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彭武
(烟台永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东 烟台 264003)
“营改增”的全面实施极大的影响了建筑业的工程造价,改变了建筑业工程造价体系和计税模式,以保证建筑行业招投标报价的规范性。
工程预算管理直接影响着建筑企业的投标报价,“营改增”实施后,增加了建筑企业进项税额评估的难度,从而影响工程的投标报价,不利于工程项目的承包。
“营改增”实施后,会使工程造价成本在短期内得到增加,主要是由于“营改增”实施改变了原来的计税模式,然而,市场在短期时间内难以做出相应、有效的调整,从而导致工程造价成本在短期内得到增加,建筑企业在制定工程造价规划时,应充分考虑这方面的因素。
“营改增”的实施对会计核算产生较大的影响,对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工程项目所处的区域并非是固定的,也就是说建筑原材料采购的地点和供应商也不是固定的,物资采购需要供应商开具专业的增值税发票,这一系列因素都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
通过对近些年来建筑业发展的分析可知,由于改革政策的实施,增值税税率的提高,建筑企业的发展有可能打破税收负担的平衡。当出现增值税的平衡点大于营业税的平衡点的情况时,增值税就会超过税收负担,就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
1)科学控制采购成本。物资采购时尽可能的选择与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进行合作,需要对其材料的优惠价格及增值税抵扣费进行综合比对,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2)科学控制人工成本。建筑企业在选择工程队伍的时候,要坚持“成本最低”的原则,同时,优化施工技术和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尽可能的降低用工量,以降低人工成本。3)科学控制管理费开支。建筑企业应该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对日常管理中涉及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搜集,比如会务费、住宿费等,以降低日常管理开支。
在建筑业“营改增”背景下择优供应商及劳务人员时,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应从以下几个部分入手:第一,针对一般纳税人资格选取和供应商,在工程合理质量及签署过程中,需标注清楚增值税发票等与之相关的内容;第二,在供应方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下,企业及供应商双方应就交易价格进行深入研究,要求供应商能够提供当地税务机构所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在建筑企业实际经营发展过程中,劳务成本在施工总成本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因此在选择劳务人员期间,就应要求劳务企业出具增值税发票等系列文件,以便更好的对劳务人员进行监督管理,降低因劳务人员专业技术不清造成施工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
注重在建筑业“营改增”趋势下对工程造价人员专业技能的提升。具体而言,原有建筑行业营业税缴纳是以项目结算金额为依据,并利用比例税率计算等方式,使得总体结算流程更加简便。但由于建筑业“营改增”的实施,增值税等操作流程愈加繁杂,需建筑企业管理部门能够组织工程造价人员开展系列的培训活动,帮助造价人员尽快掌握建筑业“营改增”下相关专业技术及关系到工程核算方面的增值税法律法规,确保工程造价人员能够准确辨认出增值税发票与一般发票的不同之处。
为在建筑业“营改增”体系中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建筑工程管理人员也应从提高自身在工程造价期间增值税抵扣意识入手,对赋税量平衡点进行严格的把控,以从根本上减轻企业的赋税量。
注重在建筑业“营改增”期间选择适当的工程成本管理手段,以达到控制成本,提升建筑工程各项目综合利益的目的。同时在选择工程成本管理手段期间,也要基于工程项目特征及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对成本管理手段进行进一步优化,力争最大限度的挖掘建筑企业内部潜力,提升施工期间各类资源利用率。
为确保建筑业“营改增”下工程造价的客观有效性,工程管理人员还应在原有基础上强化工程造价审核力度,健全工程造价审核流程。具体而言,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期间,将预算及清单等资料上交到上级监管部门进行严谨的审核,及时改正建筑工程造价与建筑业“营改增”不相符等方面问题,并再次审核改正后的建筑工程造价文件,降低工程建设期间的经济风险,确保建筑工程稳定有序的开展。
“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对建筑业工程造价和建筑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面对“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带来的这些变化和影响,建筑企业应该完善投标报价体体系、调整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同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升企业的自身造价管理水平,从而促进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质量的提高,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增加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推动企业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