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琳
摘 要:社会保险基金是涵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基础险种在内的专项基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维持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将从社会保险基金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着手,从基金的筹集及支付管理、投资及运营管理与监督管理三个主要方面分析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存在的问题,并试图给出相对可行的改革建议,力图有所创新。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搭便车;基金监管
一、社会保险基金研究背景及意义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筹集的用于保证参保人获取一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的专项资金,一般由缴费单位、参保人及国家财政补贴三部分组成。
1.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态势良好,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逐步走向完善,如今GDP总量位居世界第二,展现出了世界大国风采。尽管如此,在人口基数庞大以及老龄化趋势日渐严重的背景下,我国仍然面临着养老、医疗、就业等社会问题,这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社会保险基金作为我国社保体系中重要的货币化表现形式,承担着独一无二的责任,事关国家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大局。同时,社会保险基金也是国家进行财富二次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调节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作用。
2.研究意义
加深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研究,是顺应时代潮流、响应时代呼唤的具体体现,既具有推动理论发展的功能,又不乏现实意义。
一方面,目前来看我国学术界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研究还存在不足,研究视角比较零散,尚未形成统一的理论和典型的核心作者群。本文希望立足于中国实际,充分考察我国的基本国情,致力于为社会保险基金学术研究添砖加瓦,以期推动建立我国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研究体系,以有效地指导实践活动。
另一方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研究具有十足的现实意义。加強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投资、运营及监管管理既有利于保护人民切身利益,弘扬崇尚公平的社会价值观,又有利于提高公共事业管理的效率性,推动政府职能转型以建立服务型政府,维护国家与社会的长治久安等等。
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问题分析
1.社保基金在资金筹集与支付管理方面的问题
(1)统筹层次较低,地区差异偏大。出于历史原因,我国存在着社保基金统筹层次偏低的问题,并已经成为制约发展的关键性因素。统筹层次低,造成各地社保基金储量随着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越来越大的差距,尤其是人口净流出的城市社保基金压力更为严重。以养老保险为例,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总体上呈东高西低,年轻人口多由西部地区流向东部经济发达的城市,那么东部城市的老年抚养比便有所缓和,养老压力缓解。而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往往面临着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较高、养老压力过重等现实问题。长此以往,势必加大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进一步扩大贫富差距。
(2)收支管理脱节,欠缴不缴现象严重。目前,我国社保体系仍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运行,即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与支出由不同部门管理,如此便为社保基金的缴纳的各种违规操作提供了温床。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拒绝为临时工、合同工等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或是由于各种原因故意逃避社保缴费,无视相关制度规章,而相关员工或是由于对社保制度的忽视,或是维权意识较弱,对企业不缴欠缴的违规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如此造成我国社保基金实际缴费较低,资源大量流失,普通劳动人民的切身利益也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2.社保基金在投资及运营管理方面的问题
(1)投资效率偏低,保值增值目的难以实现。我国在处理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问题时,始终将“资金安全”摆在第一位,一般采取较为保守的投资方式,如银行存款、购买国债等。但随着市场化经济的发展,在物价飞涨、货币贬值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之下,现代社会对于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受传统投资模式及惯性投资思维的制约,我国仍然未能拓宽多元化的投资渠道与投资方式,如何探索适合我国基本情况的兼顾安全与效率的新型投资组合途径,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
(2)社保基金挪用现象频发。近年来,社保基金被非法挪用的案件层出不穷,一些地方政府无视社保基金专款专用的硬性规定,将其作为地方性财政资金随意使用,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引起了社会恐慌。如发生于2006年的上海社保案,一经揭发便引起舆论一片哗然,涉案金额高达百亿元人民币之巨。社保基金被视为参保群众的“养命钱”,任何理由都不足以作为违规动用的借口。接二连三的社保基金非法挪用的案件被一一揭发,证明我国的社保基金的监管层面仍然存在诸多漏洞,如何正确使用与维护社保基金成为困扰我们的又一大难题。
(3)社保基金冒领现象屡禁不止。社会保险基金的建立意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医疗、就业等方面需要,在参保人员步入老年、罹患疾病抑或遭遇失业时将发挥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出于监管体制的不完善及公民意识的欠缺,社保基金冒领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比如,参保人员在退休以后领取养老金以维持和满足老年生活,但有些老人有可能不居住在投保地,与当地社保部门及单位联系不密切,以致为养老金的冒领提供了条件。很多家庭及子女在老人去世以后或是没有通知相关部门,或是上报以后未能得到及时处理,使得养老金继续发放,造成养老金资源的大量流失。再如,近几年医疗保险骗保案例也比比皆是。一些医保定点机构为了提高医院的综合收益率,套取医疗保险的补贴,多次招募当地持有社保卡的人员以不同病种入住,极大地浪费了医药资源,损害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统筹,造成人民利益受到侵害,国家资源大量流失,社保基金的管理与运营受到影响。
3.社保基金在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
(1)职责不清,管理不明。如今,我国在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体制建设上逐步趋于完善,但仍然存在着职责不清、管理不明等问题。政府各个部门表面上看似分工细致,在实际操作中仍然会出于行政层级未明确划分、部门主义等原因,产生多头管理、无人管理、交叉管理,造成行政效率低下,责任互相推诿。
另外,内部控制与监督体制浮于表面也是束缚社保基金管理体系建立的一大障碍。在实际操作中,各个部门各行其是,缺乏沟通与交流,甚至无视大局。监管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也极易出现在自由裁量权的庇佑下不能及时追责,缺少专门的社保基金监督与管理部门,内部控制细则不够明确,监督主体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极大地影响了社会保险金的高效运作。
(2)相关法律法规缺失。法律理应成为我国行政部门工作的最高依据与根本准则。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针对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专项法律,立法层次偏低,内容分散,缺乏衔接性,极易被忽视。颁布于2011年的《社会保险法》虽然对社会保险的基本操作方式和手段给予了框架性说明,但在具体的实施标准上仍然存在极大的欠缺,尤其是针对社保基金违规操作的追责机制严重缺失,违法乱纪成本太低,造成了法律与规章制度中的漏洞,极易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
(3)社会监督缺位。在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监督框架中,主要以行政监督为主,司法监督为辅,而未能严格引入公民监督等社会化监督手段。在这种监督模式下,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守门员”,监督效果無法落实。而我国的社会组织与社会团体发展还不够成熟,无法像发达国家一样发挥实质性作用,缺少表达意愿与监督政府行为的途径,呈现社会边缘化趋势。
三、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优化路径分析
1.稳步提高统筹层次,强化社保基金的收支控制
为解决我国目前社保基金储量地区差异过大,以及欠发达地区劳动人口外流带来的养老、医疗等压力,稳步提高社保基金统筹层次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趋势。除此以外,为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扩充社会保险基金全国储量,还应强化对基金的收支管理与控制。
首先,致力于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群体和范围。通过加强对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险的知识宣传与普及,号召更多的群体参保基本社会保险,尤其是加强对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与协调,设计适合流动人口流动性的专门保险,或者直接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缴纳自查系统,让社会保险“流动”起来。
其次,强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稽查与核实,严令督促其依法为本单位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严禁隐瞒、谎报与漏缴不缴等行为发生。
2.加强社保基金的投资及运营管理
首先,应致力于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模式,积极发挥资本市场的正面力量,在保证基金安全性的基础上,除了进行银行存款及购买国债,还应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其他类型的投资途径,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维护与利用的中长期计划,以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
其次,多措并举强化对社保基金的运营管理,加强对社保基金的发放审核与内部控制。以养老金的支付为例,政府各部门应该切实做好对退休老年群体的资格审核,严格控制因特殊原因提前退休的人员数量,加强社保基金发放部门与退休老人家庭、退休前所在单位的联系,及时核实老人的生存状况等,保证养老金的高效使用与合理支付。
3.强化社保基金的监督体系建设
第一,强化行政监督的“第一道门槛”作用,加快完善社保基金管理部门的内部控制。如制定明确细致的社保基金筹集、支付与管理的规章制度,优化行政部门会计管理流程,加大行政监督的透明度等。
第二,完善立法与司法监督,推动建立社保基金管理监督的专门法律,提高立法层次,细化法制监督条文等。
第三,充分发挥公民社会的监督力量,大力扶持民间团体的发展,定期举办社保专项基金的维护与使用情况报告会,开设专门的社保基金监督热线等,鼓励人民群众加入社会基金的监督工作。
参考文献
1.王立芬.我国社保基金投资与管理风险分析.人力资源管理,2016(3).
2.陈娜,林璐.浅析我国社保基金增值保值问题.海南金融,2016(4).(责任编辑: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