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慧梅
从1912年至1926年,正值壮年时期的周树人,他的正式身份是教育部佥事,供职于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第一科。三十二岁到四十六岁的十四载“宦游时光”,留日学生周树人变成了大名鼎鼎的“鲁迅”,北大教授、白话文运动先锋、新文化干将、女高师风潮中“修我甲兵,与子偕行”的风云人物。而随着各种“民国揭秘”,“兄弟失和”、“娶女学生”师生恋以及那场沸沸扬扬的“鲁迅状告教育部”官司等都成为江湖八卦的焦点,却甚少有人提及他在社会教育司的本职工作。之所以形成这种局面,除去鲁迅研究者为尊者讳以及市井的猎奇心理外,鲁迅对于“身在仕途”的社会身份亦持有极为复杂的情感,他对自己的教育部任职多持否定态度,常常有意无意宣称“其实我也不大像官”、发表不少“不屑为之”的言论。实际上,仅凭鲁迅的牢骚语句、后期杂文评议以及时过境迁的回忆是难以准确表达或还原他对于官场的真实态度的,而且,学界对于社会教育司职掌范围变化的隔膜,更进一步加剧了对鲁迅在教育部工作与生活的揣测和臆断。由此,笔者更倾向直接从《鲁迅日记》入手,结合社会教育司的实际职掌,来梳理教育部佥事、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的职级和官位,对周树人如何变为鲁迅的实际影响。
鲁迅从踏入教育部开始,他的工作地点就在社会教育司,1912年5月入北京后,被明确分在社会教育司第二科;8月28日,以教育部佥事身份担任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一直延续到1925年8月12日被免职。那么,教育部社会教育司是怎样的一个场域所在?它于鲁迅,仅仅是为他提供“稻菽钱谷之源”,抑或给他带来“苦闷压抑”,还是别的什么?
对大多数人来讲,社会教育司是个陌生机构,民国肇基后,它才第一次出现在中央政府官制中。社会教育是舶来词,教育对象是年长失学者。1912年1月30日,在教育总长蔡元培及蒋维乔的大力倡导下,教育部首设社会教育司,与普通教育司、专门教育司三足鼎立。从1912年至1926年,在鲁迅任职教育部期间,正是中国政治、社会乃至新旧文化激烈变化阶段,二次革命、袁世凯称帝、府院之争、张勋复辟、五四运动、北京政变、孙中山逝世、女师大风潮、三一八惨案、溥仪出走……一系列事件在古老帝都轮番上演,鲁迅作为政府官员,不可避免被裹挟其中。政局权势风云变幻,“北政府易大总统六,摄政二,临时执政一,计被成为‘元首的六人(重复不计),中间尚有一个‘洪宪皇帝”。教育总长更是走马灯一样更换,先后历经三十八人次,教育次长二十四人次。在这纷纷攘攘中,社会教育司却是一块方外之地,司长更迭只有一次:晚清礼部主事、进士出身的夏曾佑担任首任司长,1915年改任京师图书馆馆长,继任者为晚清学部主事、社会教育司科长高步瀛。职员亦是甚少变动,社会教育司成为一个超稳定的独特存在。
了解到这一点,就会对陈西滢以及后来的郑学稼对鲁迅为官经历的攻讦了然处之,也会对鲁迅回应陈西滢时环顾左右而言他的辗转心思多几分思量。鲁迅宁愿多绕圈子去申辩,却闭口不谈社会教育司是一个职员流动甚低的官僚机关。他被章士钊免职后,接任第一科科长的就是该科职员徐吉轩,之前与鲁迅私交甚好。推测鲁迅之所以如此春秋笔法,很大原因便是社会教育司的职掌范围会招人猜忌。比如祭孔,《鲁迅日记》中记载了1912—1924年期间多次赴孔庙“演礼”,担任“执事”;在给二弟周作人信中亦有“是日早上须在圣庙敬谨执事”(《致周作人,1921年9月8日》)。但他1925年“混战”中提及参与祭孔活动,曾这样表述:“我曾经是教育部的佥事,因为‘区区,所以还不入鞠躬或顿首之列的;但届春、秋二祭,仍不免要被派去做执事。执事者,将所谓‘帛或‘爵递给鞠躬或顿首之诸公的听差之谓也”(《从胡须说到牙齿》)。实际上,他之所以多次被派差,是因充任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职务行为,但鲁迅仅提“教育部佥事”,显而易见,鲁迅在有意回避他第一科科长的官员身份。此时他正因章士钊免其教育部佥事之职而行政诉讼,深谙法令条文的寿洙邻不可能不告知他再无望“官复原职”,他不得不采取“春秋笔法”,只谈教育部佥事,而回避科长身份。这也是笔者不采用鲁迅北京后期评价来作为其官员态度的史料的最大原因。
从两任司长均出自前清官僚队伍看,社会教育司所辖管的事务应与晚清时期礼部、学部相关工作有重叠或相承之处,事实也的确如此。1912年1月10日,教育部通电各省都督府筹办社会教育,称国体变更,“非亟课社会教育之进行,不能应时势而收效速”(《教育杂志》第3卷10期,1912)。月底,教育部再次通电各省“惟社会教育,亦为今日急务”。4月,“直隶于大总统,管理教育、学艺及历象事务”的教育部官署确定,所辖社会教育司下设三科:第一科职掌宗教礼俗,第二科职掌科学美术,第三科职掌通俗教育,将晚清礼部主管社会教化、学部掌通俗教育的职能对接进来。社会教育司的设立,体现了以蔡元培为首的中央教育行政决策者汲取晚清通俗教育革新运动及欧美重视成人教育经验、本着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种文化教育资源来普及教育的设计实现,将封建王朝、官员以及士绅们“化民成俗”“教化民众”的社会传统与新式教育中的科学美术融合,以独立的官僚机关地位横空出世,是民国初年中央教育行政体制的一大亮点。
很有意思的是,因教育部与内务部对前清钦天监典礼院的宗教礼俗事宜管理权的争执,1912年的社会教育司的职掌范围曾数次变更。教育总长蔡元培以教育部管理事项中有历象等事规定,力主将之划归教育部,蔡元培认为:“宗教为国民精神界之事,占社会教育之一大部分,故欧洲各国,间有名文部为宗教及教育部者,礼俗所含之分子,亦多隶于宗教,二者皆教育之事也……至于礼俗,不今不古,非中非西,尤有不合于共和时代者,使不为之厘定,以与各种教育界之设施互相因应,则其为教育前途之阻力,势必至巨。”5月,教育部向国务会议提出将内务部礼教司移入提案,案称:“内务部本以维持秩序、保障治安为专责,对于礼教一门,即不立专司,而于其妨治安、破秩序之事,可以警政司干涉之。至改良内容,另择良楛,则虽立专司,而亦无从措手……在教育部,则不掌礼教,而教育之业,遂生种种窒碍,业经国务会议时,提议礼教事项由内务部移入教育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教育》)在蔡氏斡旋下,此项提案获总理、内务部总长以及其他各部部长赞同,国务会议议决将前清钦天监典礼院事项划归教育部,教育部在其官制修正中立刻予以体现,将宗教、礼俗划归社会教育司第一科职掌。由此,教育部向法制局建议:(1)内务部官制第一条删除“宗教礼俗”四字,将之增加至教育部官制第一条;(2)内务部官制第三条删除“礼教司”三字,并将其第八条所列事项移入教育部官制第七条。面对教育部的提议,内务部消极应对,事情搁置两月有余。1912年7月22日,法制局函送修正教育部官制,要求教育部与内务部各派两人协商宗教礼俗事宜究竟花落谁家,法制部将据此修正两部官制。尽管教育部派出参事蒋维乔、董鸿祎两大干将,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不仅未能实现将内务部礼教司移入教育部,而且原已隶属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的宗教、礼俗事务还被划归内务部管辖。1912年8月,教育部修正官制正式頒布,根据官制变化,社会教育司改三科为二科,添置荐任秘书、佥事、技正等职,原第二科改为第一科,职员周树人为科长,第三科改称第二科,职员沈彭年为科长。是年12月,教育部分科规程正式公布。
社会教育司掌管事务如右:
(1)关于厘定通俗礼仪事项;
(2)关于博物馆、图书馆事项;
(3)关于动植物园等学术事项;
(4)关于美术馆、美术展览会事项;
(5)关于文艺、音乐、演剧等事项;
(6)关于调查及搜集古物事项;
(7)关于通俗教育及讲演会事项;
(8)关于通俗图书馆、巡行文库事项;
(9)关于通俗教育之编辑、调查、规画等事项。
(朱有等编:教育行政机构及教育团体》)
实际上,即便厘定了此疆彼界,教育部与内政部之间的权限争执并未就此偃旗息鼓,《鲁迅日记》中曾数次记述两部纷争。如天坛、先农坛的管理问题,京师议事会动议将这两处改建为公园,因社会教育司有“关于动植物园等学术事项”管辖权,教育部派周树人等前往勘察,“午后与梅君光羲、吴君玉搢赴天坛及先农坛,审其地可做公园不”(1912年6月14日,《鲁迅日记》,下仅注日记时间)。后两处均被辟为公园(先农坛1915年辟为城南公园,天坛1919年改建为公园),但管理权却尽归内务部所有。1916年9月教育部曾致函内务部,提出将其主办的通俗图书馆迁到中央公园办公,“查公园之设,一为公共娱乐场所,一为陶冶国民之所……本部有鉴于此,拟就中央公园社稷坛大殿二重,附设通俗图书馆及教育博物馆,购买通俗图书,并陈设教育上简易物品,专备游人游览”。经过近一年的交涉搬迁,“公园内图书阅览所开始”,鲁迅“乃往视之”(1917年8月21日)。但两年之后,因门票收入等问题,阅览所与公园矛盾呈公开化,鲁迅“同陈仲骞、徐森玉、徐吉轩往市政公所议公园中图书馆事”(1919年9月22日),最终图书馆不得不搬离公园,迁往宣武门内头发胡同的一个院子中去。再如“关于调查及搜集古物事项”,焦点集中在1914年年初的热河避暑山庄及沈阳故宫文物运京后的归属问题,“晨,教育部役人来云,热河文津阁书已至京,促赴部,遂赴部,议暂储大学校,遂往大学校。待久不至,询以德律风(即telephone,电话),则云已为内务部员运入文华殿,遂回部”(1914年1月6日)。《鲁迅日记》中的这则记载是指藏于热河文津阁的《四库全书》的归属问题,教育部已做好暂存北京大学的准备,不想被内务部直接派员截取,因该部兼管公共团体、整饬礼俗和保存古物事务,早与清宫内务府交涉斡旋,并请示中央政府在武英殿成立古物陈列所,藏于热河的《四库全书》属于皇家旧物,搬入古物陈列所也属理所当然。但实际上,内务部抢得《四库全书》后并未如约陈列,该年10月,设在武英殿的古物陈列所正式开幕,鲁迅与许寿裳等人前往参观,古物琳琅满目,“殆如骨董店”(1914年10月24日),那套《四库全书》却沉寂在文华殿,秘不见人。后教育部与内务部多次交涉,1915年8月25日内务部方同意归还教育部,由京师图书馆收藏。教育部派鲁迅等往来协商移交手续及日期。9月1日,鲁迅“午后同戴芦舲往内务部协议移交《四库全书》办法”,10月12日移入工作结束,但内务部却将该书“藏书简明目录”“发古物陈列所保存”。也就是说,读者如要查阅《四库全书》,必须先去内务部主管的古物陈列所查书目,然后才能到京师图书馆按图索骥。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力撕扯,无端为读者利用增加了繁琐手续。
如上文所言,社会教育司工作职掌虽因部别争权而有所钳制,但总体而言,其工作范围日呈扩大之势。1912年9月12日,教育部成立美术调查处,主要事务开展归到第一科;周树人作为科长,主责该处工作。年底颁布的《教育部分科规程》中,博物馆、图书馆事项被列入首位,第一科甚至被简称为“图书博物科”。教育总长(次长)下設专门教育司、社会教育司、参事室、总务厅、视学处、普通教育司。专门教育司下设大学科、专门科、留学科;社会教育司下设图书博物科、通俗科;总务厅下设编审处、秘书处;普通教育司下设师范科、中学科、小学科、实业科。又编审处下设统计科、社会科;秘书处下设文书科、庶务科。
由此可见,作为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的教育部与清末学部的机构设置发生明显变化,它将原学部所设总务、专门、普通、实业、会计五司改为三司一厅,社会教育司首次出现。分科规程公布后,第一科直接以图书博物科来命名,可见筹建、扩充图书馆、博物馆是该科主责事务,除此之外,动植物园、美术馆、美术展览、文艺音乐演剧以及调查搜集古物等事务也在其中。《鲁迅日记》中多处记载他为京师图书馆交接、馆藏、迁址等奔走情形,如1912年8月20日,记载有“上午同司长并本部同事四人往图书馆阅敦煌石室所得唐人写经,又见宋、元刻本不少”;12月12日,“上午许季上、戴芦舲、齐寿山自奉天调核清宫古物贵,携来目录十余册,皆瓷、铜及书画之属”;12月19日,“大雪终日。午后同夏司长赴图书馆,途中冷甚”。1913年,随着江瀚馆长迁任四川盐运使,遗缺暂由社会教育司司长夏曾佑兼理,实际工作由鲁迅等承担,他们不仅负责图书馆事务交接,“午后同沈商耆赴图书馆访江叔海(即江瀚)问交代日期”(1913年2月17日)、“午后同沈商耆赴图书馆商交代事务”(1913年3月7日);还四处寻觅更适当的设馆地点,“午后同夏司长、齐寿山、戴芦舲赴前青厂,又步什刹海半周而归”(1913年4月15日),“午前同沈商耆往看筹边学校房屋可作图书馆不”(1913年7月21日),1915年7月1日日记记载有“往国子监南学”字样。稍后教育部决定将京师图书馆迁至安定门外方家胡同的国子监南学。随着图书馆新址落实,社会教育司向教育总长呈文,建议讨回之前被内务部截存的《四库全书》。经反复交涉,内务部8月25日复函,同意将《四库全书》发还京师图书馆,“以期嘉慧学林”,要求教育部“派员前来商定移交手续及日期”。8月30日,教育部公函内务部,“兹派佥事周树人、主事戴克让九月一日午后二时赴贵部商定一切手续”。
正如《鲁迅日记》所展示的大致脉络,基本框定了社会教育司数年来职掌范围。1913年11月,教育部颁发《修正教育部分科规程令》,第四条对社会教育司进行调整,下设第一科、第二科,分掌下列各项事项:
第一科所掌事务如左:
(1)博物馆、图书馆事项;
(2)动植物园等学术事项;
(3)美术馆、美术展览会事项;
(4)文艺音乐演剧等事项;
(5)调查及搜查古物事项;
第二科所掌事务如左:
(1)厘定通俗礼仪事项;
(2)通俗教育及讲演会事项;
(3)通俗图书馆、巡行文库事项;
(4)通俗教育之调查规划等事项;
(5)感化院及惠济所事项;
(6)不属于他科所掌事项。
与1912年年底相比,此次调整重点在第二科,其职掌事项中增加了“感化院及惠济所事项”,问题少年的特殊教育正式被纳入社会教育司的行政管辖之下。1914年7月,教育部官制再次修订,社会教育司职掌范围第四次发生调整:第一科所掌事务中“文艺音乐演剧等事项”中删去“演剧”二字,第二科事务中则增加了一条,“通俗戏剧、词曲等事项”。之后,《教育部官制》虽几经修正,但社会教育司分科及职掌范围再无大的变化,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这个时期框定了社会教育的基本边界,是与普通教育、专门教育相对应的概念,以年长失学的民众为对象,“以为必有极广之社会教育,而后无人无时不可以受教育”,以期“教育普及”。因为教育对象大多为不识字的民众,各种通俗直白、浅显易懂的教育方式,愈来愈占据社会教育司职掌范围的制度设计中。1915年以教育部职员为主的通俗教育研究会成立后,鲁迅作为小说股股长,很大一部分精力倾斜于助力第二科事务中,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他离职。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蔡元培再次出山,为求教育学术化,主持设立大学院代替教育部,1927年10月他就任大学院院长。大学院下设管理机构中,社会教育处与高等教育处、普通教育处、文化事业处四处并立。社会教育分属于社会教育处及图书馆组,旋后即分属于社会教育处及文化事业处。在蔡元培等制度设计者看来,这个时期的社会教育概念是与高等教育、普通教育概念相对应,并区别于一般文化事业。社会教育处职掌范围下,平民教育、民众教育、社会教育三个概念同时出现:
(1)关于公民教育事项;
(2)关于平民教育事项;
(3)关于低能及残废者之教育事项;
(4)关于公共体育事项;
(5)关于民众教育及其他美化教育事项;
(6)关于博物馆及其他教育博览会事项;
(7)关于其他社会教育事项。
[顾明远主编:《中国教育大系·历代教育制度考(下)》]
社会教育司与1914年的职掌相比,发生了巨大变化,管理对象更为具体,而且还将低能和残废者的特殊教育纳入社会教育司,吸收汤茂如、俞庆棠等的提议,摒弃“有歧义”的通俗教育概念。在此框架下,平民教育因扫除文盲、改造社会被纳入社会教育的概念体系中。此时的鲁迅已辞去广州中山大学教职,急需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12月6日,在为旧日学生荆有麟向蔡元培写推荐信中,鲁迅巧妙地表明了自己葵藿向阳意愿,蔡氏心领神会,数日后,鲁迅便收到大学院聘书,担任特约撰述员,月薪三百元。1929年大学院改教育部后,鲁迅在其日记中称这笔收入为“教育部编辑费”,似有重返教育部的感慨。实际上特约撰述员为政府临时雇员,文化顾问的闲职而已,绝非昔日教育部佥事、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的“当官”情形。后因鲁迅政治上左转,出任“左联执行委员”,教育部以鲁迅“绝无成绩”,裁撤了特约撰述员一职,至此,鲁迅与官僚机关再无瓜葛。之后社会教育司分科及职掌变化,与鲁迅亦无任何意义。
为完整印象起见,笔者特将1929—1937年社会教育司的分科及职掌范围做简略介绍。大学院制取消后恢复教育部,下置总务司、高等教育司、普通教育司、社会教育司、蒙藏教育司以及编审处;社会教育司再次恢复三科设置,公园管理权终于从内务部手中争夺过来。各科职掌内容如下所示:
第一科掌左列各事项:
(1)关于公民教育事项(包括三民主义教育政治训练等);
(2)关于民众教育及识字运动事项;
(3)关于农工商人之补习教育事项;
(4)关于补习性质之职业教育事项;
(5)关于与上列各项性质相类事项。
第二科掌左列各事项:
(1)关于图书馆事项;
(2)关于博物馆及保存文献古物等事项;
(3)关于美化教育事项;
(4)关于改良风俗与民众娱乐事项(如公园歌剧及民间歌谣风俗等);
(5)关于与上列各项性质相类事项。
第三科掌左列事项:
(1)关于通俗教育馆事宜;
(2)关于通俗讲演民众读物事项;
(3)關于公共体育事项;
(4)关于低能残废等特殊教育事项;
(5)关于与上列各项性质相类似事项。
(张研、孙燕京主编:《民国史料丛刊》)
1933年2月公布的《教育部修正组织法》,规定社会教育司设司长一人、科长二人、科员若干人,社会教育司再次回到两科架构。随着社会教育事业高歌猛进,1936年,教育部调整社会教育司的职掌范围,对第一科、第二科职掌范围再次做出调整。从第一科、第二科职掌范围看,专门化趋势明显,民众学校、民众读物、民众教育实验区、社教人员训练等社会教育实践被分门别类列入。“对应第一科的,以教育为根本目的的社教事业和设施,属于专门化的社会教育;对应着第二科的,是附着于一般文化事业和文化设施、间接实现教育目的的社会教育活动,属于非专门化的社会教育。专门化的社会教育,又是以民众教育为中心进行的,其中包括民众学校、民众读物、民众教育馆、民众教育实验和社教人员训练,体现出社会教育专业化的设计旨趣。无疑,民众教育是这个时期社会教育的主体。而补习教育与社会教育虽系两个不同概念,但时人亦把它纳入社会教育的范围”(于述胜:《民国时期社会教育问题论纲——以制度变迁为中心的多维分析》)。社会教育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再一次调整,是在高等教育、普通教育之外,面向普通大众的一切教育设施和活动,民国初期调整出去的礼俗内容部分回归,集中在公园茶园及民间歌谣风俗领域。
1949年新中国成立,教育部组织系统中有社会教育司的设计,但却因资深社会教育家俞庆棠遽然辞世,原定的司长人选无从落实,加上社会大环境的变化,社会教育司被更名为工农教育司,社会教育司成为一个历史名词,逐渐被堙没在历史深处。
1902年,以官费留学生身份东渡扶桑的鲁迅,在日本留学长达七年有半,1909年8月归国。与大部分留学生不同,鲁迅随行行李中除去大量书籍外,仅有两张薄薄的写实证明,一为弘文学院日语学习证书,另一张为仙台学医两年的经历证明。因同乡许寿裳(比鲁迅早四个月回国,此时担任浙江两级师范学堂教务长)的推荐,没有过硬的文凭的鲁迅得到了学堂监督沈钧儒的聘书,在该校主讲优级师范部的生理学课、初级师范部的化学课,并兼任日籍教师铃木珪寿(主讲博物学、植物学)的翻译助教。因“木瓜之役”(留日为主“海归派”与新任监督夏震武发生纠纷)余波所及,一年教职期满,鲁迅辞职返回故乡,到绍兴府中学堂任博物教员,薪水菲薄,“不足自养”。鲁迅作为兴字房的长子归国做事,但家里经济困境并未缓解,1910年家里靠卖地罄资,次年初再分卖公田度日;该年5月,鲁迅再赴日本,督促二弟携日本夫人尽快回国,无力继续供给其生活费用。“中学事难财绌”,却是“它处又无可设法”,只得“困守绍兴”,异常苦闷,再三请托旧友许寿裳:“越中棘地不可居,倘得北行,意当较善乎?”“仆颇欲在他处得一地位,虽远无害,有机会时,尚希代为图之。”此时在蔡元培身边“草拟各种规章”、协助组建教育部的许寿裳乘机向蔡氏力荐。作为绍兴同乡,蔡氏与鲁迅祖父有故交,亦听留日的堂弟蔡谷青提起周氏兄弟为青年才俊,此时见得力助手许寿裳推荐,便慷然应允。接到许氏来信后,鲁迅抱着欣喜心情迅赴南京,到教育部报到。鲁迅与许寿裳同桌办公,主要精力做社会教育方面工作,比如推动各省注重公民道德的通俗讲演、大力搜集古籍图书,为筹建中央图书馆做准备。尽管因部门草创,待遇较差,供给食宿外每月每人发三十元“军用券”,但鲁迅心情甚为愉快,多年后他回忆道:“说起民元的事来,那时确是光明得多,当时我也在南京教育部,觉得将来中国很有希望。”(《两地书》)4月中,蔡元培发布邀请范源廉、夏曾佑等北上组织教育部公电,周树人、许寿裳等均在教育部职员名单中。5月初,安顿好家事的周、许二人由绍兴启程北上,5月5日“船抵天津”,鲁迅正式开始写日记,并将这个习惯贯穿一生,北京“宦游”正式拉开序幕。
鲁迅入京后,在社会教育司第二科担任职员(第一科职员有沈彭年、樊炳清、冀贡泉;第二科除鲁迅外,职员尚有胡朝梁、许丹和游洪度,第三科职员有伍达、王章祜、齐宗颐、徐协贞),薪水为六十块银圆。教育部曾专门发布声明,“本部因承政厅及各司官制尚须提出参议院酌量变通……五月五日部令,暂就现在应办之事量为分设,故于承政厅未设秘书而暫委科员……又于各司亦暂不设科长,均俟参议院改定官制公布后,再根据规定名称,分别荐任、委任,始为完全成立”(高叔平:《蔡元培年谱长编》)。也就是说,除去教育总长、秘书长、司长外,其余部员均暂不定职。8月21日,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圈定教育部三十二名佥事,鲁迅、许寿裳、钱稻孙均在其中,次日公布。三人名分已定,晚上相约附近广和居欢聚,“每人均出资一元”,菜品异常丰盛。酒酣耳热后,“归时见月色甚美”,三人乘“骡行于街”,既避免酒酣后步履蹒跚,又在骡车的晃晃悠悠中饱览无边月色,岂不快哉。回到寄居的绍兴会馆,鲁迅仍余兴未了,在日记上第一句便写下“晨见教育部任命名氏,余为佥事”(1912年8月22日)。薪水随后涨至二百四十块银圆。接到盖有大总统印的“教育部佥事”任命状的第五天,好运继续眷顾,鲁迅被委兼任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当晚好友钱稻孙闻讯前来道贺,“大饮于季市(许寿裳字季市)之室”(1912年8月28日),畅快人生,溢于文字。
按照官制规定,参事、佥事均由教育总长推荐,总统任免。佥事一职既属荐任,因此得到大总统袁世凯接见,“晨赴铁狮子胡同总统府同教育部员见袁总统,见毕述关于教育之意见可百余语,少顷出。向午雪霁,有日光”(1912年12月26日)。从日记语气看,他对袁世凯并无恶感,与多年之后同事林冰骨(时任教育部佥事,兼委审查处审查员)回忆的鄙薄口气有较大出入。林氏在《我所记忆的四十五年前的鲁迅先生》文中称:“袁氏以北方官僚枭雄,因缘际会窃柄国政之后,其志只在镇压革命党人,便于他的盗国称帝。他对于教育事业自然是漠不关心的,但为了装腔作势,他在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却在总统府召集教育部同人讲话。袁贼那天的说辞虽然空洞冗长,但除去反复说他以前在北洋大臣任内,曾编辑教科书数种来自我夸耀外,对于民国的新教育的方针和宗旨,便毫无认识。在座的我同鲁迅先生他们,也只好相视一笑。”中国向来“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众毁削骨后的回忆文章,与其时当事人记下的日记相比,多了更多的主观想象。
佥事属于荐任官,不等于科长,其官职渊源可以追溯到金朝,按察司属官有佥事一职,入关后在元代官制中得以体现,并被明、清沿置,乾隆十八年(1753)废除,清末新政时期,部分机关重新设佥事一职,地位多在参事之下。民国初年北洋政府各部均设,职责为“承长官之名分掌总务厅及各司事务”,此职务延续到北洋政府结束即行废止。按照现在官制推测,佥事低于参事,而参事与司长官阶同等,相当于现在公务员制度中的职级。佥事之下,尚有主事、技正、办事员等职,尚有工友可供驱使,如“上午命部役往邮局取得家所寄茗一包”(1917年11月6日)。而在鲁迅自己看来,佥事一职并非“区区”,他在《“碰壁”之后》中写道:“据我想来,佥事——文士诗人往往误作签事,今据官书正定——这一个官儿倒也并不算怎样‘区区,只要看我免职之后,就颇有些人在那里钻谋补缺,便是一个老大的证据。至于又有些人以为无足轻重者,大约自己现在还不过做几句‘说不出的诗文,所以不知不觉地就来‘慷他人之慨了罢,因为人的将来是想不到的。”鲁迅得到佥事任命后被教育部委“兼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算是文官职级和职务实现了统一。教育部佥事科长,作为中央级别的文官,颇符合“上尊下卑”心态:“中央人员比外省人员阔,省里人员比县里人员强……许多东西洋留学生总觉着在中央做事才足以使人尊敬,且抱着多拿钱少做事的观念,回国后百般钻营,在中央谋位置,消磨岁月”(许椿生:《李建勋教育论著选》)。即便是平民百姓,对京官也是充满了想象,《故乡》中的豆腐西施,很形象地表达了升斗小民的态度,“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大轿,还说不阔?吓,什么都瞒不过我。”佥事科长成了“颇有见识”的豆腐西施口中的道台大官。1912—1926年期间,教育部社会教育司职员聘任佥事的还有高步瀛、沈彭年等五人,佥事兼科长才算是官,多年后,鲁迅因女师大风潮被免职状告教育部时,时任教育总长章士钊专门提及鲁迅身份,“本部佥事周树人,原系社会司第一科科长,地位职责均极重要”,由此可推佥事为地位,第一科科长为职责。
做了京官的鲁迅,在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任上表现可圈可点,数次得到晋级颁奖。1914年8月18日,“午前见策令进叙四等”,由原任命时的五等晋级,两日后得闻“部令给四等俸”(1914年8月20日),26日发薪日收到二百八十元,增长了四十块大洋。9月23日,鲁迅“下午收到文官甄別合格证书一枚”,该证书为文官高等委员会甄别核准后发放。1915年7月23日,政府颁发大总统令,对教育部官员进行封赏,给予鲁迅如下评语:“教育部佥事周树人守学弥笃,当官无阙,才既胜于吏事,职当列于清班,兹策命为上士。”1916年2月,袁世凯称帝后的洪宪元年,鲁迅获得“进第三级俸”的加薪奖励。1921年,鲁迅拿到了佥事的最高薪俸三百六十元,此外,继1915年获“五等嘉禾奖章”后,该年还获得“四等嘉禾奖章”。
那么,鲁迅在教育部社会教育司干了哪些有代表性的工作,使其一再获得加薪晋级的机会?除去前文指出的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的日常事宜外,他自1915年通俗教育研究会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将其在日本留学期间积累的“文学的自觉”运用在小说审查上,颇有成绩。通俗教育研究会成立于1915年7月,以“研究通俗教育事项,改良社会普通教育”为宗旨,“由教育部设立,受教育总长之监督”,首任会长由教育部次长梁善济兼任,新上任的社会教育司司长高步瀛兼任经理干事。通俗教育研究会下设小说、戏剧和讲演三股,其成员组成很大程度上框定了其事业范围及发展方向。教育部8月3日颁布饬令,特派职员兼任通俗教育研究会会员:“现在通俗教育研究会章程业经呈准公布,亟应遴派会员开会研究,以策进行。除会长综理本会事务,应由本部次长兼任外,兹特依照会章第七条第一项,指定本部职员高步瀛、周树人、陈任中……(等二十九人)为本会会员。”9月1日,教育部再次颁发“指定周树人等为通俗教育研究会各股主任文”:“为饬知事,通俗教育研究会现经组织就绪,所有各股主任自应照章分别指定,以资进行。兹派该会会员周树人为小说股主任,黄中垲为戏曲股主任,祝椿年为讲演股主任。”按照《通俗教育研究会章程》规定,除去第一类(由教育总长指定若干名教育部职员参与)及第八类(由通俗教育会延聘若干名对本会研究事项有专长者)没有规定名额外,其他六类人的派遣数目均有定额。1915年11月通俗教育研究会成员组成中,会长、经理干事、交际干事、庶务干事、会计干事等均为教育部职员,小说股和戏剧股(主任黄中恺)均为教育部佥事,鲁迅担任股长的小说股有调查干事、审核干事、编译干事各三,还有会员、荣誉会员若干。时年通俗教育研究会有会员八十五名,由教育部分遣三十四名,来自其他机构派遣及以个人名义充任名誉会员的有四十八名(包括两名前教育部秘书),聘员三名。社会教育司司长、科长佥事、佥事等几乎悉数参加,“一套人马两个牌子”,通俗教育研究会核心会员组成与社会教育司职员高度重合。鲁迅作为小说股股长及审核干事,1915—1917年期间日记多处出现与通俗教育研究会相关的内容。
作为教育部下设机构,通俗教育研究会在很长时间内实际上承担着统筹全国通俗教育的管理职能,地方上通俗教育团体、机关亦认可这种设定(该会一直持续到1923年,因“部款欠发,经济困难,一切事务艰于进行”而无形停顿。1927年11月,教育部基于该会在社会教育中的声望,恢复其建制,并指定教育部次长林修竹为会长,社会教育司司长孙树棠为副会长,但时过境迁,该会此时的活动,已成为一纸具文。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民众教育逐渐成为社会教育的主体形式,通俗教育研究会再无活动。此为后话)。通俗教育研究会除对地方通俗教育团体、机关给予工作指导外,还以官方立场,对山东易俗社、塞北通俗教育事务所等推行通俗教育工作绩效提出表扬。教育总长张一麔在通俗教育研究会第二次大会上指出:“上海有一种恶劣之习,大率无赖文人,不务正业,乃造作一二册小说,名为著作,而实则引诱良家子弟,遗祸社会习俗不知者不知凡几,不正常之印刷局又多惟利是图,发行各埠,四方之人取而读之,势必使青年子弟入于邪途,流毒无穷,良可痛恨”(《通俗教育研究会第二次大会张总长训词》)。他希望该会能制定相关政策、规章,承担起小说的审查职责。
按照《通俗教育研究会章程》规定,小说股事务包括新、旧小说的调查、改良、审核以及研究小说书籍的撰译。揆之史实,改良小说进而改良社会,既是晚清以来“小说改良社会”舆论的集中表现,亦是利用其官方的特殊地位,以期能引导、规范小说创作的风气和导向。1915年至1918年期间,小说股先后出台了《通俗教育研究会小说股办事细则》、《奖励小说章程》、《审核小说标准》、《小说股发给褒状条例》、《审核小说杂志条例》等条例,以及《劝导改良及查禁小说办法议案》、《公布良好小说目录议案》、《小说股进行办法案》、《本会禁止不良小说应从根本着手议》、《拟推广公布良好小说目录办法案》等一系列议案,这些章程、标准及议案构成了小说股日常事务的运作内容,并向世人彰显通俗教育研究会的观念与立场。其中,尤以鲁迅担任股长时形成的《审核小说之标准》最具影响力,分教育、政事、哲学及宗教、历史地理、科学、社会、寓言及谐语、杂记八类,以“理论真切、合于国情”、“宗旨纯正,有益国民常识”、“理想高尚纯洁,补道德之不逮”、“阐明真理,有裨学识”等改良社会之功效为标准,分上、中、下三等,“上等小说,宜设法提倡,中等者听任,下等者宜设法限制或禁止之”。据统计,在1915—1917年三年间,通俗教育研究会小说股按照这些条例、间程等审核小说六百三十余种、报刊十余种,其中小说方面,通令褒奖的有二十六种,列为上等予以提倡的有七十余种,查禁或勒令停售的有三十二种,有百余种被列为下等加以“限止”,《眉语》被咨禁停刊。资料显示,每周例会是通俗教育研究会小说股、戏曲股以及讲演股的日常运行机制。当然,通俗教育研究会规定了各股每周召开例会的固定时间。1915年9月至1916年2月,鲁迅担任小说股股长期间共召开十二次会议,讨论的事项包括:
(1)本股办事细则、例会日期、进行方法;
(2)小说审核的标准问题:集中讨论了小说种类划分、初步讨论划分等次等问题;
(3)将小说划定为教育、政事、哲学与宗教、历史地理、科學、社会、寓言、杂记八类,依类规定了等次标准;
(4)讨论借书手续及调查、审核等具体工作的办法问题;
(5)讨论编译标准问题;
(6)就孙壮所递交“查禁小说宜予先通饬案”讨论查禁方法;
(7)讨论孙壮提出的查禁及改良小说议案;
(8)因会长袁希涛意见,本股再行讨论“劝导改良及查禁小说办法案”;
……
会议的决议事项包括:
(1)全体通过办事细则:各股员就调查、审核、编辑三项职务任择一或数项;
(2)审核小说标准全案通过;备审小说从通俗图书馆所藏小说中抽取;
(3)取书用印簿,印簿由庶务干事经管,调查干事开出书目交主任,审核书籍由主任分配,教育部第二次审查书籍全数交会审核,其有批语者作为参考;
……
而1916年2月23日的会议则由高步瀛主持,为欢迎新主任王章祜就任,议决事项记录为:小说股主任一席,原由周君树人担任,嗣周君以部务繁忙,势难兼顾,已禀请总长辞职,现由部派王章祜担任此席。
例会时除小说股会员出席外,研究会的经理干事高步瀛、庶务干事徐协贞以及会计干事王丕谟均列席参加;1916年1月19日会长袁希涛还亲自参加小说股的股务会议,参与讨论“劝导改良及查禁小说办法案”。从讨论事项及议决事项看,其连续召开的例会具有很好的延续性,目标性很强。1916年2月鲁迅辞去小说股主任之职,担任该股审核干事,继续发挥他对小说审核的影响。
作为“塑造民众”、“改造社会”的社会教育,并不以建立一套系统性的知识与完整的学问为旨归,而是要探索如何将内容融入民众感兴趣的各式活动中,将繁琐复杂的知识传授转化为一套简易、适应现代生活的常识体系,以便政府及社会精英灌输使用,以便生成下层民众记忆。在此逻辑下,通俗教育研究会力主文本的“通俗易懂”:“文字不嫌浅近,含意务极优美,隐微琐屑之间,已收潜移默化之力,通俗教育之精神所以可贵,而其效用所以弘大也。”而这种力求贴近民众日常生活的宗旨,正是通俗教育能行之有效的原因所在。通俗教育研究会通过小说、戏曲、演讲三股的运作,通过审核、褒奖、查禁、查方式,对该时期的社会教育制度和教育设施提出改进方案。实际上,这段工作经验对鲁迅写作转向亦有极大影响,他推出的《狂人日记》就是以浅白通俗的白话文写成。
通俗教育研究会六年间审核小说的情况,中等小说占总比例的百分之五十六,上等给奖与上等叠加占百分之十二,下等设法限制的占百分之二十八,下等厉行禁止的仅占百分之四。该小说审核比例,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该会审查小说活动的倾向性,值得褒奖、设法提倡的上等小说寥如星辰,听任其发展的中等小说占据半壁江山之多,设法限制的下等差不多占了三分之一,但厉行禁止者却只有百分之四。相较该会1915—1917年三年间小说股的审查情况,其时根据章程条例审核了六百三十余种小说和十余种报刊,其中小说方面:通令嘉奖的有二十六种,约占总比例的百分之四。关于褒奖的二十六种小说,按照内容,可以分为四类:(1)关于描写被压迫者如工人、农民、黑奴等所谓“下层社会”的生活和斗争的,包括《黑奴吁天录》、《冶工轶事》、《穑者传》、《模范町村》、《义黑》五种,占百分之二十;《黑奴吁天录》为林纾、魏易同译,在当时的中国曾引起很大影响。小说股的评语是:“此书描写了美洲奴隶禁未驰以前,白人虐待黑奴之惨状,群转贩卖,视人如货,妻子离析,鞭笞横施,惨无天日,令人不忍卒读。译者之意在唤醒国民之自觉心,使知白人虽号文明,然其待异族,实无人道可言。保存种族,惟在自强,寓意最为深远,应列上等与奖励”;(2)关于描写儿童和青少年正直无私的品质和勇敢进取的精神的,包括《弃儿》、《美洲童子万里寻亲记》等十二种,占总比例的百分之四十六;(3)关于描写妇女高尚品德和勇敢精神的,包括《冰雪因缘》、《大荒归客记年》、《玑司刺虎记》等三种,占百分之十一;(4)其他方面,如攻击资本主义文明的有《电影楼台》、《鲁滨孙漂流记》等六种,占百分之二十三(沈鹏年:《鲁迅在“五四”以前对文坛逆流的斗争——关于他和通俗教育研究会关系的一段史实》)。列为上等予以提倡的七十种,占总量的百分之十一;查禁或勒令停售三十二种,约占总量百分之五;余下五百余种均被列入下等加以限制,约占总比例的百分之八十之多。
与新文化运动的“新”相对应,译著小说备受关注。在被评为上等褒奖的三十四部小说中,有二十七部是外国小说,占总比例的百分之七十九点四,著名译者林纾的多部作品中选。这种状况是小说股前期审查态势的延续:1915—1917年被奖励的二十六部小说中,译著小说占二十三种;被列入上等的七十种小说中,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是译本。究其原因,一是因为这些译著小说大多是国外早已享有盛誉的作品,小说的思想内容、创作技巧、质量均有一定保证,而它本身所具备的“新”,更备受国内“挟洋自重”的知识阶层青睐,特别是如林纾等优秀译者将其转译为中国传统小说的面目,更符合中国民众的阅读习惯,使得译著小说在社会上拥有众多的读者群;二是知识分子本着“别求新声于异邦”初衷,借奖掖译著小说来达到“改良社会”的目的。小说股的第一任主任鲁迅,特别注重外国文学作品的译介,1909年与其二弟周作人自费出版《域外小说集》两册,在序言中倾诉出版初衷:“异域文术新宗,自此始入华土。使有士卓特,不为常俗所囿,必将犁然有当于心”,希望用“域外新声”来启蒙民众、改变其精神。1915年,其担任小说股主任,激情重燃,大力奖掖译著;1916年2月转任审核干事,仍对审查小说兴趣不减。周作人在《鲁迅的青年时代》里回忆鲁迅对译著小说的虔诚:“这书(《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丛刊》,周瘦鹃译。笔者注)在1917年出版,由中华书局送呈教育部审查注册,发到鲁迅手里去审查,他看了大为惊异,认为‘空谷足音,带回会馆来,同我合拟了一条称赞的评语,用部的名义发表了出去。”《教育公报》详细登载“教育部指令602号”,与周作人的回忆相互印证,这种“别求新声于异邦”的传统一直延续下来。概言之,鲁迅借助担任小说股股长、审核干事的契机,不仅为该会小说审查框定了主导方向,还拓展了北京政、学两界人脉圈,阅读了大量通俗小说,为之后在北大讲授“中国小说史略”作了坚实铺垫。
社会教育司的职掌范围包括有关图书馆、美术馆事项,那么赴通俗图书馆、京师图书馆借书、还书,为历史博物馆搜集金石古物、古籍珍本均是公务;社会教育司主要教育对象为成年失学民众,美术夏期讲演、美术展览、通俗小说改良、戏剧、电影审核等转移风俗、改造社会的初衷,与担任第一科科长的周树人个人兴趣有很大重合,自然工作绩效显著。他不仅给提倡美育的第一任教育总长、同乡蔡元培留下美好印象(为其数年后举荐二弟进入北大作了伏笔),更与不少学有专长的社会教育司同僚,如擅长字画、颇爱美术收藏的钱稻孙、戴螺舲,颇精佛经的许季上等相互吸引,共相徘徊;通俗教育研究会小说股股长、审核干事等经历,加上许寿裳、钱玄同、二弟周作人的帮衬,为周树人从事小说创作、到高校兼课讲授小说史作了铺垫,其社会关系网络再次拓展。
从鲁迅在1912—1926年的主要社会关系网络图不难看出同乡在其社交网络搭建中的重要作用。许寿裳作为鲁迅挚友,不仅将其举荐给蔡元培,由原本的同乡同学变为同事,还在鲁迅遭遇免职关口与其并肩携手,共克时艰;蔡元培作为浙籍的核心领袖,不仅开启鲁迅进入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的大门,为其获得教育部佥事、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之职铺平道路,还应鲁迅之荐给了周作人北大教授聘书。周作人的北大教职,不仅为鲁迅进入北大新锐教授人际圈提供了入口,还为鲁迅获得了去北京大学兼课的机会;钱玄同、陈独秀的《新青年》为其发表小说、杂论提供了舆论平台,鲁迅作为周树人的社会声望符号开始积累。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以及女高师的兼课,使得鲁迅介入教育界,“浙系中甚负清望,马叙伦、汤尔和、蔡元培均系彼之老友”(《周树人免职之里面为女师大问题》,《京报》,1925-8-15)。在女师大风潮中,兼任教育总长的章士钊免除鲁迅教育部佥事、北大教授陈源(陈西滢)与鲁迅打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笔墨官司,加速了鲁迅出走教育部步伐。显而易见,鲁迅的主要社会关系网络是个完整的矩形网络,网络中的个体,相互之间几乎都有交集,这种蜘蛛网式的人际网络关系图千丝万缕,彼此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