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玉虎 崔丽叶 徐婧钰 王惠
摘要:贫困问题是中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难题。精准扶贫是对以前“漫灌式”的治理模式产生的问题进行反思后提出的,是在扶贫开发的基础上进行的政策调整,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力保障。本文从沧州市精准扶贫政策的农户满意度现状出发,通过对沧州市海兴县、南皮县和盐山县三个地区的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并对调查结果综合考量分析发现,精准扶贫政策在落实的过程中存在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扶贫措施“一刀切”和扶贫资金分配不公平与不透明等问题,并根据问题对其提出针对性意见,为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工作建言献策。
关键词:精准扶贫;满意度现状;提升路径
一、引言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考察的时候提出了“精准扶贫”的理念,提高扶贫精准度成为目前扶贫工作内容的核心要点。精准扶贫是指对于不同的贫困地区环境和贫困人口情况,使用有效且科学的措施对扶贫的对象开展精准化识别、精准化帮扶、精准化考核和精准化管理的治贫方法。改革开放至今,国家一贯高度重视缓解与解决贫困的问题,投放了大量的财力、人力及物力在扶贫与开发领域,贫困的治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中国贫困落后情况得到了大幅度的改观。然而,随着扶贫开发逐渐进入“深水期”,当下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时期,而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却极大地影响着党和国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重制约着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步伐,因此研究农村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的满意度现状并提出满意度的对策建议至关重要。
二、问卷设计与数据来源
问卷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农户的基本情况信息,包含年龄,性别,受教育水平,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与致贫原因;二是精准扶贫政策满意度调查问题,涵盖对国家与当地精准扶贫政策的了解,对政策实施的满意程度,贫困户的识别精准度,公示环节,评议工作以及脱贫信心等方面。本次实地调研过程中发放调查问卷150份,实际回收的有效问卷共144份。
三、现状与问题
(一)贫困人口的识别精准度低
从现实情况来看,识别贫困县、贫困村等集中连片区域贫困群体较为简单,而要精准识别出贫困人口或单个的贫困家庭却困难重重。调查结果表明,广大农户对识别精准度的满意度较低。在识别贫困户时的群众评议工作的满意度调查中,较多农户选择“没有听说过这个政策,也没见在村里实施”或“听说过这项政策,但没见在村里实施”,在问到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时,有68.06%的农户选择“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由此可以看出,目前贫困人口识别的低精准度问题严重影响着该政策实施满意度的提升。
通过研究分析发现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主要是由于以下三个因素:第一,部分区域为了持续享受各种的优惠政策和支持,形成了“脱贫不摘帽”“祝贺连续获得贫困县称号”等扶贫中的异化现象,直接制约了后续贫困户识别的精准度。第二,农户经济收入的核定难度较大。农民传统的“藏富”心理以及争当贫困户的思想,使得难以对农村家庭的收入状况完全摸清。第三,农户的家庭收支是一个动态过程,家庭收入形式多样且变化较大,更是加剧了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的难度。农户在精准识别中的参与较少,甚至存在“识别排斥”情况。没有农户的充分参与,部分工作人员出于私利,未将真正符合贫困标准的农户纳入国家扶贫范围,或是操作环节有问题,如“未申请就不是贫困户”等原因,使精准化扶贫较为粗糙。
(二)贫困帮扶不够精准,差异性小
调研小组从产业扶持政策(特色种植、养殖,特色旅游等),农村基础设施(道路修建、水电升级等)和环境卫生,教育扶贫落实情况,社会帮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的保障)以及就業扶贫5个方面对精准帮扶的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最大的是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分别为80.60%和81.00%。然后是社会帮扶与教育扶贫,满意度分别为77.20%和76.80%。再次是产业扶持,满意度占比67.60%,满意度最低的是就业扶贫,占比58.7%。可直观看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改善等方面农民满意度较高,而对于产业扶持和就业扶贫等相对比较有差异性的扶贫措施,农户的满意度较低。
(三)扶贫资金的使用及分配不透明
在回收的144份问卷中,有77份表明当地村委会有扶贫资金,占比53.47%,而在后续的村委会使用扶贫资金满意度的调查结果表明,满意度仅为34.60%。除此之外,被调查者关于村委会对扶贫资金等信息公示环节的满意度,结果显示满意度占比63.30%。可见,扶贫资金的使用和分配的透明度有待改善。
四、结论与建议
在扶贫开发的速度逐渐减缓与投入资源的边际效益递减的背景下,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面临较多困境。因此依据问卷的调查结果,本文提出以下提升满意度的建议:
(一)通过多维瞄准,精准识别扶贫人口
当前的精准扶贫工作大多尚未跳出单维瞄准的思维桎梏,最终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年年扶贫年年贫”,造成了严重的实践危害,需要向多维瞄准转变。多维瞄准指不仅瞄准扶贫对象,而且瞄准其主体、方式、产业、缘由、程序和指标等。
要精准识别贫困对象,首先,摸清家底。自上而下从“区域-县-村-户”逐层细化扶贫对象,同时做好农户家庭收支情况的动态信息统计。其次,坚持以下几个优先条件:年老体弱的贫困户比年轻力壮的优先,人均收入低、家庭财产少的贫困户优先,独生子女贫困户比超生贫困户优先,群众贫困户比党员贫困户优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贫困户优先,在村内现居危房、生活困难且无条件改善现状的贫困户优先。最后,坚持两项原则;基层识别原则与动态管理原则。
(二)准确掌握致贫原因,实施“滴灌式”精准帮扶
当前,扶贫开发处于贫困问题日益复杂、致贫原因日益多元与综合、脱贫的任务更加艰巨、扶贫的手段亟须更新等。新时期的新形势下,扶贫措施急需由“大水漫灌”式转变为 “滴灌式”,逐步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扶到根上、点上,对症下药。将用于帮扶的资源准确地“滴入”到贫困人群的迫切需求上。
把握精准扶贫原因,针对不同的致贫原因对症下药。若因文化水平低、缺技术导致贫困,则可对他们开展有关教育和技术方面的培训,通过提高技能实现脱贫;若因疾病致贫或返贫,则可在医保制度上给予政策倾斜的帮扶;若因无劳动能力或身体残疾致贫,就要在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方面对他们实行救助政策的保障;而若由于个人不务正业,好逸恶劳和懒惰致贫,则首先要做的不是给钱给物或其他帮助,而应先转变其思想与认识,树立正确的观念。
(三)建立健全扶贫监管体系,实现公开透明动态化
一方面,精准扶贫工作要想获得良好效果,必须充分激发广大扶贫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各扶贫主管部门与扶贫项目相关责任人要重视扶贫工作,将扶贫工作抓出成效。领导干部多进行接地气的“体验式调研”。“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调研时,领导干部应多亲身下基层,深入扶贫第一线,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政策的说明与讲解,同时也可以亲身实地体会政策的落实情况,从而实现积极良好的双向作用机制。另一方面,做好公示环节。识别出贫困户后要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扶贫对象的确立和扶贫资金的下发情况与分配情况应及时公示,实现透明化。最后,健全监管机制,并设立公正的“双考核”机制。各扶贫项目要细化操作方案,将建设的标准和完工时限准确化,将理应达到的效果和验收制度清晰化,明确规定责任人及其权力与责任。官员与贫困户都要考核,明确双方的职责与奖惩,从而充分调动双方的积极性,提升扶贫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葛志軍,邢成举.精准扶贫:内涵、实践困境及其原因阐释[J].贵州社会科学,2015(05):157-163.
[2]曾惠芬.经济新常态下“精准扶贫”的推进策略[J].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17(05):122-123.
[3]沈田青.探索精准扶贫“四转变”的创新路径[J].行政科学论坛,2016(06):21-26.
作者简介:
崔玉虎(1998- ),男,河北邯郸人,本科,河北农业大学文管学院,市场营销专业;
崔丽叶(1997- ),女,河北邢台人,本科,河北农业大学文管学院,市场营销专业;
徐婧钰(1999- ),女,河北唐山人,本科,河北农业大学文管学院,市场营销专业;
赵鹤,通讯作者,男,河北承德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创新创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