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爱雪
梳理
夜色慢慢下沉,缓缓升起的月光飘溢出银白色的清凉。村庄陷入亘古不变的宁静,夜变得神秘而悠远,空灵而浑厚。洗浴后,我轻点足尖踏过门前的台阶,坐在小院皎洁的月光下。
浮出云层的月光轻盈温润地穿透白色的不锈钢围栏照到花木葱郁的庭院里,照到我垂顺飘然的长发上。
竹木躺椅矮而扎实,可躺可坐,是为庭院观月望星而备,亦成为我每晚梳头抚发的场所。我极少对镜梳头,我喜欢端坐在庭院,对着月光梳头,没有月光,至少也要对着星光微风梳理长发。长发如瀑,在夜的帷布上舒缓流泻。
大地静谧,村庄寂然。墙边的栀子花在月光下吐出清爽的芳香,香气顺着指尖拂过发丝,直冲我的鼻孔,浸染夜色,也浸染月光。我家的月光是香的,木梳下的发丝也是香的。浮世在围栏外,喧嚣在远方。我面前氤氲着岁月缝隙的软香温润,丝丝缕缕,至纯至净。
于这样的夜晚梳理发丝,我听到远天的心跳,黑夜庞大,有甜蜜的呼吸,在草叶上浮动,在花朵上摇曳,在露珠上滚动。我也会觉着大地从背后把我席卷而去,关于前世今生的虚名富贵,关于日常生活中的患得患失,关于天灾人祸……一切都在我身后成为虚无,一把木梳,梳我长发,梳去我灵肉间的糟粕,留一席宁静淡泊,融进无边的夜色里。
轻抚长发,它来自我身体,又在我的身体之外。它带着我的气息,跟随我,又无声无息弃我而去。枕巾上、浴室的地下,庭院竹椅旁,我看到长发散落,心疼又无奈。自少年喜欢扎长辫,一年年长发相随,见其长,也见其不长。总没有那种长发及臀,逶迤如裙摆之相。最长长至及腰,伸手轻易触摸到。再长便无法忍受其变质变色并尾随如困兽状。又觉长发如影,在身边,是虚无,在这虚无里,昨日之疮痍,如发丝的分岔,它泛着粗糙的苍黄,带着惊慌失措的岁月中的仓促垂挂在我身后,低头回首,那年的发梢分岔、焦黄、没有光泽。是某一个时期破碎凋零的心态;是一朵残败的花,花梗上缀着枯萎的花瓣;是一段失意的狂风中跌跌撞撞的奔跑。其色凄惨,其状悲悯,其形委顿。洗发之时,它盘踞在我头顶,一团一团白色的泡沫从乱发中不停地冒出来,顺便冒出来的还有风中的尘埃、尾气、雾霾中阴暗的颗粒。我断然拒绝这些污浊随身携带,每天清洗。每天清洗也洗不去发梢的分岔和变黄,洗不去岁月的褪色和陈旧。
这样的时候我走进理发店,对着打扮妖娆的理发师说:修一下头发。因为爱发,我从来没有要求她给我剪发,修和剪在理发师的概念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处理方法。如果你告诉她剪发,她会一剪子把你的头发剪下来,然后做头型。如果是修头发,她会很仔细地按照发型的设计理顺头发,包括把分岔、把发黄的发梢修剪下去,在修剪的时候做出发型。即使这样,修完头发,也会去掉一大截。剪刀在我身后响,我扭头看看地下的头发,有三寸或者四寸,混乱地落在别人的头发里。我能够清晰地看到我的头发在别人的头发里露出惨烈的迹象,看一眼,便不愿意多看,决定放弃并遗忘。
修剪之后的头发清爽柔顺,像丢弃一段惨淡的日月。每晚的清洗和梳理变得轻松自在,水流通畅,木梳滑顺。恰月光正好,栀子花白色的花瓣微微张开,月光、花香、青丝------夜无限,人生爱之细密柔软无限。
吾爱吾发
孩子的天性中的爱源自本性。四岁,我要在头上扎小辫,用红色的皮筋扎。
村巷里响起货郎鼓的敲击声,小男孩从鸡窝里偷一个鸡蛋,向货郎鼓响的地方跑去。小女孩钻到床底下,找出一只露脚趾的布鞋提溜着出来。小男孩换一根绑弹弓的黄皮筋,小女孩换一根扎辫子的红皮筋。那种闪亮的、带有柔韧度的皮筋对于乡村的孩子具有无限的诱惑。我于夜晚的梦中渴望有一根那样的红皮筋,扎辫子,还能喝水。我从被子张开的缝口撕出一把陈旧的棉絮,递给那个鼻子上长着黑色胎记的人。他在手里抓了抓那把棉絮,嫌少,他说只能给我三寸皮筋。三寸是多少?我问他三寸够不够扎辫子?他伸出两根粗长的手指比划着:三寸这么长。我搖摇头。他说:回家再找点破烂。破衣服破铲破帽子都能拿来换。我扭身往家里跑,拿了家里炒菜的锅铲给他。他说锅铲不能换。他说:回家再找点破烂。
我在空荡荡的屋里找不到可以换给他的东西。我只好把手又伸进被子里,撕下一把棉絮,又撕下一把棉絮。觉着差不多了飞快地跑去递给那人,他笑呵呵地说:又撕棉套子了。我不说话,等他给我皮筋。他剪给我一截红皮筋,嘴里说着:多给你一点,够不够?
我拿了皮筋回家扎辫子。在头顶,靠近额际的地方,我扎一根辫子。小孩不会系皮筋,小辫子一会儿散开了。父亲回家来,我抓住头发,捏着皮筋走到父亲跟前,喊他给我系紧皮筋。父亲接过皮筋,把头发捋顺,给我扎辫子。他似乎也不擅长扎辫子,勉强把辫子扎起来。扎好辫子,我跑去找人显摆辫子,和人比辫子长短。
二年级时,在耳朵后面扎两个辫子,开始流行皮圈圈,用毛线把皮圈圈缠上,防止那种胶质的皮圈缠住头发。夜间睡下常常把头发揉搓开,早上醒来披散着头发起来,从床上找到皮圈圈,套在手臂上,迷迷瞪瞪去上学。初中一年级时,两根大辫子已垂到腰间,粗粗的,乌黑油亮,抓在手里沉甸甸的。辫子在我身上,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我喜欢我的辫子。上学去的时候书包里就带着梳子,一边走一边梳头编辫子。编好用手抓抓松紧度,感觉不好看,解开重新再编。编那种高的辫子,要把头发隆起,辫子在层叠的头发间松弛有度地卧下去,方满意。女孩子在一起数辫子的麻花边,以麻花边的多少比出长短。有时松紧度、辫梢长短都要计较。谁也不甘心比别人的辫子短。
我爱我的辫子,不是为外表的俊美,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这爱强大,爱眼睛一样爱长发。
长发飘飘,看见岁月,看见身前的妩媚,亦见身后的明朗。
卖发
出卖自己身体上最珍贵的东西是一种可怕的屈辱。
毛发和指甲从身体里长出来之后,基本就和人的身体脱离了关系。指甲可有可无,毛发亦可有可无。这两者却在很多时候成为美的点缀。没有指甲油之前,我们用凤仙花染红指甲盖。蓄发成型,我们做出各种造型衬托自己的美。
为了钱,我卖过我的头发。
1985年,我去卖我的长发。没有人逼我,我自己走进理发店。简陋得只有一个座位的理发店里,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女孩把脏兮兮的白色围布从我的胸前围到身后。我闻到围布上一股头油的气味,污秽的白色围布上不是染发剂,不是焗油膏,也不是定型液。那时候小镇上理发店还没有这些乌七八糟的涂抹在头发上的化学制剂。
女孩个子比我矮,年龄比我大。她的成熟和狡计胜过两个我。我坐进椅子里,她站在我身后,我从镜子里看到她在我脑后露出纤细的脖子和尖尖的下巴,一对小眼睛一眨不眨地对着我的头发审视,她在观察最佳的下剪子的位置。我们事先说好必须给我留住能够继续扎住的头发。她答应的很好,并且用手给我比划出下剪子的地方。当她把冰凉的剪子贴着我的发根伸过来时,我闭上眼睛,感觉到那个小女子握住剪子的手充满力量,她毫不犹豫地一手抓住头发,一手把明晃晃的剪刀张开,切割柏木一样把那些柔软的头发切断,咯吱咯吱的声音从脑后传送到耳边。我张开眼,看到小女子手里抓住一把黑蛇一样的发辫。她掂量着,心满意足。
我摸摸耳边短短的头发,瞬间泪如雨下。头发剪得左边短右边长,根本扎不住。我在心里呼叫:还我头发!还我头发!我张口说出来的话却是:两边的头发怎么不一样齐?
那女子二话没说,拿起剪刀咔嚓咔嚓给我削起头发。她说:扎什么辫子,削短发多好。剪子飞快地在她手里开合,三下五除二,我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我剪去头发之后的样子,一个光秃秃的短发头型出现在我面前。我一脸泪水,她还在夸赞她的手艺:“你看这头型多好看,这层次,多均匀,是今年最流行的发型。现在谁还扎辫子?老土了,你看电影明星张瑜,那头型,多潇洒!全中国都学她。”
我对面墙上贴着一个图画,图画里张瑜正捂着后脑勺抿嘴微笑。是的,那年街上流行短发,全国人民都学张瑜留短发。
剪完头,她按我在洗脸盆里洗头,捏一点洗衣粉在我头上揉搓。洗过,她用一个破吹风机吹头发,只听见吹风机嗡嗡地响,感觉不到风。她的手在我头发里揉来揉去,把头发飞扬起来,然后解下围布,告诉我:好了。我看著镜子中一个头发混乱的女子。她不是我。
我的头发悬挂在理发店的墙上,很久之后我经过理发店进去看,一眼认出那一排辫子中最长的那个是我的辫子,我的辫子黑亮柔顺,像一道黑色的虹,在墙上挂着。我伸手摸一摸,它已经不是我的。
那个辫子卖了二十元钱。
这是我一生中唯一一次剪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