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王某、张某私营作坊专门办理假证为业。6月26日下午,两人被指控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在北京市通州法院受审。从两人家中查获假离婚证几十本。
办了假证明心虚 怕被识破未用
秦女士说,2018年11月,她在顺义妇幼医院洗手间的门上看到一张可以办假诊断证明的广告,并用这个可以向公司请假,通过上面电话号码她加了对方微信好友。
11月28日,秦女士向公司请假但领导不同意,于是她找到之前加的假证明好友,将个人信息发了过去,一共转账55元含快递费15元。对方给她开出了一张感冒的诊断证明,秦女士觉得不合适,对方又给改为腹痛腹泻的,建议休息五天。随后,她收到盖有“北京市顺义区妇幼医院”章的诊断证明。但因怕领导看出是假,所以她没有用。
假证假章应有尽有
给秦女士办假证明的正是被告人王某,其老家的一名办假证人员被抓,牵出了在北京制作假证的这对夫妻。
公诉机关诉称,2015年9月,被告人王某(男,1978年出生)伙同被告人张某(女1977年出生)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的暂住地内,通过微信向他人出售伪造的国家机关印章及证件、结婚证、离婚证等,并使用购买的光敏机等设备伪造国家机关、公司、事业单位印章。
2018年12月20日,民警在上述暫住地内将被告人抓获,并当场起获伪造的“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管庄派出所”等国家机关印章、“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门诊收费专用章”等事业单位印章、“北京大九门窗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印章共计280余枚,伪造的“离婚证”等证件100余本,以及打印机、光敏机、电脑等物。
公诉机关认为,两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两人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应当以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张某交代,2015年和丈夫来北京,租住在通州区艺苑东里,刚开始两人主要从事买卖国家伪造证件的生意,比如毕业证,但当时生意不是很好,她呆了不久就回了老家,丈夫一人在北京干。2018年过完春节她又来北京,继续和丈夫做假证挣钱,做了9个月后于2018年12月20日被公安机关控制。
她们给有需要的人做无犯罪记录证明、毕业证、医院假条等,都是假的,印章都是丈夫通过专人制作,盖好给买家。王某说,现在都不用胶皮章,都是光敏章,于是他用电脑排版后,打印在光敏纸上,通过淘宝五百元买的光敏仪器做假证。
为了招揽生意,他们在马路墙上和车上插名片,打印了印章、办证和电话联系方式,就会有人联系他们。
庭审上,两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对王某的量刑意见为1年6个月到2年6个月,并处罚金;张某的量刑意见为10个月到1年6个月,可缓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