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局多年來希望透過“網安法”實施預付卡實名制堵塞電話詐騙,該法案終於在本年度6月6日獲得細則性通過,並將於本年12月22日正式生效。當中規定在法律正式生效一百二十天後正式實施電話卡實名制。如果司法部門要成功防騙堵漏的話,能否單靠預付卡實名制增加騙案風險成本,以進一步降低騙案率,仍舊存在諸多討論空間。
對於識別未知來電,民間企業反倒是“與時俱進”。例如蘋果公司推出的ISO13系統,更新加入電話防騷擾功能,不在聯繫人列表中的電話將被自動靜音,並發送到語音信箱,顯示在“最近通話”列表中。但有用戶指出該功能過於絕對,可能因此錯過一些重要的來電,包括同事、客戶或快遞。可見民企似乎比政府更早更快意識到防推銷、防騷擾、防詐騙的重要性。視線轉到日本,就有企業與大學共同開發出來“手機通話分析軟件”,將涉及匯款、銀行帳號、交通事故等危險詞語納入關鍵詞庫,該軟件會根據關鍵詞和老人的語調變化進行分析,一旦發現老人處於被騙狀態,手機螢幕會發出警告詞,提醒老人謹防詐騙。由此可見,針對日益複雜的詐騙手段,民企的洞察力強、且能夠以不變應萬變。
事關本澳的情況,自今年國慶以來,在澳門就讀大學的幾名內地低年級學生,已有7人墮入電信詐騙,涉案870多萬元人民幣,該批電信詐騙的手法及劇本基本一致,疑為同一境外電騙集團所為,都是使用網絡電話改號軟件致電給受害者,自稱為政府部門工作人員,並以大學生涉嫌犯罪相威脅,一步步誘騙大學生使用網銀轉賬,最終詐騙得手。問題就在於,即使推出預付卡實名制,詐騙個案就會下降嗎?據保安司2018年《全年罪案情況》資料顯示,全年詐騙案共1195宗,與2017年的910 宗,增加了285 宗。而利用電腦或互聯網詐騙案,與同期相比,由156宗增加至221宗。可見,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詐騙手法已不局限於利用電話進行詐騙。考慮到預付卡實名制並不能一勞永逸,除了可供追查電話卡登記人信息外,要如何保障個人資料不被洩漏,如何增強監管網絡營運商力度,如何在追查犯罪源頭和保障個人私隱之間取得平衡,應是立法過後必須配套的措施。
藉由預付卡實名制來杜絕騙案不過是冰山一角,政府斷乎不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除了從立法層面出發外,或可考慮由以下三點進行考量:
(一)與電信營運商合作,進行技術攔截。即使今年有美容公司因“擾民推銷”涉及違反“個資法”規定而被重罰11萬元,包括電話推銷在內的騷擾電話仍是層出不窮。政府可考慮結合網絡營運的特點,與電信商進行技術合作,透過壓縮通訊信息詐騙傳播渠道,實現首階段電話過濾或攔截,降低電信詐騙的成功率。
(二)建立網絡投訴平臺、建立“電信詐騙資料庫”。建議當局成立網絡投訴平台,一方面跟進市民投訴個案,另一方面收集被害信息,比如常用詐騙電話、詐騙用詞等信息,以建立“電信詐騙資料庫”,為資訊軟件的開發提供參考資料。
(三)加大宣傳力度、預防詐騙及私隱洩漏。今年10月,珠海警方指出本澳大學生的信息已遭批量洩露,被電信詐騙集團盯上,可能將會持續發生被騙的嚴重態勢。司法當局除了恆常性舉辦宣傳工作,提醒市民、學生警惕詐騙手法外,可考慮採用媒體宣傳方式,包括電視、社交平台等形式,告誡市民警惕不法推銷電話和詐騙電話,並做好個人資料保護,避免讓騙徒有機可乘。
因應本年度剛公佈的學生特別獎學金、已經發放的敬老金,以及即將發放的年度津貼和雙糧,政府不僅要加大力度提醒市民防騙防騷擾,也要在年末實施預付卡實名制後,由技術層面進一步配合“網安法”,從多方面加強打擊包括電信詐騙在內的違法行為,方能讓市民安享年度成果。
(澳門/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