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飞
(山西省吕梁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山西 吕梁 033000)
档案开放指的是保密期终止、不受保密限制以及终止保密措施的相关文件,社会公众通过相关手续的办理后可对其查询和使用[1]。其开放形式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进行展开,比如主动的形式和被动的形式(根据申请开放),进而通过两种形式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要求,进行档案的开放。其开放原则为:公众对档案应用的合法性原则和档案属性的坚守性原则。
档案开放鉴定指的是档案限制与开放状态的鉴定工作,以确定其限制期限和开放的区间[2]。其工作主要的依据对象为国家级别的档案管理工作条例。此外,相关文件还对档案的限制等级、日期以及开放范围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档案开放鉴定涉及的对象包括:以公开的文件、规定保密期限的文件以及限制使用的文件(指不对外开放也不属于限制处理的文件)。对于限制使用的文件,规定其使用对象及使用条件等,进而完成档案的管理工作。
在档案工作在内容上涉及的方面较多,比如在组织架构和管理目标的制定工作上、人员的应用标准以及完整的管理工作流程。具体的内容分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档案馆在档案的确认工作上,需要将其进行专项的工作目标建立,并成立档案初审、复审以及终审的工作人员,同时成立档案工作的信息管理部门、保密部门、监督部门以及档案性质的确认部门,使档案工作的流程趋于完善化。
档案调查人员在分布上需要结合档案馆的性质,进行各领域人才的应用,由于档案涉及的领域资料较多,在审查工作上需要良好的专业知识进行资料价值的判断,所以,在人员的架构上需要注重综合素质的选用条件,以确保档案资料的保密性。
1) 存量档案,档案资料中存在保密期终止的情况,在审查工作中需要确认是否延续保密期,有档案馆以及调查小组进行共同判断,若存在判断工作无法确定的情况,需要转交档案鉴定的管理委员会进行综合审定,最终确定其保密期的延续问题;2) 增量档案,档案审查小组在和后期的档案转交工作中,需要注明档案的属性属于可开放还是限制开放等,并在档案馆的工作中进行监督,确定其是否按照档案属性进行保管以及开放工作。
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从整体上看,其工作的分化较为详细,比如初审、复审以及终审等工作步骤,通过工作之间的相互协调,完成档案开放以及限制等相关工作,具体的工作内容阐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鉴定方法,在档案开放的鉴定工作中,主要以直接鉴定法进行使用,对档案标示的内容按件、页以及结构的完整性进行细致的鉴定工作,进而判断其价值以及内容的特殊性,最终确定其方案需要采取保密工作还是对外进行公开。
2) 鉴定步骤,鉴定步骤的组成包含几个方面的措施,如初审、复审以及终审等,在工作的流程上体现出一定的完整性,详细的内容有以下几种:
①开展档案管理人员的上级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政策学习。②对现行的档案馆文件进行调查与分类,并确定其性质,为后续的档案开放以及限制等工作进行优化性的铺垫。③制定档案工作的时常,以在档案馆的开展时间内完成档案年份的确定、内容分类以及工作分配等工作。④创建初审数据平台,该数据平台在内容上包括档案的详细数据,如档案编号、内容性质、篇名以及限制性等数据。⑤初审,该工作主要使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详细的内容检查,对于不能根据篇名进行内容确定的档案需进行全文检查,而保密期终止的档案需要根据解密的程序进行分类处理。⑥复审,复审的工作内容主要对初审的数据总结文件进行逐项核对与评定,最终确定档案的处理意见[3]。另外,复审初步的评定工作完成后,需要制定复审的意见总结,并将档案的开放以及限制建议进行分类,同时做好数据统计,为终审工作进行资料上的进一步提炼。⑦终审,终审的工作人员将复审资料进行初步的审核后,将其转交至档案开放的决策小组,从而确认档案的开放以及限制[4]。其中,终审的工作中还需要进行终审工作报告以及意见表的制定,不仅需要在数量和性质上进行标注和说明,还需将初审、复审的工作情况进行反馈,并进行负责人员的签字确认。⑧公布,其工作内容主要在档案经允许后,档案部门通过多种媒体渠道进行档案开放信息的传播,该信息的内容包括档案的类型、时间、租取以及利用的相关条件。
本文根据档案开放的特点、内容,并结合实际的发展情况进行了综合的理论探究和文献阐述,旨在促进其管理工作的水平提升至更高的水平。虽然目前的档案管理工作已逐渐成熟,相关的法律体系也进行了细化,但在实际的工作情况中,还存在着尚待改进的方面,通过进行相关的理论探究以及工作方法的优化,可以进一步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化,因此,在新世代的背景下,需要结合相关的理论探究和工作方法的优化研究,以实现档案工作可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