校教育注入“活水”,新颖专业的教育内容,具有活动性、实践性、参与性的教育方式,可以有效提高教育效果。比如消防教育进校园,让学生亲手触摸消防器材,亲身感受现场灭火,亲自体验逃生避险,这远比书本上的空洞说教来得真切实在。
3. 有机推进开放办学。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离不开学校自身的改革和创新,也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助力和支撑。新时代的学校教育必须“打开”校门,开放办学,要积极利用校外资源这块“他山之石”来寻求学校发展的新机遇、新突破,要将“进校园”活动与学校的发展定位有机结合,围绕学校的办学追求,将相关“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课程化、常态化,让“进校园”活动成为学校发展的“助推器”。
三、根本之策:“进校园”要坚持“三性”原则
适当的“进校园”活动是好事,但如何把好事办好,学校和各方需要共同坚持公益性、互补性和可行性的原则。
1. 公益性。校园是一方净土。无论哪种“进校园”活动,都必须坚持关爱教育的初心。2018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这一红头文件是“进校园”活动不可逾越的红线。
2. 互补性。校园也是一方热土。“进校园”活动对学生了解社会、关注社会、热爱社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进校园”活动必须具有更专业的眼光、更丰富的资源、更生动的方式,为学校教育补充必需的“微量元素”,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3. 可行性。校园更是一方静土。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都应该尊重学校教育,尊重教育规律,要充分与校方沟通协调,实现“进校园”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无缝对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增加师生额外负担。“进校园”活动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特点,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进校园”活动要为学校教育有所作为,但不能乱作为。
四、关键之举:“进校园”要落实“三制”管理
如何有效解决“进校园”活动存在的相关问题,有人认为:校长要勇于拒绝,敢于说“不”,其实这并非有效之举。“进校园”活动是“禁”还是“进”,关键是要形成相应的管理机制。
1. 审批备案制。这主要是针对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而言的。作为教育主管部门,面对方方面面的“进校园”教育活动,首先要实行年初申报、审批、备案制度,要对每一项“进校园”活動进行审核,审核包括教育主题、内容、时间、方式等,审核通过,方可准许“进校园”。同时,教育主管部门要统一扎口,规避“进校园”活动名目繁多、杂乱无章的不利因素,从源头治理,化解无序扎堆进校园的乱象。
2. 学校点单制。这是就学校而言的。面对教育主管部门列出的“进校园”活动准入单,学校不必照单全收,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自主选择。学校实行点单预约,组织方根据各学校的预约申请,统筹安排,避免组织方的时紧时松。同时,学校亦可根据校情,采取打包点单的方式,即将相关主题的教育活动组合在一起。比如,将法制教育、交通法规教育、平安教育、消防教育、禁毒教育等进行整合进校园,与校本课程、学生活动课程相结合,这样不仅减少频次、减轻压力,更能形成教育合力和教育磁场,使得“进校园”教育活动能够真正“落地生根”,“走进”师生的心中。
3. 问题追责制。建立问题追责制,就是要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以及“进校园”活动组织者三方的责任,对“进校园”活动可能出现的违规失责行为,要实行问责追究。教育主管部门要对“进校园”活动的“合格证”负责,学校要对“进校园”活动的“有效性”负责,组织单位要对“进校园”活动的“保质期”负责,从而保证“进校园”活动叫座又叫好。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台市头灶镇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