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 平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司,天津 300457)
在国家提出具体的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基础上,便使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更加严峻化,在各级政府合力治理的情况下,会形成崭新的治理趋势,如河流及河岸中应不具有垃圾,城市生态环境获得改善。最终,在逐步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过程中,便能使城市具有文明化的标志,促进本地的经济发展,城市化发展进程逐步加快,当地的文化建设程度不断提高,具有积极的发展趋势。
有机污染物为污染源之一,在各种有机污染物质流入河流的情况下,便会使河水出现黑臭的现象,并且在城市化速度不断加快的情况下,便使城市人口众多,致使城市河流的污染速度加快。同时,在城市污水治理措施相对匮乏的情况下,便会使有机污染物长期存留在河流中,会产生较多的有害物质,在污染物质逐步分解的情况下,便会使各种微生物具有大量繁殖的趋势,进而便会产生较多的黑臭物体,使水体的正常结构被破坏,产生较多的黑臭水体污染的现象[1]。底泥为重要的水体污染物,在一系列的化学作用的情况下,便会使河流水发黑、发臭,进而在人类进行不断监测的情况下,便会使湖泊中具有大量的藻类物质,从而在其不断繁殖的过程中,便使黑臭水体污染症状逐步加重。此外,在工业废水以及居民的生活污水排入到河水里的情况下,便会使河流中的微生物具有较大程度的活动,进而便使微生物的形成趋势较为显著,河水中会具有较多的微生物,产生黑臭的现象。
如在水动力条件不佳的情况下,便会使河水出现黑臭的症状,在河流流速不畅通的基础上,也会使河水的污染程度逐步加重。此外,在水循环不畅通的情况下,也会使河道具有臭水的情况,在河道中的水流速度较小的时候,便会使水中的藻类物质获得迅速的生长,进而在水体环境不断恶化的情况下,便会使河道具有渠道化的现象。在对城市中的黑臭水体进行治理的情况下,治理人员应对水循环现状具有合理的认识程度,在对水循环的现状缺乏合理认识的情况下,便会使治理效果较为不显著,整体的治理过程中缺乏长效的治理机制。
在水体不断进行自然循环的过程中,便会使污染物的累积程度不断加深,并且在水体净化能力减弱的情况下,也会使城市黑臭水的程度逐步加深,水体恶化程度不断加大。进而在水循环的能力逐渐减弱的情况下,便会对河流具有较大的损害,在具有良好的治理措施的情况下,才能使水体污染状况获得缓解。人们应对黑臭水体的治理现状具有合理的认识程度,并应具有多元化的治理方法,在治理方法较为单一的情况下,便会使治理目标较为不显著,治理过程具有消极的发展趋势,使具体的项目建设目标并未获得合理的落实,具有消极的发展趋势[2]。同时。最终,具体的治理项目无法落实,在对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进行落实的过程中,对治理体系具有相应的要求,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还存在轻视管理的现状,进而便使具体的治理过程具有消极的发展趋势,在监管不当的情况下,便会使项目目标难以获得合理的实现,不能使治理项目获得积极的推进。
在河道建设的初级阶段,便应使污水改道到截污干管,使其处于污水厂中进行合理的处理,并且应对雨水排管网进行合理的排查,使排水支管获得切除。对于大城市而言,在借助截流井与截留管道的基础上,会使雨水管网内的污水获得合理的排除,在城市化逐渐发展的过程中,依然会具有水体污染的现象,便可以运用人工湿地、净化的方法对其进行处理。
在对径流进行考量的情况下,便应注意到城市海绵体的作用,逐步的对城市生态系统进行改善,从而使污染现象较少的发生,在对早期的雨水进行治理的情况下,便可以运用净化塘与人工湿地的方法,进而在对初期雨水进行合理治理的情况下,便对水体具有良好的修复作用[3]。此外,人们应对河道进行适当的改造,进而在对原有的混凝土人工护岸进行改造的情况下,便能使水土具有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达到具有良好的修复作用,具有良好的生态修复效果,减少黑臭水体。
总而言之,在对黑臭水体来源进行合理考量的情况下,人类便能制定合理的治理措施,使治理过程呈现积极的治理趋势,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是一项长期的过程,为使治理过程较为显著,人们便应对区域水循环与生态环境具有合理的关注程度。进而在运用合理的治理措施的情况下,便能使城市中出现较少的黑臭水体,使水体治理效果较为显著,促进当地的积极发展,最终,在各地的治理工作获得广泛开展的基础上,城市中的黑臭水体便会较少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