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视角下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评价研究
——以重庆市沙坪坝区为例

2019-12-05 01:17彭祥宇王雨琪
安全与环境工程 2019年6期
关键词:沙坪适用性赋值

曹 珂,彭祥宇,王雨琪,肖 竞

(1.重庆工商大学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重庆 400067;2.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重庆 400045)

汶川地震后,城市避灾减灾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后十余年,我国掀起一轮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高潮,各城市纷纷新建和完善了大批应急避难场所与设施[1]。但从管理与设计者视角出发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普遍关注场所布局、规范标准等宏观与原则层面问题,对避难场所使用主体的实际需求与选择偏好较为忽视,进而引生出大批避难场所使用不便、可达性差、认知度低的适用性问题[2]。为此,本文尝试通过对公众应急避难选择意愿与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建立基于使用主体视角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评价方法,并结合对重庆市沙坪坝区商圈地区的案例调查与实证研究,提出了基于实证反馈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问题诊断与优化建议。

1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服务绩效与使用问题剖析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是现代城市为应对突发性灾害事件、保障民众安全和临时避难生存而事先规划建设、并备有一定救助设施的安全场所[3]。作为一种特殊的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在无灾害发生的日常时期,应急避难场所的使用频率通常较低,难以有效判别其实际服务绩效。但从相关研究与社会调研的结果来看,当前我国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存在高配低效问题,灾害发生时其服务救助能力存在隐患[4]。

1.1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的高配低效

汶川地震给我国避难防灾工作敲响了警钟,让政府部门意识到城市避难防灾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我国应急避难场所的严重缺乏。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5]和《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6]相继出台,明确提出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布局原则与规划要求。与此同时,北京、上海、成都、广州、重庆等地先后开始大规模增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十年间,我国大中城市新增新建应急避难场所数万处,并对原有避难场所设施进行了高规格更新,初步建立起完善的城市避难防灾设施体系[7]。但与大规模的硬件投入与数量增长相比,在过往十年中,我国城市民众的避难意识与防灾知识水平却未有明显提升,市民对周边应急避难场所缺乏了解与认知的状态依旧,为各地城市的避难防灾工作埋下了巨大隐患[8]。当灾害真正发生时,使用者将不知如何应对或出现避难目的地选择障碍,进而造成城市应急避难场所使用效率与服务能力的折减。可见,我国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存在高效低配问题。

1.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与主体使用的供需异位

进一步分析可知,造成当前我国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高配低效问题的关键在于场所建设目标与主体使用诉求的供需异位。一方面,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大规模、高规格建设,多从管理与设计者视角出发,以完成上级任务、满足规范标准为执行目标,对灾害发生时使用主体的实际避灾诉求与逃生心理考虑较少[9],造成高配场所不易被辨识、可达性低,甚至不被其责任区居民所熟悉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场所服务效能的发挥。另一方面,使用主体对应急避难场所的需求多从可信赖、易辨识、有指引、能到达等个体感性角度出发,与避难场所规划中“场所等级、责任区服务半径、人均有效避难面积”等理性指标在对接上存在供需异位。为此,本文尝试通过对避难场所使用主体选择意愿与关注焦点的调查分析,建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评价方法,指导场所优化管理实践。

2 使用者视角下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评价方法建构

要合理优化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配置与维护状态,首先需要明确“谁是避难场所的使用主体?其避难防灾的实际需求为何?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如何能够满足使用主体的避难需求?”等一系列问题。为此,本文从使用主体视角出发,深入剖析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的影响因素,并建立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评价方法。

2.1 避难态度与关注焦点

通过“问卷星”网站,本文首先对公众的应急避难知识掌握情况、防险避灾基本态度以及避难场所选择意愿、影响因素等情况进行了预调研。调研共发放问卷836份,回收完整问卷721份,通过选项的规律性、关联性分析等方式对所获得的问卷数据进行了真实性评估,获得500份由不同年龄、职业、学历社会人员填写的有效问卷样本。通过对有效问卷样本数据进行综合统计分析,结果发现:高达34.7%的受访者对于有效避灾方式、避难设施标识等避难常识缺乏了解;更有半数以上受访者因质疑避难场所安全性、找不到周边避难场所位置等缘由,不确定或拒绝在灾患发生时将应急避难场所作为逃生避灾的目的地(分别占比为32.4%、25.6%),而在此部分人群中,又分别有31.1%、29.3%、24.8%和14.8%的调查对象将场所安全性存疑、标识性弱(找不到)、可达性差和对场所避难设施不熟悉等原因作为其犹豫或拒绝将自身所在地周边应急避难场所作为避难目的地选择的首要影响因素。上述数据表明:我国城市防灾避难工作的形势仍十分严峻,仅通过自上而下的高规格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还不足以达到预期目标。实际使用中,避难场所的安全性、识别度、可达性等客观条件与使用者主观意愿的适配情况才是最终决定场所能否被公众接受、信赖,继而高效发挥避灾救助效用的关键。因此,本文将基于对上述问卷调查数据的进一步分析,建构使用主体视角下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适用性评价方法。

2.2 评价指标与赋值方案

通过对调查问卷中公众避难意愿影响因素的高频词汇与主题词汇的梳理、统计,文本拟定出以避难场所安全性、识别度、可达性、熟悉度为指标准则,以场所内部设施齐配度、视线可及性、路径清晰度、宣传教育力度等10项具体内容为指标因子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评价指标体系,见图1。各评价指标内容与赋值算法如下:

图1 公众应急避难关注焦点调查与避难场所适用性评价指标体系拟定Fig.1 Investigation of the focus of public attention on emergency shelters and construction of index system of the applicability of emergency shelters

2.2.1 场所安全性评价指标与赋值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是否能够给民众提供足够的安全庇护感,是灾害发生时民众是否选择将其作为避难逃生目的地的先决条件。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在犹豫或拒绝将周边应急避难场所作为逃生避灾目的地的人员中有31.1%的受访者认为其工作与居住地周边的应急避难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性存疑,对场所缺乏足够的信赖感。具体安全疑虑包括:①认为避难场所设施老化、配备不齐全,难以在灾患发生时提供必要的救助服务;②认为避难场所周边有重大危险源或建筑过高易倒塌,灾患发生时反而更不安全。根据上述安全疑虑,本文以内部设施齐备度、外部环境安全性2项因子作为“场所安全性”评价指标,分值各10分。其中,①内部设施齐备度以场所配置的应急避难设施能否满足国家标准[10]规定的应急饮水、应急通信、应急发电、应急灭火、医疗救护、物资供应等10余项应急避险功能为衡量标准,以缺项扣分的方式进行赋值;②外部环境安全性则以场所外部环境中潜在灾害源头的多寡与灾源诱发次生灾患几率的大小来衡量,通过对场所周边次生灾源、高层建筑分布数量与质量的加权统计获取赋值。需要说明的是,在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相关的评价研究中,也有涉及到避难场所安全性评价指标,并且将避难场所的地质条件考虑在内。本文从使用主体视角出发,以主体反馈的关键信息作为指标拟定的依据。在问卷调查中,使用者普遍认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理应选址于无地质灾害影响的区域,不是其在安全议题上关心的焦点,故未将此项纳入应急避难场所适应性评价指标体系。

2.2.2 场所识别度评价指标与赋值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是否易于辨识、找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灾害发生时民众能否即时、有效获得庇护和救助,是现实中影响民众避难选择意愿的又一关键影响因素[11]。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在犹豫或拒绝将周边应急避难场所作为逃生避灾目的地的人员中有29.3%的受访者反映在探查和寻找周边应急避难场所时存在识别障碍或不知道身边熟识场地可作应急避难之用。具体问题包括:①因避难场所规模小、等级低而忽略其避难功能;②因避难场所被周边环境或建筑物遮挡而难以辨识位置;③因避难指引的标识系统陈旧或信息表达不清而难以寻找。根据上述问题,本文以规模等级、视线可及性、标识完备度3项因子作为“场所识别度”评价指标,分值各10分。其中,①规模等级依照国家与地方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规范与建设标准[12-13],从场所等级、避难面积等方面进行定序赋值;②视线可及性以能够观测到的避难场所外部区域面积与场所有效避难面积的比值计算获取赋值(该比值越高,说明避难场所越易被发现,视线可及性越好。通过多案例计算发现,该比值上限为15通常不超过15,故将1.5作为标准化调整系数);③标识完备度则根据通往避难场所路径沿线的标识间距大小与标识牌自身信息展示的清晰程度进行衡量,并结合相关间距与清晰度标准进行增、减记分(标识间距值以间距≤100 m为5分,每增加100 m减少0.5分,≥1 000 m为1分;标识信息以清晰展示状态为5分,如有标识被涂抹、损毁、脱落或标识不清的情况酌情扣除相应分值)。

2.2.3 场所可达性评价指标与赋值

在明确应急避难目标场所,并知道其位置的前提下,相关场所的可达条件则成为使用主体是否选择该避难场所的关键因素。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在犹豫或拒绝将周边应急避难场所作为逃生避灾目的地的人员中有24.8%的受访者认为距离最近的避难场所存在可达性障碍,会使其改变避难逃生的初始意愿。具体障碍包括:①因避难场所公共性、开放度低以及使用主体心理认知定式而造成心理距离感;②因通往避难场所的路径复杂而产生方向错乱感;③因避逃沿途遭遇各种阻隔而产生通达艰难感。根据这些障碍,本文以心理可达性、路径清晰度、路径易达性3项因子作为“场所可达性”评价指标,分值各10分。其中,①心理可达性以公众对避难场所公共性与开放度的认知标准为依据,将避难场所分为使用主体心理可达的首选场所、次选场所和存疑场所三个等级进行定序赋值;②路径清晰度以避难场所责任区范围内所有相关道路的节点数量与步深多寡为赋值依据,通过空间句法分析计算获取赋值[14];③路径易达性以区域内通向避难场所的主要道路是否被河流、铁路、高架、立交等交通障碍穿越以及道路D/H比值、人行空间被占用情况等为依据,综合计算获取赋值。

2.2.4 场所熟悉度评价指标与赋值

在心理层面,民众对逃生范围内各应急避难场所的熟识程度也会在危急关头对其避难选择意愿产生影响。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在犹豫或拒绝将周边应急避难场所作为逃生避灾目的地的人员中有14.8%的受访者反映虽大致知道周边避难场所的基本情况,但却对场所空间与设施配置的细节内容缺乏深入了解的信息渠道,进而产生陌生感,在灾患发生时影响其避灾选择与判断。具体表现为:①因日常宣传教育力度不足,民众对场所基本信息缺乏了解;②因缺乏实地操作演练,民众对避难设施分布与使用方法感到陌生。据此,本文以宣传教育力度、应急演练频率2项因子作为“场所熟悉度”评价指标,分值各10分。其中,①宣传教育力度以相关场所在防灾知识普及与自身信息宣传等方面采用媒介的多样性与信息传递的易解性(精要、形象、可视可感)为依据,进行定序赋值;②应急演练成效以避难场所应急演练频次高低与应急预案组织效率为依据,根据各场所实际情况分档赋值。

2.2.5 评价指标权重系数确定

为了便于赋值,本文将前述因子层10项评价指标的分值均定为10分。但在现实环境中,各指标因子对使用主体避难选择意愿的影响程度不尽相同,不能一概而论。因此,在确定单项评价指标赋值方法后,需要进一步确定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15]。具体而言,将避难场所适用性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目标层、准则层、因子层三级,考虑到本文所建构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使用主体视角,本次分别通过网络调查和专家打分两种方式对500名网调民众和10位城乡规划、城市防灾、环境安全领域的专家学者就准则层、因子层的二、三级评价指标的重要性权值进行意见征询。一方面,以求绝对平均数的方式计算获得网调民众对各级评价指标的权值均数;另一方面,综合运用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将专家定权的咨询值转化为修正权值,从而获得各项评价指标的网调权值和专家权值,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均值法求取两组数据的均数,以此作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适应性评价指标加权计算的综合权重系数,详见表1。

2.3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评价方法研究的技术框架

通过对公众应急避难选择意愿与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本文建构了基于使用主体视角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评价方法研究的技术框架,详见图2。

表1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评价指标定权与赋值依据Table 1 Weighting and valuation basis of applicabilty evaluation index of emergency shelters

图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评价方法研究的技术框架Fig.2 Technical framework for the applicability evaluation method study of urban emergency shelters

3 重庆市沙坪坝商圈地区的案例调查与实证研究

为了进一步论证前述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评价方法的科学性,本文选取重庆市沙坪坝商圈地区进行了案例调查与实证研究,分别获取了该区域内典型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使用主体选择意愿调查数据,并对两者进行拟合度校验。

3.1 案例场所的适用性综合评价

本文选取重庆市沙坪坝区以三峡广场为中心、5 km半径范围内的商圈区域作为调查范围,该区域内包括市级3处(重庆大学A、B、C校区)、区级1处(沙坪公园)、街道级10处,共14处应急避难场所,并从中选取重庆大学B区(以下简称重大B区)、南开中学、沙坪公园、重棉幼儿园、沙坪小学5处不同等级、不同条件的典型应急避难场所进行适用性调查与评价指标赋值。

3.1.1 评价指标的赋值计算

通过实地调查与指标赋值计算发现:①在场所安全性方面,沙坪公园、重棉幼儿园分别因内部设施齐备、外部灾源和高层建筑较少而获得较高分值,南开中学在内部设施齐备度和外部环境安全性两方面的条件相对均衡,场所总体安全性尚可,重大B区因内部应急设施陈旧、数量较少而被扣除部分分值,场所安全性保障欠佳,沙坪小学因临近加油站、周边高层建筑较多、自身内部设施配置亦不足,场所安全性得分最低;②在场所识别度方面,重大B区、沙坪公园作为市、区级应急避难场所,在等级规模、避难标识等方面与其他场地相比优势明显,场所识别度分值较高,南开中学则因位置显著、校园围墙通透等原因,场所识别度分值亦较高,重棉幼儿园和沙坪小学则因规模小、等级低、标识系统不完善、避难场所位于单位内部不易见区域而导致场所识别度分值较低;③在场所可达性方面,重大B区、沙坪公园公共性强,在心理可达性、路径清晰度等指标上优势明显,但沙坪公园因临近火车站场,外部交通环境复杂,有较多人行交通障碍,故路径易达性指标分值偏低,沙坪小学和南开中学因紧邻城市干道,故路径清晰度、路径易达性指标分值较高,重棉幼儿园日常公共性低,且位于老旧住区内部,场所各项可达性指标均处于低位;④在场所熟悉度方面,5处案例应急避难场所在日常防灾宣传教育力度指标上差异不大,沙坪公园和重大B区因宣传方式和媒介的多样,故指标分值略高,重棉幼儿园因单位人力有限、避难宣传投入少,故指标分值偏低,而沙坪公园因最近完成了一版应急预案的编制,提升了应急演练培训频次,此项指标分值较高,并带动其熟悉度指标整体的提升,见图3。

图3 案例场所适用性评价指标的赋值Fig.3 Assignment of evaluation index for applicability of case sites

3.1.2 评价指标综合分析

本文初步计算确定了5处案例应急避难场所各单项指标的全部分值。总体来看,5处场所的适用性呈现出与等级相关的梯级分化状态:作为市、区级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重大B区和沙坪公园在各项指标表现上整体高于其他场所,指标平均值在7分以上;南开中学各项指标表现适中,指标平均值处于6分档;沙坪小学与重棉幼儿园情况类似,指标平均值均为5.56分。但通过对各单项指标的加权计算,场所适应性赋权指标的格局却发生了较大改变:第一,指标绝对平均值最高的重大B区和沙坪公园在指标加权分值上均有所下降(重大B区指标加权分值下降更为明显),而南开中学、沙坪小学、重棉幼儿园3处街道级避难场所的指标加权分值呈现出上升趋势,使各场所原有分差幅度有所缩小,这说明大型应急避难场所的指标高分值源于综合条件的累积,但与使用主体实际需求仍有出入,故指标加权值低于数值平均值,而街道级小型避难场所则在影响主体避难选择的高权值关键指标方面更符合主体目标意愿,指标加权赋值后拥有更好的表现;第二,指标绝对分值接近或相同的场所在指标赋权后结果出现分化,区级避难场所沙坪公园高出市级避难场所重大B区0.58分,指标分值拉大,重棉幼儿园与沙坪小学则从指标等值变为相差0.23分,这说明指标权值对评价结果具有一定的影响,在使用主体关切的高权值指标上表现更优的避难场所实用价值更高,见表2。

表2 案例场所适用性评价指标加权计算Table 2 Weighted calculation of evaluation index for applicablity of case sites

3.2 使用主体避难选择意愿与场所适用性评价指标的拟合校验

通过调研与计算,本文求得了5处案例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综合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研究范围内使用主体避难的选择意愿进行了调查,并将使用主体避难选择意愿的调查结果与前述场所适用性评价指标进行拟合校验,以验证场所适用性评价指标的有效性。

3.2.1 使用主体避难选择意愿调查

首先,根据案例各避难场所的规模等级,分别确定其责任区范围。以1 000 m和500 m半径区域[16]为重大B区、沙坪公园和南开中心、沙坪小学、重棉幼儿园的责任区范围(其中,重大B区为市级应急避难场所,通常服务责任区为半径5 000 m的范围,但考虑到本次抽样调查的样本数量较少,该范围覆盖面积过大,且与其他案例场所的服务区有重叠,故以区级标准1 000 m半径区域作为责任区范围)。然后,在此基础上,分别在相关责任区内抽访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市民50位,征询灾患发生假定状态下各使用主体避难的选择意愿。将市民选择案例场所作为避难目的地的情况作为“对位选择”,将选择其他场所作为避难目的地与不知往何处避难、不愿到避难场所避难等情况视为“其他选择”。最后,在完成访调的基础上,统计案例各场所使用主体选择意愿“对位率”的抽样数据,其结果见图4。

图4 案例应急避难场所使用主体避难选择意愿调查与场所适用性评价指标的拟合校验Fig.4 Investigation of the willingness to select the emergency sites and the fitting test of the applicability evaluation indicators

3.2.2 结果的拟合校验

本文将案例各应急避难场所使用主体避难选择意愿“对位率”指标与场所适用性评价指标进行了拟合校验,考虑到实际调查中各避难场所使用主体选择的“对位率”指标总体偏低,则采用离差法和变异系数法对该指标数据进行处理,将其转化为与各场所适用性评价指标当量近似的数值,再对两者进行拟合分析(见图4)。结果发现:①各场所主客观指标的高低与差值的关系总体上近似,说明场所的适用性评价结果与使用主体避难选择意愿抽样指标基本相符,即表明本文所建构的评价方法能够有效地辅助测评避难场所之于其使用主体的适用价值,可作为场所问题诊断与优化调节的分析工具;②个别场所适用性评价指标与使用主体避难选择意愿抽样指标仍有细微偏差,说明个案中仍有其他因素在影响使用主体避难的选择与判断,场所适用性评价与拟合校验方法尚需优化改进。

4 基于实证反馈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问题诊断与优化建议

结合案例实证,本文进一步对我国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使用的现状进行问题诊断和分析,并从场所建设管理与评价校验方法两方面提出了优化建议。

4.1 场所适用性问题诊断与优化建议

从实证数据来看,案例各应急避难场所的适用性评价指标和公众避难选择意愿指标总体偏低,说明公众对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信赖度和熟识度均不高,现有避难场所在使用者主体的衡量标准下并不适用,需要进一步优化。

4.1.1 大型应急避难场所优化

对于作为城市防灾避灾体系中承担主要任务的大型避难场所,从各项指标的表现来看,大型应急避难场所具有一定的公众认可度,其规模等级、心理可达性等指标表现突出;在宣传教育、应急演练、设施齐备、标识完备等软环境方面,各场所现状情况不一,个别场所需近一步增加投入提升现状水平;在视线可及性、外部环境安全性以及路径清晰度、易达性等方面,大型避难场所较之其他场所没有绝对优势,主要取决于规划选址与周边用地情况,需从规划层面进行优化调节。因此,城市大型应急避难场所优化的重点是:①定期维护、更新应急避难设施,检查标识系统完备性,并加强避难宣传与应急演练频次,提升公众认知水平;②提升场所视线可及性与路径通达程度,加强对场所周边灾源的监测评估,并改善其物理环境状态,见表3。

表3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问题诊断与优化建议Table 3 Diagnosis and optimization suggestions of urban emergency shelters

4.1.2 中小型应急避难场所优化

对于作为临时避难庇护地的城市中小型应急避难场所而言,其在城市防灾避灾体系中承担任务有限,使用者在设施齐备、规模等级、应急演练等方面对其诉求较低[17],主要问题集中在场所识别度与可达性两方面:首先,多数公众因缺乏必要防灾知识,未将幼儿园、小学操场等空间纳入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认知范畴,导致其心理可达性低;其次,受等级低、规模小等因素影响,中小型应急避难场所常位于可达性与辨识度不佳的城市边角区域,被周边环境淹没,不易查访。因此,城市中小型应急避难场所优化的重点是:①加强公众避难知识与场所信息的普及,提升使用主体对场所的认知了解与心理可达性;②强化标识引导,增加标识信息密度,提升场所的可识别性;③保持通往场所主要街巷的通畅,提升场所的易达性(见表3)。

4.2 场所适用性评价与拟合检验方法优化

本文建立了一套结合空间分析与类别定序对评价指标进行量化赋值,并比照使用主体避难选择意愿的调查结果来拟合校验场所适用性评价指标的系统方法,通过实证数据的反馈,认为该方法体系尚可进一步优化。

4.2.1 评价方法优化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现有评价方法存在以下问题:①场所规模等级、心理可达性等通过定序赋值进行量化的指标精度略有不足,无法反映近似个案的细微差别;②不同等级场所各项指标权重的处理方式一致,导致赋权指标高低分明,缺乏可比性;③评价指标与优化措施未建立量化关联,不能将评价结果直接转化为操作指引,削弱了评价方法的实用价值。为此,本文提出以下优化思路:首先,优化指标赋值方法,尽量以可测度内容的计算统计取代分类定序的粗略赋值,提升指标精度,增强评价结果的精确性;其次,结合不同等级避难场所承担的职责与设施条件的差异性,修正各项指标的权重系数,确保评价结果的针对性与可比性;最后,建立评价目标端与干预执行端之间的定量关联,“以评导调”[18],实现适用性评价方法对场所优化调节的价值提升(见表3)。

4.2.2 校验方法优化

从使用主体避难选择意愿的角度对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评价结果进行拟合,有助于更好地校正、优化评价结论。本文所采用的校验方法在使用主体避难选择意愿样本率与多源信息采集方面仍有优化空间:①50人规模的责任区主体抽样率过低,在反映区内民众避难选择意愿的代表性上有所欠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尽可能增大样本数量,以便完整呈现责任区内人群的真实意愿;②现有的校验方法尚处于简单的主体意愿征询阶段,未将人群属性(年龄、职业、教育程度)与空间属性(主体工作、生活地点分布)信息综合纳入分析范畴,故使用主体避难选择意愿指标只能反映大体趋势,无法开展多因素叠加分析,揭示更多深层次机理。为此,今后的研究可结合GIS地理信息系统对使用主体人群属性与空间分布信息进行集成分析,探索使用主体选择意愿与适用性评价结论一致或冲突人群的特征条件,反馈评价方法的优化调节(见表3)。

5 结 语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是重大灾害事件发生时公众应急庇护、避难救助的重要公共空间与公共资源,对灾时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有着决定性影响。但在无灾无患的日常状态下,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性使用率却相对较低,存在价值常为人忽略,难以有效判别其真正的服务绩效[19]。因此,本文基于对公众应急避难关注焦点的归纳总结,建构出系统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适用性评价方法。相较既有的应急避难场所服务效能研究,本文更侧重于影响使用主体避难选择意愿的关键因素挖掘,即更强调从使用主体视角判别应急避难场所的适用性,符合应急避难场所价值发挥的客观规律。与此同时,进一步结合对重庆市沙坪坝商圈地区应急避难场所的案例实证,对该方法进行了实践应用与拟合校验,并提出了优化建议,可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更好地服务于市民灾患时的庇护与救助需求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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