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静
(商丘市城乡规划测绘院,河南 商丘 476000)
以往单独安装各种管线具有很多的弊端,安装管线的时候犹如给土地装上了“拉链”,随时安装随时拆开。这样不仅土地面积不能满足需要,而且对土地及其他管线的破坏也比较严重。各种线路安装使用上可能会发生冲突,市政规划混乱、市容差、达不到人们需求、幸福感少。而应用综合管廊对管线进行管理,能够使不同的管线合理规划在同一空间中共处,节约了地下空间。并且地下作业的同时不影响地上活动,可以缓解突出的人地矛盾,提高城市规划的整齐度。
城市建设中土地资源十分重要,能够合理利用土地,使其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是进行城市规划的主要目的之一。传统的直埋式管线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来满足管线埋设和间距等要求,并且投资比较大,增加了施工的难度。而综合管廊的设计比传统方式更加系统地对大量的管线进行合理的布局,紧凑排布,管线之间互不影响,节约空间使土地资源的效益最大化。
旧城拥有许多地下管道和复杂的所有权。地下管道属于不同的建设和管理单位。数据分布在城市的不同单位和部门。管道所有权单位对数据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同,有些管道建设过去的历史数据不完整,缺乏地下管线的状况。另外,一些管道建设项目不严格按照审批设计路径和方案实施,建设单位经常随意改变批准的施工方案,并没有严格执行管道工程完工测量系统,导致准确性不足。
在传统的市政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引起的管道搬迁往往采取“谁主张谁负责”,“拆一回”的原则,即市政工程建设方承担管道搬迁的责任。并建立管道的原有规模,原有功能和原标准,管道所有者不承担相关费用。对于旧城区地下一体化管道走廊的建设,负责地下管线搬迁的主体是地下综合管廊施工单位,管道入口走廊的主体是管道的所有权单位。分歧。管道所有权单位同意管道入口廊道,但主张地下综合管廊施工单位负责管道搬迁,应承担管道搬迁到综合管廊的责任和相关费用。不应发生管道入场费。
目前,建设综合性国内走廊的整个过程实际上是政府的主导作用,而不是基于标准的法律法规。这是耗时且费力的,并且难以协调,并且结果难以实现。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规范走廊所有权性质,资金分配,融资渠道,管道的行为,以及禁止向走廊收取费用。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付出的原则“吸引社会资本,整合社会资源。
在综合管廊建设和应用的过程中,首先,应该重视对施工场地的详细考察,将设计规划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将其在设计图中体现出来。其次,还要考虑具体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突发因素如天气、人为因素等,通过合理的管理方式、科学的培训方式,提高施工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其作业能力,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综合管廊规划设计及建设期间需要注意的内容颇多,因为综合管廊铺设位于地下又与地上建筑有相互的作用联系,所以为了更好地实施综合管廊提高管线工作效率及土地利用率,在进行综合管廊规划时要了解土地情况,用长远的设计来提高设计的效率。综合管廊的治理过程中,对于地上建筑物平面、标高布局进行考虑,在与其他建筑物相连的时候合理布置各种线路。对于地下设计,综合管线的优化在源于对地上建筑物中管线布局的合建。合建的条件是要充分了解地下设备的具体位置和工作方式、综合管廊的具体走向和方位,以免发生冲突。1) 综合管廊的修建过程中,大部分项目需要铺设不会过深,但是有一些工程需要深挖数十米。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因地制宜,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将综合管廊与主干道共同建设,可以缩短工期提高效率。而对于需要深挖的工程,也可以选择分层开挖的方式进行施工,两者互不影响,提高工程质量;2) 埋设综合管廊的时候,与当地的资源应该进行有效的结合。地下工程受到地下资源的影响很大,地下资源可以帮助整个工程降低成本,缩短工期。
在地下综合管廊施工前,应进行科学规划,明确管道应根据施工需要重新安置到临时安置点。最终位置应该是由计划确定的综合管道走廊中的舱室位置。现有管道搬迁和入口过程应在科学管线综合设计方案的指导下进行,同时考虑到征地拆迁,交通分流,施工组织,进度,管道运行等要求,合理安排各种管道的搬迁和入口。
在未来的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要对综合管廊进行合理的规划,对其进行科学的布局。将城市的各种资源合理利用,使其达到效益的最大化。目前,我国综合管廊发展已经初具规模,未来城市发展中综合管廊依然至关重要,合理发展综合管廊,促进城市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