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凤兰
(云南省泸水市大兴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云南 泸水 673203)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天然林工程建设,也相继投入了大量的财政资金进行天然林管护。但总体上来说,林业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天然林管护只能依赖国家与省级财政拨款,但是对于国家与省级财政而言,需要同时顾及很多地方,因此每个林区能够获得的资金比较有限,很难划拨出足够的资金用于森林管护。正是因为资金短缺,引发了许多问题。如薪酬制度不合理,森林管护人员任务辛苦繁重,但工资待遇水平并没有随之明显提高,社会福利保障体系难以覆盖,对其工作积极性造成严重打击,使得森林管护工作队伍长期处于人员引进难和留住难的尴尬境地。对新增的森林资源,并未获得相应的管护经费,使得新增森林资源得不到有效管护。同时,因为资金限制因素,使得森林管护所需的基础设施不能得到完善,森林管护科技水平较低,对森林管护效果造成了极大影响。
森林管护宣传工作做得是否到位将直接关系到最终的森林管护工作效果。目前,正是因为宣传工作力度不足,使得森林管护工作开展面临诸多问题:首先,人们没有充分认识到森林管护工作的重要性。当前,一直都在不断加大对天然林的砍伐,使得森林资源消耗量超出了生长量,不利于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其次,缺乏火灾防范意识。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关键在于防火,倘若火灾防范意识不足,就会明显提高森林火灾的发生几率,而实际工作中很少有单位有足够强的火灾防范意识。最后,森林保护法律法规普及效果不佳。林区周边村民大多文化水平低,思想觉悟也不是很高,加上森林管护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到位,使得群众们都不是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森林管护工作,也没有给予积极配合,使得森林管护工作难度明显增加。
目前,从事森林管护工作的人员大多是林区周边农村的村民,也有部分的正式林场职工,很多管护人员往往同时身兼数职,很难有足够的精力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可以看出,当前的森林管护工作人员素质普遍低下,有的甚至都不懂森林管护知识,工作经验不足,森林管护工作技能不熟练,极大地影响了森林管护工作效果。对于非专业森林管理人员而言,易犯下严重的技术性错误,增大了森林管护工作的难度。他们在正式进入森林管护岗位前,有关部门也没有对其进行岗前培训,有的地方虽然安排了教育培训,但并未讲清森林管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与作用,也不讲授专业的森林管护技能,达不到理想的培训效果,这样进入到实际管护工作中去,同样会遇到各种问题。因此,要想提高森林管护工作效果,就必须加快建设森林管护工作队伍建设。
森林管护工作过程中,由于对管护合同的重视程度不足,使得管护合同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合同格式不按规范要求来、合同条款内容存在歧义、合同内容缺乏全面性、签字非本人完成。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在进行巡山后,所提供的巡山记录较为简单,并未详细记录下整个巡山过程中,也没有反映巡山管护的具体情况,更没有反映出森林管护工作成效。从巡山记录中并不能获知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致使巡山记录成为形式主义,并没有发挥到应有的作用。此外,也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确定巡山记录天数,导致巡山记录不能及时得到有效反馈。
森林管护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充足的资金为其提供有效支撑,很多工作都将难以正常进行下去,工作薪酬待遇较低,不利于工人积极性的提升。所以,这就需要从多个渠道筹集资金,以确保资金的充足。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渠道着手思考:第一,资金主要还是依靠国家与省级财政拨款,在相关预算体系构建时考虑森林管护资金,财政部门应于每年年末前就要考虑森林管护资金预算问题,并尽量提高预算资金投入比例,还要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使每一笔预算资金都能用于天然林的管护。第二,通过民间社会渠道筹集资金,政府此时不应做旁观者,而应主动出面,加强对企业或群众的鼓励与引导,让民间资本注入到森林管护中去,使森林资源管护能够获得更多的资金。用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林区交通与通讯设施建设,这样可以使信息的时效性大大提高。同时,还能增加管护人员的薪资福利待遇,提升岗位吸引力,从而解决森林管护人员引不进和留不住的问题。
要做好森林管护工作,还要不断加强森林管护宣传,提升人们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森林管护宣传工作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考虑:一方面,森林管护宣传人员自身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价值与意义,意识到仅靠森林管护人员,很难取得理想的森林管护效果,还要获得广大群众特别是林区周边群众的支持和有效配合。那么这就需要不断加强森林管护宣传,在宣传过程中让群众认识与了解到森林管护工作的实施原因,懂得如何为森林管护工作提供有效支持与配合,从而共同提高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水平。另一方面,把握好宣传工作的方式与方法,宣传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森林相关法规的宣传,可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村委会集中开展宣传演讲活动、发放小手册等方式,提升森林保护意识,为森林管护工作的开展打下一个良好的群众基础。
(1)天然林保护管理部门在招聘森林管护人员时,应当优先考虑那些专业素质扎实、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及时为当前老龄化的森林管护工作队伍输送新鲜血液,使整个森林管护工作队伍建设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2)加强对新进人员及在岗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新进人员在正式入职前,需进行一段时间的岗前培训,以便其适应天然林管护要求。对已经在岗的森林管护人员,也要定期组织其参加森林管护培训,在为其制定培训计划的过程中,需要顾及到他们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并结合人群特点的不同作出适当调整,使所有森林管护人员都能得到专业培训。培训完成后,还要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检验,检测考核通过的人员,才能正式成为森林管护工作者。
(3)邀请专业学者或森林管护前辈开展森林管护讲座,鼓励所有森林管护人员积极参加,在听专题讲座时,让其深刻感到到森林管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与价值所在,掌握森林管护工作技能,提升工作责任感,为更好地开展森林管护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4)提高森林管护合同的规范性,加大巡山记录管理力度。首先,提高森林管护合同的规范性。对于天保工程管理部门来说,应当依照国家林业局及天保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制定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合同内容,并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范及标准进行修改完善,使合同条款严谨完善、合同条款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这样也可便于统一印刷,紧接着就是完成合同订立工作。其次,提高巡山记录的全面性与统一性。管护人员在巡山工作过程中所填写的巡山记录必须严格按规范填写,强化管理和监督,如增加巡山证实人签名或不定期查岗等方式确保巡山工作落到实处。此外,对于管护合同与巡山记录,还需进行资料建档,将基础资料及时送交给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化管理。
尽管国家近年来一直高度重视天然林保护工作,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这并非意味着天然林保护已经取得成功,事实上,在对天然林进行管护时,依旧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资金短缺,薪酬体系不合理,森林管护宣传不足,工作队伍建设水平较低等,极大地影响了森林管护工作效果。因此,为提升森林管护质量水平,需要增加森林管护资金投入、强化森林管护宣传、提高森林管护工作队伍建设水平、规范森林管护合同,强化巡山记录管理,使森林管护工作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