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成武, 李 萍
(1.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100;2.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2)
课外体育活动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的,以锻炼身体、愉悦身心为目的的体育活动,包括闲暇时间学生在校内与校外参加的各种体育活动与健身锻炼,它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1]。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的长效开展,是弥补体育课堂教学不足,丰富学生体育文化生活,以及促进其体质健康与身心健康成长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14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2]。2016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统筹社会、行业和个人三个层面,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3]。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4]。2018年12月,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全国学校体育美育工作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会中指出“要激发师(教师)、生(学生)、校(学校)、家(家庭家长)、社(全社会)五大主体,加强与改进学校体育工作”[5]。《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等系列国家文件均指出“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区与学生联动的青少年体育关系网络。可见,整合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资源,理顺各参与主体的相互关系,以及其发挥的价值效应,促进其有序参与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促进,是丰富青少年体育生活与增进其身心健康成长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通过系列研究表明:我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需要政府政策推进、学校体育促进、社会体育服务、家庭体育参与、学生自主行为等多元主体协同发展[6],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学校与青少年个体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7]。显然,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作为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模式与组织机制必须形成多元结构。基于普通高校自主与开放的办学形式,以及大学生学习与生活方式自主的特点,大学生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相较于其它层次(如中学、小学)的学生更具有灵活性、自主性与开放性,其组织架构、运作方式、活动形式与传播渠道等均具有自身特色[8]。有学者提出构建“课堂-课外”一体化的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发展模式[9];打造参与模式灵活,活动形式多样,参与群体稳定,俱乐部建设系统的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体系[10];建设“课内外一体化平台、校园精品赛事平台、校园体育社团平台、体育教师指导平台”的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支持体系[11]。可见,关于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组织管理、活动形式与支持体系的宏观研究,而针对其微观运作过程中主导其运行的主体结构,以及其职能与相互关系的研究甚少。因此,本研究基于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参与主体的结构特征,探索各主体的职能与相互关系,旨在为各主体协同与有序参与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主体在哲学上是指对客体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人,社会化的主体是指对个体的社会化过程起重要作用的个人、群体或者机构[12]。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的参与主体是一个包容性与结构性多元的集合体,包括宏观的国家、政府部门,中观的社会体育服务提供组织、学校体育促进组织,以及微观的家庭与大学生等。国外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参与主体主要由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如行世界卫生组织、美国的运动医学学会、英国的体育信任组织等)、学校、社区、企业、体育俱乐部、家庭与大学生等构成。如美国佐治亚州的Athens-Clarke County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参与主体包括学生、体育教师、体育志愿者、政府娱乐服务部门、公园运行组织、教会青年体育组织等[13];美国的“体育创新计划”是通过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公司与个人等共同倡导与实施[14];英国参与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促进的组织包括体育信任组织(YST),以及其协调的政府、社会团体、学校体育、家庭与学生个体等[15];芬兰的青少年主要在各种非政府体育协会中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16]。日本的“体育振兴计划”是政府部门通过协调学校与社区共同参与形成联动机制[17]。国内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的主体积极强调政府、学校、社会、家庭与学生个体的共同参与[18]。从国家政策层面到学界研究基本形成了一致意见。简言之,我国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参与主体需要形成类型多元的整体结构,不仅需要有政府、社区、体育协会、学校、家庭与学生等公益性的宏观引导协调与活动组织主体,而且应积极拓展诸如企业、体育俱乐部、媒介等市场化的服务支持主体。
根据我国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参与主体的存在样态与表现形式,可将其分为宏观维度主体、中观维度主体与微观维度主体(图1)。宏观维度主体包括教育、体育等行政性的引导与协调部门;中观维度主体包括学校、社区、社会体育组织、媒介、企业等组织支持机构;微观维度主体包括家庭(家长)、大学生、其它个体等行为促进个体。可见,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参与主体性质呈现多元,包括官方性质的政府部门(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民间性质的体育社会组织(如体育协会、体育社团)、企业、体育俱乐部、社区、媒介等,事业单位性质的学校,以及个人等。马克思指出“主体是社会性的存在物,主体所处的场域条件决定了主体的存在状况与性质,它只有在一定关系下,才成为具有某种特质的事物”[19]。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参与主体作为这一场域内的行动者与价值追求者,其多元性质决定了其利益追求、行动能力与价值效应的不同。
图1 我国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主体
参与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的宏观维度主体主要是指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等政府部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掌控着绝大多数的公共权力,是行使公共权力最为重要的主体[20],它拥有管理、协调、决策与调控等权利关系网络资源。具体到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领域,在国外政府部门行使的职能主要是顶层设计与引导协调(表1)。如英国的文化、传媒与体育部,英国儿童、学校与家庭部等国家行政管理机构主要是设计与制定青少年体育与教育的政策与标准,以及发展规划[21];加拿大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与非政府社会体育组织共同制定加拿大体育政策,加拿大文化部下设的体育司主要负责国民体育策略的制定;日本文部科学省及其下设的体育运动暨青少年司主要负责青少年体育政策制定、监督,以及在体育组织之间起信息沟通与联络作用[22];澳大利亚体育委员会主要制定专门计划与协调人力资源,协助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此外,部分欧洲国家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主要由教育与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如克罗地亚和捷克由教育和体育部门共同负责,罗马尼亚和瑞典由体育部门负责,芬兰由隶属于教育部的文化、体育和青年政策部门负责[23]。
表1 国外部分发达国家宏观维度主体的主要职能
转变政府部门参与体育、教育事业的职能,强化其治理体系建设是我国当下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2016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加快政府部门职能转变,理清体育行政部门权力边界,促进简政放权”。相关研究表明: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要发挥政府“元治理”的整合效益,强调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处理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协调能力,即有效整合卫生、共青团、体育、教育等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社区、企业、体育组织等社会机构与家庭、个体的职能[24];政府部门在青少年体育发展中的职能重心应由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化[25];我国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应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强化青少年的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加大对学校体育、社区体育与体育信息建设的财政投入[26],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发挥其主导作用[27]。具体到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领域,政府部门应从微观层面的直接操办向宏观层面的间接引导转变,充分发挥其主导、监督与协调作用。为此,我国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宏观维度主体主要负责政策制定与顶层设计,以及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提供引导与协调,即通过政府政策驱动、协调合作与资源供给的共同作用,有效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主体有序参与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
参与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的中观维度主体主要包括学校、社区、体育组织、体育俱乐部、企业、媒介等社会机构。社会组织机构通常是一类具有特定功能与属性的团体,是为具体解决或执行某一领域的具体事物与工作而设定的专业性组织或机构。从公共组织理论角度分析,社会组织机构在国家管理体系中扮演着中介职能,主要包括政策执行、政策回应与公共服务[27]。为此,中观维度的学校、社区、体育组织、体育俱乐部、企业与媒介等主体,在参与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的过程中,要根据国家政策与顶层设计在政策执行、政策回应与公共服务方面形成积极的效应。政策执行是指各参与主体要以承担与执行国家体育政策为己任,贯彻执行与实现国家体育政策法规。政策回应是指各参与主体要运用组织机构的专业人员,以及其掌握的知识与技能,深度观察、了解与反馈体育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公共服务是指各参与主体运用自身的技术、人员与专业优势,通过活动组织、资源协调与服务购买等形式,提供整合性服务[28]。诚如美国的体育总统委员会、英国的青少年体育信任组织、加拿大的体育与健康教育组织、日本的体育运动振兴中心等社会组织在参与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的制度设计、协同管理与组织实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2]。
综上所言,我国学校、社区、体育组织、体育俱乐部、企业与媒介等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参与主体,需要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政策组织与开展各项工作。即根据《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标准》《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以及《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政策执行、政策回应与公共服务等方面各司其职与协同发展。学校作为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主要场域,要将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体育教学计划,通过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与保障强化,积极开展校园体育竞赛、阳光体育活动,以及体育社团活动,丰富大学生的校园体育生活。社区作为大学生生活的拓展区域,要在体育场地、体育氛围等方面提供支持。社会体育组织要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体育活动参与平台,包括赛事活动、推广活动、阳光体育活动等。体育俱乐部或健身俱乐部是新时代大学生健身拓展的新场域,要发展适合大学生消费水平的健身项目与内容,提供优质的健身服务。企业参与大学生健身活动,可通过赞助大学生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给予大学生体育活动开展以经费或物质支持。媒介支持主要是对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政策、活动本身与健身知识进行宣传,旨在营造良好的参与氛围与普及体育健身知识。
参与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的微观维度主体包括家庭(家长或父母)、大学生与其它个体(如同学、朋友、亲人等)。首先,家庭成员的认知情况,以及对体育锻炼的支持程度能影响大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参与行为,如父母自主支持是促进青少年锻炼坚持性的外部因素,它既可以直接影响青少年的锻炼坚持性,还可以通过作用于青少年的控制信念而影响其锻炼投入状态,进而间接提升青少年的锻炼坚持性[28];家庭结构,居住环境,成员的体育行为等对其家庭成员的锻炼行为均具有显著性影响[29];父母的角色、职业、抚养孩子方式、每周锻炼次数、了解《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程度和支持青少年体育健身程度是影响其中到大强度身体活动的关键因素[30]。家庭的体育态度、体育锻炼氛围及网络结构对青少年的体育锻炼意识与行为具有显著影响,家庭的文化层次与体育态度对青少年体育锻炼认知层次具有显著影响,家庭的经济收入对直接参与有偿体育锻炼具有显著影响[31]。其次,大学生的主观体验与运动承诺对其参与课外体育活动有显著影响,如大学生的主观体验是促进其参与余暇体育锻炼的内部因素[32];大学生的主观锻炼体验、运动承诺是缓解传统性别角色观念对其锻炼行为消极影响的因素[33];大学生的个人投入、运动能力与参与机会对其锻炼坚持行为具有促进和加强的作用[34]。最后,运动友谊与同伴参与体育锻炼能够影响大学生参与课外体育活动,如运动友谊、自主动机能影响青少年锻炼坚持性[35];同伴提供的锻炼自主支持感可以影响青少年锻炼行为的自主动机,进而影响锻炼行为[36];运动友谊质量、同伴关系亦影响青少年运动动机和行为投入[37]。
从上可知,微观维度主体主要直接作用于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参与行为,成为了其行为产生、形成与发展的直接影响因素,其相关的职能与实践的逻辑主要包括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家庭要积极营造良好的体育锻炼氛围,家庭是大学生情感与行为养成的主要场域,父母的体育行为与认知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孩子的体育行为。为此,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氛围,强化父母对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认知,提升其支持程度,对其课外体育活动参与动机与行为能形成积极的影响。二是积极提升大学生对课外体育活动的认知,大学生对课外体育活动的认知程度,会直接影响其参与信念、个人投入与运动承诺,进而影响其参与行为与坚持性。三是大学生要积极发展良好的同伴关系与运动友谊,运动友谊与同伴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行为,不仅是其体育锻炼氛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学生获取体育知识、技能与信息的重要渠道。大学生的生活往往更多的与同学或其他朋友一起居住与生活,同伴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行为对促进其课外体育活动参与尤其具有重要影响,能够发挥榜样与示范作用。
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参与主体性质多元,包括官方组织(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非官方的公益性组织(如体育协会、学校、社区)、营利性组织(企业、体育俱乐部)与个人等。参与主体性质的多元及其职能与价值追求的不同,呈现了各主体间关系结构的复杂性,主要包括:一是纵向行政主体间的上下级管理关系,如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等行政性机构主体间的关系;二是不同类型主体间的横向合作关系,包括行政部门与社会体育组织、体育俱乐部、企业的合作关系,学校与体育俱乐部、企业的合作关系等;三是不同类型主体间的服务关系,如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社区、体育社会组织提供课外体育活动服务平台等。新制度主义指出政府要增进秩序,使市场和社会自治领域协调变得更容易,需强调政府的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38]。2016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加快政府部门职能转变,理清体育行政部门权力边界,促进简政放权”。为此,多元化的社会治理主体促使政府部门在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治理过程中必须突破原有的“全能型”[39]政府管理方式,进行一场“权力瘦身”[40]的自我改革。即推进政府部门与其它社会组织或机构由过往的上下级管理与权利依赖关系,逐渐转向横向的合作与服务关系。这种合作与服务关系主要表现为政府通过宏观调控与政策支持,进行资源配置与监督管理,其它社会组织与机构通过活动开展与服务提供等形式,建构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参与主体的有序协同关系网络与良性互动机制。
社会资本理论视域下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参与主体的实践逻辑,其实质是在制度规范与社会环境背景下,宏观层次的政府部门引导协调,中观层次的社会体育服务(如体育组织、社区、媒介、体育俱乐部等)与学校体育促进,微观层次家庭体育参与和学生自主行为的协同发展。这种协同发展需建构在“目标一致——行为协同——绩效生成”的理论构念之下,形成多元主体相互信任、认知、紧密联系与有效沟通的精准制导关系网络结构。如美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形成了学校与社会的良性互动[13],构建了多部门、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干预平台,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协同的促进机制。在我国也有学者得出,通过政府政策驱动,整合社区、学校、家庭等资源,形成优势互补的合力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有助于青少年体育健康促进目标的实现[18]。可见,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参与主体需要逐步形成联动与协同发展的模式与机制,即通过一种科学的制度安排建构多元主体间相互信任与认知的关系网络。具体表现为各参与主体在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政策制定、执行、回应与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形成相互信任与认知的思维结构、价值观念与行动体系。因此,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主体在参与活动组织与实施的过程中,要注重主体之间的相互沟通与交流,进而促进其相互认同与信任关系的发展,形成一种可持续的互动与良性循环。
实现政府、学校、社会、家庭与大学生等主体协同与有序参与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如何通过合理与合法的路径,使各主体有序与自觉参与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与实施过程,从而形成多元主体相互协商、协调与协作的运行机制。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参与主体包括宏观维度的政府部门,中观维度的社会组织与学校体育,微观维度的家庭与个体,呈现主体性质多元与目标利益追求不一。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参与主体职能需要根据主体性质与职能形成多元协调,表现为宏观维度主体主责顶层设计与引导协调,中观维度主体主责活动组织与服务供给,微观维度主体主责氛围营造与认知提升。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促进参与主体间的关系网络建构是以相互信任、规范与认知为基础,其实质是在制度规范与社会环境背景下,宏观层次的政府部门引导协调,中观层次的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如体育组织、社区、媒介、体育俱乐部等)与学校体育促进主体,微观层次家庭体育参与和个体自主行为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