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马建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和深化生态文明改革举措,真抓实干,主动作为,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强省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加快形成资源节约集约的管理和利用方式,提升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我们始终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聚焦全省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围绕资源保护,强化节约集约利用。严格编制执行土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省政府出台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意见》,为经济发展、生态建设提供了空间支撑。
围绕高质量发展,保障用地需求。第一时间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百大项目用地服务的意见》。完成保障百大项目用地325 个,达到75.5%。哈佳、哈牡高铁,绥芬河机场、三江平原灌区等重点工程项目顺利落地。支持哈尔滨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三年来,全省供应土地33200 公顷,有偿收益779 亿元。
围绕释放资源优势,推进资本化创新。推进资源与市场对接,近期向省交投集团配置3 宗矿业权,出让基准价24亿元。引入中国五矿集团开展石墨资源开发利用,跟踪服务紫金矿业项目。成功举办了中俄博览会东北亚矿业合作会议、绿色中国发展论坛,助力全省矿业万亿级产业集群发展。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资源,着力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我们始终牢记,对仍然沿用粗放增长模式、吃祖宗饭砸子孙碗的事,绝对不能再干,绝对不允许再干。一以贯之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监管体系。
全面启动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摸清全省山水林田湖草的资源家底,集中力量开展“90 天大会战”,全省262 个数据库全部上交国家,实实在在建好一本账。
高质量推进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以“五个安全”定位为统领,贯彻落实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加快开展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构建全省发展的空间“蓝图”。
打响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保护区内矿权退出及处置意见,签订退出协议89 个。配合完成排查整改问题“大棚房”12057 个,整治面积2996 亩。全省关闭注销小煤矿367 个,排查整改砂石土矿1570 个。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我们勇于承担保护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大责任,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把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国土空间。
牢牢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粮食,中国饭碗”的嘱托,全省连续18 年实现占补平衡有余。全省耕地面积2.39 亿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66 亿亩,占全国比重由9.78%上升至10.77%,居全国第一位。
实施生态高产黑土耕地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我省作为国家试点开展了全域耕地质量和产能评价工作,优、良等地占全省耕地的98%。
有效推进自然资源保护与修复。实施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今年计划安排资金41.92 亿元。建立了地灾防灾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预案,多年来保持地质灾害“零”死亡记录。
以重点改革破解资源管理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地生根。我们坚持向改革要发展,把精准定位、调整职能、优化服务作为主攻方向,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
稳步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2018 年10 月,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挂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自然资源部门实现了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
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改革。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已通过省委深改委会议审定。完成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工作、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报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工作,做好数字龙江自然资源篇,成立卫星技术应用中心,充分释放出政策利好的叠加效应。优质高效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全省市县全部实现一般登记、抵押登记5 个工作日办结,比国家法定时限缩减83%。
攻坚克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把2019 年作为“新官理旧账”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年,配合化解不动产办证信访问题182 件,化解率99.5%。解决了输电工程压覆矿床、风电项目用地等疑难问题,办理了哈尔滨、鸡西、大兴安岭、龙煤集团等涉矿问题,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展望未来,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新征程。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宣传推进保障绿色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新时代黑龙江重振雄风再出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