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策略

2019-11-28 16:15董磊
商品与质量 2019年8期
关键词:土地利用城市规划用地

董磊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土地利用规划站 山东烟台 264100

1 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1.1 平行性

在城市规划中,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而在土地利用规划中,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者均为《宪法》行政法,因此二者为平行关系。在城市规划中,需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范,并根据法律条文规定,做好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之间的衔接,对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来制定[1]。

1.2 交叉性

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均属于行政区域规划范畴,在城市规划中,需要对城市、城镇进行规划,而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则需要对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土地资源进行规划,由此可见,城市规划属于土地利用规划的范围。在城市规划过程中,需要对城市土地资源功能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而在土地利用规划中,需要对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进行有效控制,由此可见,二者具有交叉性特征。

2 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现状

2.1 用地矛盾较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地使用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对于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也产生了较大影响。为了促进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对城市规划中的土地利用规模进行有效控制,不断创新土地规划思路,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对城市人口进行核算,然后以此为依据实现城市用地规划。

2.2 现实问题客观存在

在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方面,二者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比如,在对某一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时,需要对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等加强管理,并将其作为衡量用地规划方案的重要标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也应该与土地规划部门加强沟通交流,确保项目选址与预审的协调性,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同时满足项目建设需要[2]。

2.3 土地保护工作不到位

为了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利用规划,需要不断优化土地编制,比如对耕地资源进行保护,对项目建设中的耕地占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城市规划的目标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对此,在城市规划中,要求对用地需求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在土地资源规划编制方面,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可能会产生不一致的问题,比如,现如今,城市人口数量越来越多,对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以及土地利用规划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城市建设需要利用土地资源,而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是对土地资源进行保护,但是,二者之间的矛盾比较大,这样就会影响土地资源保护。

3 实现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实现更好衔接的策略分析

3.1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开发城市规划新思路

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核心是通过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土地利用规划正是通过对可持续土地利用的整体规划,来保障土地资源的长远利用。因此,城市规划也应该综合考虑城市发展中的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问题,分析研究土地不同规划下城市系统的不同发展方向,在土地资源承载力的约束下,协调土地利用规划,进一步形成可持续发展原则支配下的城市规划的新思路。这样既能保障社会经济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又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通过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开发城市规划新思路既实现了城市发展对用地的需求,又能保证对城市土地资源良性循环的长远利用。

3.2 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从大局出发

在对城市进行整体规划的过程中,还要充分客观地协调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和保障农业用地不被占用两者之间的关系,通过科学分析找出两者的平衡点。在土地利用率比较高,而现有区域内土地资源不可能增加的现实情况下,尽可能通过规划的合理手段去提高城市内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而不是通过占用农业用地来解决城市内对土地的供需问题。为了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就要统一进行城乡发展的宏观科学规划,坚持城乡统筹的原则,从大局出发,利用科学合理的规划手段来促进城镇经济发展,保障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3]

3.3 保证规划应有的弹性,对人均指标严格控制

土地利用规划的弹性主要指的是在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使用功能保障的前提条件下,对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的灵活可变性。而在城市规划中弹性主要针对的是从城市形态和结构的角度出发时,对城市建设用地组织上的合理性考虑,并通过实施规划的过程中对人均指标进行严格合理的控制,建立用地范围的划分对未来人口增长的一系列指标。只有保障在规划中应有的弹性,并对人均的各项指标有着严格合理的控制,才能更好地控制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

3.4 加强各规划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统一相关法规和标准

现阶段,为了实现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更好地协调和衔接,相关部门必须改变观念加强合作沟通,在实际进行建设用地的规划和划分时,为避免现阶段频繁出现的城市规划用地超过土地利用规划中所规定的用地范围的不良现象,对于虽然满足城市规划但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超过了土地利用规划中确定的用地区范围的用地,须遵循以土地利用规划为准,而城市规划服从于土地利用规划的准则进行处理[4]。

4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如何在城市建设中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已经成为城建部门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若想将其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发挥,资源的使用就必须以城市规划为依托,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现阶段,此项工作在开展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结合城市化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将问题解决,并建立完善的土地利用与城市规划互动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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