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6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全国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并通过试点,在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上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借鉴的经验。
业内人士认为,这也标志着深化产教融合改革正向纵深迈进,城市成为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载体,是改革政策落实的主节点。
“将各项改革任务压实下沉到各个地级城市,目标是解决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近期就《实施方案》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是要构建产教融合改革的“基本盘”。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改革试点,涉及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等多元主体。统筹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等3类试点对象,就是要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新路径新机制。
更进一步说,城市试点是基础节点,就是要发挥政府统筹市域内资源和政策作用,压实试点任务和责任。行业试点是重要支点,就是要推动产教融合在特定领域集聚发展,更好落实教育、人才政策和产业政策组合叠加。企业试点是核心重点,就是要激发企业微观主体活力,让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发挥重要主体作用。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
国家发改委政研室主任、新闻发言人袁达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10月份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试点城市的选择上,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一是要做到全覆盖。除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每个省区重点打造1-2家试点标杆城市,实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覆盖。二是要具有示范性。分两批开展试点,首批按照经济、产业和人口基础支撑较强、教育资源相对集聚等原则建设20个左右城市,确保树好标杆、做好示范。三是体现战略要求。积极配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实施,统筹试点城市布局,充分体现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试点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包括该市行政范围内所有区域,范围不限定于主城区,也应包括所辖县。以产业园区为代表的各类产业和人口集聚区应作为试点城市重点着力的区域。
《实施方案》提出,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上述负责人指出,这主要是为促进建设试点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发展。
具体推进落实中,一是发挥产教融合型城市的重要承载作用。通过试点在全国建设50个左右的产教融合型城市,初步考虑力争每个试点城市建设培育1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东中西部可結合实际有所区别),带动其他地区建设培育5000家以上企业。
二是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主体带动作用。在建设实施中,要注重发挥开发区重点企业、优势产业集聚作用,努力争创“千区万企”的有利局面。
三是与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公共服务“补强提”工作有机结合。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过程中,引导各地加大对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以及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以及家政、养老、托幼、健康等社会领域龙头型企业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建设培育范围。
根据方案要求,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还将部署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积极支持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民营企业发挥全国范围内行业带动引领作用,整体开展试点。
要实现资源、人员、技术、管理、文化等全方位实质性深度融合,需要在物理空间上建立和优化一批平台载体支撑。《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一方面,试点城市要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另一方面,高校、地方政府、企业要共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学科专业建设,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和产业化链条。
袁达指出,按照《实施方案》,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地方和部门,从两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一方面,加大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组合支持力度。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和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渠道,支持产教融合试点重大项目建设。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中符合条件的投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各地要全面梳理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优惠政策,形成清单向全社会发布。试点企业深化产教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的,按规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
另一方面,强化产业和教育政策牵引。鼓励制造业企业为新增产能和新上技改项目配套建设实训设施。允许符合条件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方式接受高职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对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高校在招生计划安排、建设项目投资、学位(专业)点设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具体推进落实上,袁达说,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各地方各部门共同推动试点组织实施。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将加强统筹协调,同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省级政府做好区域内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将深化产教融合试点工作纳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考核评价重要内容。试点城市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编制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逐一落实,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