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依晴
(宾王小学教育集团 浙江 义乌 322000)
课堂教学中的偶发事件是指在正常课堂教学中发生的扰乱或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干扰学生注意力的、教学计划之外的事件,具有突发性和必然性。
偶发事件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不一而足。从潜在因素上说,班级是个动态、开放、立体的系统。当前,多元的社会价值、各异的成长环境等因素导致学生个体之间不论是思想状态还是理解能力都参差不齐,对同一事件的看法有时甚至会大相径庭,加之现在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都很重视学生个性的培养,众多的“个性”共存于同一集体中互不相让,难免不起摩擦。如小学课堂上经常发生的一幕是:同学甲忘记带笔,于是拍同桌的肩膀向他借笔,但没有掌握好力度,以至同学乙认为甲是故意打自己,两人就此发生口角,影响课堂教学。其次,教师的人生经历、思想境界、应对能力同样存在差异,由此形成的师生关系不同,而小学生的是非观非常简单,对教师的感情多凭借个人好恶,影响了他们的课堂配合度、融入度,对教师感情一般、与教师配合不好、课堂融入度不够的学生极有可能成为偶发事件的诱因。最后,有些直接诱因,如各种不可预见力火灾、地震等天灾,外来因素的干扰如学校、父母临时介入,或是学生及老师当时的精神状态、心理状态等等,都有可能演变成课堂的偶发事件。
课堂中的偶发事件的出现是教学的必然和常态,因此,它势必要求教师正面对待并正确处理,甚至化险为夷、收为己用,使其成为课堂教学的生成性资源。
如前,偶发事件具有成因复杂、类型多样、后果难以预见等特点。从处理步骤上说,处理偶发事件的基本原则是“快、准、狠”——快速发现问题并作出判断,沉着应对;准确寻找事件突破口并介入调查,了解缘由,统揽全局;最后狠拳软出,教育为主,做好善后工作。具体而言,其处理方法可分为以下几种:
2.1 非语言干涉法,即教师通过面部表情、目光交流、动作演示等间接提醒学生,适用于情节较轻的如上课走神、小声说话、打瞌睡等。因这类偶发事件发生频率虽高但牵涉面不大,且同学多是偶尔起兴,偷偷摸摸地进行,并非刻意破坏课堂,教师只要提醒、制止即可,无需将事态扩大。比如一年级开学伊始,笔者班上有一对同桌上课时总是窃窃私语,影响正常教学。于是,每次上课,我都会特别关注他们,一旦发现苗头,立马以目示意,或快速走到他们旁边加以制止。长此以往,他们就知道了课堂上需要安静听讲,其他学生也不会效仿。这样,在不影响整个教学的基础上,偶发事件得以制止。
2.2 非直接性语言干涉,即教师通过“我—信息”或提问的方式间接提醒学生回到课堂,此举既能不动声色地维持课堂状态,也令学生在同学前保持了颜面,委婉有效。“我—信息”指令中匿名的“你”虽然没有出现,实际上已经在“我”的观察之下,如当教师直言“如果你们在上课时传纸条,我十分不高兴”时,表明了他所洞察到的事实(传纸条)和“我”对此的态度(不高兴),敲山而能震虎,一举多得;提问的方式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当教师注意到有人心不在焉时,直接指名该同学回答问题,不管他是否能够答对,他的注意力肯定会被拉回课堂,短时间内不会再走神。
2.3 直接性语言干涉,教师通过叫学生名字、提醒课堂秩序等语言干预直接提醒、教育学生,有时面对情节比较恶劣者则可直接中断教学,处理突发事件。需要指出的是,语言不仅指发出声音的“说话”,有时候,沉默也是一种有效的语言。比如笔者曾碰到有同学课堂过于吵闹,屡次提醒无效后,笔者干脆沉默不语,单以目光直视学生。久之,学生们就会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逐渐安静下来,并且,短期内,之后的教学过程中不会再出现类似的吵闹。
总之,课堂作为传道授业的场所,其基本功能不该因偶发事件的出现而被削弱。其实,大而化之是不干预教学进程最好的处理方式,任何当下的处理都会分散学生的注意力甚而打断教学进程本身。进言之,干涉本质上是一种冒险行为,教学计划原则上不应受到任何打扰,因此,预防性措施显得极为重要。为防止课堂教学中偶然事件的发生,教师应在一开始就让学生了解你的容忍度、你的课堂准则,同时教师自身需摆好定位,专业知识和学情双管齐下,培养和学生和谐相处的氛围,防患于未然。