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凡
(武汉大学 城市设计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农村与城市是人类社会两种不同形态的居住单元,农民的生活世界与城市有着天然区别,两者像磁极的正负极相互吸引、排斥着[1]。长期以来,乡村的建设发展都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乡村公共空间营造在乡村建设当中也处于被忽视的位置。近年受城镇化发展影响,国内乡村公共空间的规划设计表现出盲目追求“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趋势,忽视了农村的固有习俗、生活习惯和文化特色,新建乡村公共空间表现出活力不足,文化缺失等问题[2]。
乡村公共空间对于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有着显著影响。但目前乡村公共空间缺乏现代化的公共设施和科学的规划设计。如何丰富乡村公共文化生活,合理规划设计乡村公共空间,让每一个村民平等的参与到农村公共活动当中,成为目前乡村建设工作者的责任和追求。
传统乡村公共空间作为乡村空间的核心组成,是村民日常生活交往的重要场所,是农民的社交中心,涉及农民日常的经济、政治、文化与生活的诸多方面。乡村公共空间在满足社会交往需求和承载乡村文化与活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3]。
传统乡村公共空间包括了历史发展进程中自然形成的街巷开放空间、村头活动场地、村中闲散空地、村庄周边自然空地等。
2.2.1 传统街巷公共空间
传统街巷公共空间是村民的生活空间,是农村长期的演进过程当中,根据村民生活习惯自然形成的沟通空间、社交空间、生活空间,与人们的各项生活内容息息相关。伴随现代化生活的改变,例如汽车的使用驱使原先道路宽度的拓宽,人们居住质量的提升导致每家每户都盖起了独栋的洋房,这些改变都会引起农村街巷公共空间机理的改变。但是其独有的,代表着农村文化的空间符号已经作为一种人文景观特色成为了乡村永远的印记。农村有别于城市空间形态的特殊空间气质是属于农村共同的骄傲和珍贵的象征。目前,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仍然保留着较多的传统街巷公共空间,它是农村生活的标志,在现代的农村规划设计当中,应该被我们尊重和传承,但是也应注意现代生活方式改变对农村传统街巷空间带来的影响。
2.2.2 村头活动场地
村头活动场地是村中重要宗教、文化、政治集中场所,对于一个村庄来讲,是重要的标志和精神象征。他们不仅是举办乡村重要节庆活动、宗教活动、政治活动的空间场所,也是见证乡村历史变迁的精神文化载体,是许多农村人身份识别和精神寄托的来源,是各村庄相互区别的要素之一。它的空间形态一般是一个开阔的广场或者平地,其中包括了最核心的村庄符号,如庙宇、古树、牌坊、石碑、村委会等等。在现代乡村公共空间设计当中,对这些文化符号的保留和传承显得尤为的重要,他是村民精神的依托和归属感的来源,也是村民公共行为发生最密集,最集中的地方。因此在设计中,对于当地居民生活习惯的观察和记录显得尤为的重要。
2.2.3 村中的闲散空地
村中闲散空地主要是房屋之间,房屋和耕地的衔接处,在田间地头也有一些场地可以作为村民的开放空间进行使用,比如一些生产用的平台,田间道路相交处的场地,休憩平台等等,这是居民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较高的场所,它一般面积较小,内容单一,但是由于较好的便捷性和可达性,村民闲聊、停留、短时休息或孩童打闹等行为活动会发生在此,这些场地同时兼顾村民生产使用功能。其零散的空间分布在设计时可以作为整个村庄公共空间系统的有效补充。这些场地的设计要注意功能复合性,在农忙时可作为村民晾晒谷物或者对谷物进行粗加工或放置农业工具的场地,平时也具有休憩休闲的公共空间的功能,所以在设计时,应该注重功能的复合性,根据活动需要辅助一些基础设施的设计。
2.2.4 自然式空地
在远离宅基地的自然环境中,也存在一些大片的开阔场地可以作为村镇的开放空间,村民会自发的在上面进行一些露营、野餐、休闲活动,例如高山草原、疏林草地等等都可以作为乡村公共空间进行使用,但是在规划设计时,应该注意到这些敏感地带涉及到乡村的生态功能和安全,在对场地进行充分的生态调查评估之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一些低影响开发的设计,只需要满足人最基本的活动需求即可。
传统乡村公共空间一般包含了村头、村内、村尾几个部分,在不同部分分别对应了村民不同的社会行为。传统公共空间点、线、面的形式反映了村民不同活动空间的形态需求,有节点型空间,也有连接型空间。对传统乡村公共空间体系的构建可以更好的方便村民开展公共活动,提高生活质量。
传统乡村公共空间不仅是村民社会活动发生的场所,还是乡村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展示的场所,因此在现代乡村公共空间建设时因注重对其文化属性的保留和传承。
现代乡村公共空间参照城市建设方式进行大面积广场建设,这严重脱离了乡村本身的生产生活尺度。我们在规划设计时应该充分理解村民的实际生产生活需求,例如集会、交谈、晾晒谷物等,并提供与之相匹配的乡村公共空间。
乡村拥有自身秉性(乡土性),它是乡村社会的“神”和农人内心深处的“根”[4]。这种乡土记忆通常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产生,它集中体现于公共文化、生活中,乡村公共空间是承载公共生活、文化的物质载体。康德曾把公共空间界定为“待在一起的可能性”,它使社会中的主体相互作用,填充着空间变为“实在的东西”[5]。乡村公共空间离不开乡村社会内部发生着的各种互动,公共场所利用空间来为其提供场景并构成时空的各种接触,场景编织的记忆印烙在公共空间媒介上[6]。
当前乡村公共空间建设实践中普遍存在推倒重建、攀洋比新的不良风气,割裂了乡土记忆的延续性,认知与归属感被肢解,造成乡村人普遍的落寞感与失落感[7]。因此,我们在日益关注乡村发展和生活质量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对乡村公共空间的建设,在公共空间的设计中延续文化传统的精神,回应乡村对现代化生活的需求,积极探索鼓励乡村公共活动的开展,将乡村公共空间从标示性、符号化的表面包装引向真正体现乡村特色、继承乡村传统、宣扬乡村精神的正确发展轨迹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