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社会各界对政府绩效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为满足日益增高的社会公众需求,推进我国财政的有效运行,国家在2010年10月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之后财政部在2012年2月和12月先后发布《事业单位财务通则》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收支结余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2012年12月和2013年12月,先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进行进一步规范。2016年1月,财政部又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修订。但是我国的现行政府会计制度中的财务会计系统和预算会计系统仍然不能很好地融合,导致政府内部控制弱、信息披露质量不高,不能非常有效的揭露政府债务风险等相关信息,不能满足社会对政府责任的监督需求,也不能给国家提供预算决策有用的信息。因此,现行政府会计制度还需要不断地进行深化改革。
国务院在2007年4月5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暂行条例》中指出凡是涉及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政府都应该主动公开,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政治格局,地方政府在发挥自主权时会带有明显的地方保护等倾向,导致“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等现象。
虽然,2015年10月23日,为了规范政府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颁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了财务报告的目标,下一步应该要针对报告的细节内容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同时制定更加有效的审计部署,更加公开透明的披露。但政府会计信息主要通过财务预算报告和财务报告来反映,一方面财务预算报告披露的是政府当年收支总额和上一年度差额等,并没有实际的收支明细和相关的信息的依据,另一方面财务报告核算与企业会计相比核算不充分,无法充分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此外,虽然报告通过审计,但是由于政府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得不到保证、审计报告对外透明度低等,使得对外披露的信息质量得不到保证。
现行政府会计制度要求会计核算要采用平行记账,但是现有的会计信息系统主要是预算会计或者财务会计的单一模式,因此难以得到满足。此外,对系统进行改造升级的成本不可控,因此制度的推行面临重重困难。
现行政府会计核算模式要求“双体系”、“双基础”和“双报告”,难度不言而喻,而现行相关人员基本没有会计专业背景,缺失专业技术和水平,不能满足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
法律法规作为执行核算和报告的重要依据,因此在政府会计改革过程中,应该要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法治,明确权限和职责,从而提高其公共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众所周知,在WTO中许多国际性组织纷纷都在推动政府会计改革。例如,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政府会计在遵循本国会计准则的同时还向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趋同,英国甚至还直接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为预算报告编制基础。在与国外交流合作中,我国政府也可以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吸取其先进理论、实践成果和案例经营,进一步加强我国政府会计建设。
会计信息化系统是一切政府会计工作开展的基础,各行政事业单位应该逐步建设和完善内部系统。同时国家财政应该给予相应的资金支出,保证信息系统的建成。
通过专题讲座和在线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相应的业务水平,全面应对会计制度。再者还可以将政府会计专业建设引入高等学校,设置职称考试来满足现行制度的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是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这需要预算会计信息能够准确和全面地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和运转情况、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行政成本等存量信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满足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有效的发挥预算会计的作用。但是如果没有与之相匹配的法律法规、人才和信息系统,这些目标是难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