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丽
山东省莱西市建筑垃圾服务中心 山东莱西 266600
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建筑物和各种建筑基础设施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包括淤泥,渣土,废弃混凝土,废焦油,废焦油,废砖,砂浆,废金属材料,玻璃,塑料,木材等,其中大部分是固体,半固体废物,具有高可回收性。
建筑废物的回收是指利用可再生技术和有效管理措施从建筑废物中回收有用的材料和能源。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材料回收,即从建筑垃圾中回收可回收材料。(2)物质转化,即利用再生技术将建筑垃圾转化为新物质。(3)能量转换,即在处理建筑垃圾的过程中回收可用能量,充分利用热能或电能[1]。
建筑垃圾的环境污染主要体现在:水污染,空气污染,土壤污染和土地占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逐步扩大,造成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目前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在这个阶段,中国的建筑垃圾通常在露天或垃圾填埋场处理,大部分都是直接运往郊区或农村地区而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倾倒建筑垃圾侵占了大量的生产用地,中国人口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建筑垃圾在土壤上的破坏非常严重。经过长时间的风吹,阳光和雨水在露天,一些废物含有有毒物质。经过长期堆积和积压,这些物质将渗透到土壤中,引起一系列化学和生物反应,使土壤材料的成分发生变化,受损土壤的原始结构和土壤物质的活动减少了。除了污染土壤外,建筑垃圾长期堆放产生的渗透水通常是强碱性的,含有大量的金属离子,硫化氢和其他有机物。如果不进行处理,它会自然地流入河流或湖泊或渗透到地下会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直接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命和水资源的利用[2]。
建筑垃圾在土壤上的破坏非常严重。经过长时间的风吹,阳光和雨水在露天,一些废物含有有毒物质。经过长期堆积和积压,这些物质将渗透到土壤中,引起一系列化学和生物反应,使土壤材料的成分发生变化,受损土壤的原始结构和土壤物质的活动减少了。除了污染土壤外,建筑垃圾长期堆放产生的渗透水通常是强碱性的,含有大量的金属离子,硫化氢和其他有机物。如果不进行处理,它会自然地流入河流或湖泊或渗透到地下会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直接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命和水资源的利用。
中国的建筑垃圾资源略晚于其他发达国家。除发达国家外,资源技术还不够成熟,监督管理不健全。目前,中国的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不到10%。中国建筑垃圾资源的利用仍处于探索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发展不平衡,企业竞争力弱,产品技术水平低等问题依然突出。
关于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及其利用,美国是最早的发达国家之一。在建筑垃圾处理和回收方面,美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现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由于国家规模相对较小,日本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该地区的立法也是最完整的国家。无论是从建筑垃圾来源,运输过程,处理方法,相关工艺技术,废物回收,还是回收产品的检测和销售,以及各种程序的监督和管理,都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中国的政策研究起步较晚,但主要来自环境保护,而不涉及资源循环利用。
在这个阶段,中国的建筑垃圾控制主要集中在解决减少有害物质的问题,强调“无害”的管理方法,并没有非常详细的建筑垃圾资源整合的操作规则和标准,在建设中。对垃圾产生源没有有效和强有力的控制;中国尚未形成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为主体的产业链。因此,无论是在建筑垃圾产业化还是发展水平的管理和控制层面,我们都要等待还有很多改进。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一些发达国家在这些领域做得很好[3]。
首先,建立明确的立法指导思想和目标,即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保护立法的指导思想,以人与环境和谐相处为立法目的。二是建立清晰,结构合理,综合的法律体系,从基本法,综合法,个人法到其他配套法律法规。在立法的具体内容中,各国的法律制度对循环经济的概念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在回收废物的过程中,建立了公众参与机制。它建立了具体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听证程序;建立了合理的监督管理机制,规定了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核心地位,并强调建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机构。谈判机制。
在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回收过程中,有必要完善符合法律法规的管理体系。首先,我们必须监督建筑垃圾的源头控制,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政府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全面规划建筑垃圾,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协调工作。其次,政府可以采取政策补贴,减税等措施,激励建筑企业从源头上减少待遇,加大对国家所呼吁的资源型企业的响应支持力度,投入研究经费,提高水平。技术管理,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信息开放平台定期发布各企业建筑垃圾处理信息和各地区建筑垃圾信息,通过全民参与,促进建筑垃圾资源产业规范化发展[4]。
综上所述,为了减少建筑垃圾对中国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有必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法律,提高人们的思想,使建筑垃圾得到合理利用,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